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一、民营资本进入高等教育的必然性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民办院校是改革开放中民营经济与教育相结合的产物。中国民办高等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民办教育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使得民办教育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壮大,民办教育也逐渐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中国民办高校已逐渐摆脱了改革开放初期刚发展时的困境,从最初的由于缺乏资金而不得已租赁校舍,到现如今的多方筹资滚动蓬勃发展,既显示出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强大生命力,又证明了民营资本进入高等教育是有着现实的必然性。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主要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在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在2.5%~3.3%之间滑动,即便每年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在绝对数上有所增加,但增长量的70%是用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拨款仍然很有限,难以满足现实的需求。因此,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依靠社会资金的支持。
筹集社会资金来发展高等教育可以通过增收学费和民间投资两种途径。但由于通过增收学费来发展高等教育的空间非常有限,所以筹集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早在十四大报告中就已经指出,要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利用民间办学,改变国家包办教育的方法。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鼓励捐资办学,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200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入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和营利性领域。这些都为民营资本投入高等教育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上的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模式的高效性
从经济学的逻辑来讲,我们可以说高等教育具有产业性或者说高等教育就是产业,既然其具有产业性或者就是产业,那么,这就必然意味着高等教育也存在市场。所谓产业是指生产同一种或同一类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者的集合。市场就是“买者与卖者进行交易的场所”。民办高校运作机制有利于市场与产业的结合。
而我国的公办高等教育模式是以国家行政控制为主导的模式,它是融投资者、办学者、管理者为一体的“集中计划模式”,国家或者行政权力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模式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显露出了其与市场脱节、决策滞后的缺陷。与其不同是,民办高等教育能够享有较多的自主权,可以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和出发点,根据实际需要搭建自己的内部管理架构。一般来说,民办大学的管理架构对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决策过程简捷清晰、高效,决策成本也更低。而且,民办大学的管理架构还可随着学校的发展随时进行调整与整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学校的管理方式,他们倡导“学校管理企业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类同。目前我国很多民办大学已引入了ISO9000系列的管理体系,它们的机构精简、制度健全、分工明晰、运作效率很高。在民办大学,不唯学历与职称,能力唯上;不管老师的学历有多高,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公办大学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三、过渡“市场化”的弊端
“市场化”给民办高等教育带来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但另一方面,它也产生了一些弊端。
1、给民办教育自身带来的弊端
首先,在经营方式上,由于民办高校在经济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行方式,所以不乏有一些民办教育的举办者办学动机功利化,将学校视为营利机构,办学不是为了培养人才,而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由此导致了在民办教育中出现了教学投入不足、教学管理不够严谨、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不齐全、缺少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问题,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给民办高等教育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其次,在人才培养方面,由于市场经济只关注物质利益,而忽视精神追求,所以就人才培养而言,民办高等教育往往只重视那些实用性的学科,着重对学生进行技能方面的教育,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情感陶冶和道德教育,这对于培养全面的发展型人才极为不利。此外,民办高校大都存在家族式管理的现象,缺乏广泛的民主和有效的监督。例如,有些学校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有些董事会则常常不恰当地干预校务,举办者与办学者之间矛盾尖锐,人事安排上出现了“近亲化”的倾向;甚至有些办学者把学校视为己有,经费随意领支,手续不全,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等等。民办二级独立学院尽管具有很多优势,发展很快,但也存在政策与管理上的问题。如在政策方面,既要利用公办本科高校的优质资源,又要防止国有资源的流失;在管理方面,许多独立院校并不独立,与母体的产权关系不明确,导致经营权和管理权含糊不清。 2、给学生带来的弊端
对于学生而言,在过渡“市场化”的教育环境下,难免会感到精神空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冷漠,同学之间物质化倾向严重,互相攀比成风等等,这些都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此外,民办高等教育的学费普遍昂贵,而且学费金额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甚至已经超出了许多人的承受范围,再加上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作保障,那么估计有相当一部分有能力的学生将会被高等教育拒之门外,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平。
因此,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还需要抑制过渡“市场化”而产生的弊端,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服务,积极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过渡“市场化”问题的积极探索
虽然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存在严重的市场化弊端,但其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和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所以,我们不应该就此而全面否定民办高等教育的价值,而应该正确认识民办高等教育的弊端,并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市场化是不可避免的,但怎样实现市场化,实现的“度”是多少是首先应该注意的。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和任务就决定了民办高等教育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化。高等教育不同于经济,不能实行完全的市场化,但即使是经济领域也不能是完全的市场调节,政府在经济领域起着相当重要的调控作用,包括那些市场经济相当成熟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所以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要把其市场化的“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国家调控要在其中起重要作用,正如布鲁贝克所言:“高等教育越卷入社会的事物中就越有必要用政治的眼光来看待它。就象战争意义太重大,不能完全交给将军们决定一样,高等教育也相当重要,不能完全留给教授们决定。”所以,民办高等教育也不能完全交给市场来决定,民办高等教育市场化只是适度地引进市场机制,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优势的同时,要求政府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宏观调控不是直接的、具体的调控,而是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方向上的把握。
所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应该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运行,政府通过方针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多种方式对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进行引导,通过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有限的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从而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具体来说,政府可以从宏观上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营方式进行引导和监督。如此一来,一是可以防止民办高等教育的经营者过度追求利益而不注重教学质量;二是可以防止其不当的管理方式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三是可以防止“只教学,不育人”现象的泛滥,影响学生的健康发展。所以,只有在坚持政府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办民办高等教育,才能有效地将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发挥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
(注: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13JDSZ2025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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