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5C-0044-03
在现实生活中,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教育的发展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残疾人群体的发展和进步,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因为社会公平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残疾人教育权的保障是残疾人公平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本文分析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探索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促进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
广西残疾人教育现状涉及残疾人文化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残疾人在校人数、特殊教育内容、特殊教育方式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本研究只是从宏观上探讨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为此本文仅从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特殊学校设立情况、特殊教育内容和层次等三个方面予以分析。
(一)广西残疾人文化教育程度。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覆盖了从文盲到博士八个层次(其中视高中和中专为同一层次),具体情况见表1。其中,初中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高,所占比例为40.9%。小学文化程度所占比例居其次,所占比例为40.5%。博士和硕士文化程度所占比例最小,所占比例仅为0.01%。
(二)广西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情况。如表2所示,广西共设置特殊学校66所(2015年统计数据),其中南宁市设立特殊学校数量最多,共设置12所。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和崇左市均设立特殊学校2所。防城港市2015年9月21日才设立首所特殊学校。这66所特殊学校均为公办学校,此外还成立了部分民办特殊学校,如南宁市启航特殊教学学校等。另外,2011年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三)广西特殊学校教育的内容和层次。从内容上来说,广西特殊学校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学历类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类型;另一类是培训类教育,即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历文凭,只能获得一定的培训。从教育的层次上来说,66所特殊学校中,只有南宁市盲聋哑学校、柳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等几所学校包括基础教育、初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等层次,其他大部分特殊学校都只是提供基础层次的教育。民办特殊学校基本上以培训类教育为主。广西残疾人联合会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成立了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属于高等教育中的专科层次的教育。
二、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的问题。综合而言,笔者认为广西残疾人教育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第一,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从表1可以看出,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第二,残疾人教育层次偏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教育层次偏低。从广西特殊教育来看,66所官办特殊学校中90%以上的学校仅提供基础性教育和初等教育,提供中等教育的学校也极少,而专业的特殊高等教育学校(学院)也就一所。第三,特殊学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分布来看,特殊学校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提高残疾人群体学历层次的作用。民办特殊学校偏少,且以非学历类教育为主。第四,特殊学校教育内容及认定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群体毕竟同正常人相比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因此在特殊教育内容方面应加大改革。同时,残疾人的非学历教育如何同学历教育接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制约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发展的原因有来自政府方面的,也有来自社会方面的,更有来自其自身方面的。残疾人自身的不足是既成客观事实,残疾人自身方面的原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由于残疾人自身的缺陷引起身心的变化从而影响其个人的发展这方面是值得重视的。社会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社会关注度不够,残疾人自身的弱势群体特性使得社会较少关注该群体的发展状况。由于社会关注度不够,自然社会支持度也就不够。综合分析起来,影响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因素主要还是在于政府的政策及其支持力度。残疾人群体作为我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理应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应受到优于普通人的待遇。在现实情况中,政府虽然重视残疾人教育及其发展,不过由于行政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残疾人教育并没有得到较好的重视和发展。广西于2014年制定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笔者认为其若不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还只是依靠现有的特殊教育机构去推动残疾人教育的话,是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
三、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广西残疾人教育的对策
(一)专业社工机构可以介入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研究。广西于2014年9月11日颁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提出了特殊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课程改革五大措施。从文本意义上来看,政府层面是非常重视残疾人教育的,但在实践中难以取得真正的成效。笔者认为,要真正重视残疾人教育,首先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去第一线了解残疾人群体真正的教育需求,了解特殊学校及特殊教师的需求。而且,这种调查研究最好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减少行政因素对决策依据的干扰。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其次就是要将残疾人教育实施草案进行听证,接受残疾人群体、特殊学校及特殊教育工作者、社会等对残疾人教育实施方案的反馈意见,经过反复论证之后再形成正式的方案。只有这样,才勉强称得上真正重视残疾人就业教育。专业社工机构在这过程中可以充当第三方的角色,促推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调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出台。 (二)政府要整合现有的特殊学校。如前所述,广西残疾人文化程度总体上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达到89.9%,高中及相当层次所占比例为9.08%,大专及以上层次所占比例仅占1.02%。而这也刚好和广西特殊学校的比例吻合。广西66所特殊学校(高等特殊学校没有计算在内)中,90%以上是承担初等教育及基础教育层次的学校,只有几所学校承担高中及相当层次的教育。而残疾人高等教育学校(学院)只有广西残疾人联合会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合办的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学院。因此,广西应对现有的特殊学校进行整合。第一,对现有的66所学校进行整合,经过实地调查之后,各市严格按照比例设置特殊基础学校和特殊初等学校,该取消的则取消,该合并的则合并。第二,要加大对特殊中等学校及特殊职业学校的设立力度。真正提升残疾人群体教育水平应从特殊中等教育开始抓起,每个市设立一到两所特殊中等学校或特殊职业学校。第三,加大广西特殊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目前广西只有一个依托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特殊教育学院,可以继续培植一到两所特殊高等职业学院。另外,应加强与本科院校的联系,可以乘国家重视职业本科的东风,依托本科院校,仿照广西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做法,设立广西残疾人高等教育学院,培养本科层次的残疾学生。
(三)政府应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促推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继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9月26日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之后,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又于2014年12月15日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至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工作服务有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依据。广西政府应充分利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来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具体来说,第一,广西政府可以将现行公办特殊教育学校的部分业务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给专业社工机构,即专业社工机构介入到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中来。第二,广西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立和发展。广西政府采取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一方面有利于将特殊教育委托给合适的社会工作机构,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公办特殊学校形成一定的压力,激励其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
(四)专业社工机构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专业社工机构无论是介入到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还是介入到民办特殊学校,抑或是承接社会服务自我建立民办特殊学校,都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具体来说,首先,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形成一支具备较强理论基础和较好社会工作方法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特别是要丰富其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及提高特殊教育工作的能力。其次,从机构层面加强自我建设。专业社工有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直接方法和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两大间接方法。应充分利用专业社工(下转第125页)(上接第45页)的理论和方法促进机构自身的发展,不断提高其承接特殊教育服务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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