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基于以上现状,对幼师“失德”现状进行了列举分析,并对幼师在学生阶段的法制教育措施做出了简要的说明。
1.对于现阶段幼师师德状态的不良现象的分析
1.1腐败思想的蔓延,“挂羊头,卖狗肉”。
我国经济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完美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变带来了物质层面的飞速发展,时代背景下映衬出了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经受不住物质诱惑的人群变得越来越“壮大”,“社会黑暗体现在各个角落”,教育事业同样不可避免,一部分教师(以幼师最为严重)没有恪守本分,把专区经济利益的长矛指向了学生和家长,将本可以无上光荣的职业败坏得一塌糊涂,将“师德”变成了“失德”。
“为人师表”,说的是教师不仅教会学生书本上的知识,在教授学生书本知识的过程中,起到表率的作用,尤其对学生思想品德方面的影响尤为重大,幼儿园、小学阶段,因学生的年龄较小,而且是接收新知识、塑造各方面认知的最初阶段,很容易受到老师一言一行的影响,严重的甚至可以影响学生的一生,因此,幼师的道德品行十分重要,影响的是孩子做人的大方向,深远点考虑的话,影响的是祖国的未来,影响的是教育事业发展前景。一个“失德”的幼师,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利用自己“为人师表”的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1.2管理手段不恰当。
学生尤其是幼儿阶段,无论是对是非对错的判断力还是对自我的认知方面,都不是很清晰,他们对外界新鲜事物的畏惧心理和好奇心理相当强,因此学习生活中难免出现任性、搞怪、调皮等现象,更避免不了个别学生不听教师管教的现象。作为一名有专业素养的合格幼师,面对此类问题应增强学生的耐心,进行恰当劝说、引导,使学生各方面发展走向正确方向。但是,个别幼师对待此类现象的处理方式与上类截然相反。
我国现阶段幼师行业还有很多不规范之处,幼师的文化素养和对自身职位的认知程度不甚相同,而且校方为了幼师更好地与幼儿沟通,更好地融入学生中,往往选择年龄较小的幼师,他们工作时间短,经验不丰富,承受校方监督的同时,又要对学生家长负责,心理方面承受相当大的压力,一些刚毕业的幼师心理承受不住突然而来的压力,容易将幼儿学生视为“出气筒”。
1.3未给予幼儿足够的尊重及爱心。
自信心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来讲十分重要,而它的形成阶段在幼儿时期,处于起步阶段的幼儿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在这个阶段对其自信心的培养应为幼师的重要责任之一,一些幼师甚至家长都未充分认识到这点。因此,幼师在教导学生的过程中出现打击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的行为,长期发展使学生缺乏自信心甚至形成自卑心理,对学生健康成长不利。
1.4不具备足够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教育事业是神圣又光荣的,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具备“为人师表”的基本素养,随着物质生活不断提高,教师的精神生活未能跟上物质生活的脚步,使越来越多的人经受不住物质的诱惑,将教育事业当做谋生的职业、赚钱的手段,很难做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
2.针对2年在校教育,1年实习的学前教育学生的教育措施
2.1学校要转变传统“德治”观念,提高对法制的认识。
(1)积极转变传统观念,给予法制正确的定位:学校应该同等重视学生的法制教育,把传统单一的德治教育转变成德治与法制并重,促使学生向“法律人”和“道德人”二者兼备的全面型人才转变。
(2)明确法律素养目标,完善法制教育体系:目前学校关于学生是否具备完全的法律素养问题尚未定论,仍然存在学生只要遵纪守法就是具备了法律素养的片面认知。学校应尽快明确法律素养的标准,促使学生具备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信仰,成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护法,充分具备法律素养的新一代幼师生力军。
(3)提高在校生的认识,加大法制教育建设的投入:学校应在学生在校期间提高其法律素养至最高境界,同时加大该工作的物质投入力度,提供专项费用支出经费。
2.2建设完善的法制教育课程。
需要学校从以下几个角度实现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工作:(1)充实教育内容;(2)改进教育形式;(3)创新教学方式;(4)加强实践教学。
2.3加快师资队伍建设。
实现师资队伍建设的完善从几个方面统筹:(1)提高校内师资建设的速度;(2)不断壮大校外兼职教师的队伍。
2.4各方达成共识,共同营造利于培养学生法制教育的大环境。
对于共同营造良好法制教育环境,应上至国家,下至学校、社区,再至学生家长分别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校园环境、社区环境和家庭环境。
3.结语
在校期间幼师的法制教育应提升至与传统德治教育同样重要的地位,切实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从根本上改善幼师师德现状,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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