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早在14世纪,丹麦的职业教育就已经以学徒的模式逐步发展起来[1],在19世纪中期逐渐形成了完善的行业统一认证和考核标准。随着丹麦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丹麦的教育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并设定了国家终身教育的职业教育理念和目标。在政策上,丹麦政府还通过政策改革,将职业教育与劳动市场紧密结合,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实践型人才[2-3]。
二、当今丹麦职业教育改革的探索及方法
进入新世纪后,丹麦的职业教育经过不断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具有完善而极富特色的教育体系[4]。自2000年起,丹麦的高中教育实行自主式入学,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学习文化知识或职业技能,为学生的职业教育及今后的就业推进打下了基础。
2001年1月1日丹麦政府颁布实施了新《职业教育培训法》,强调实施学生个别化教育和培养的方针和策略,鼓励学校和企业为学生提供交叉式的学习模式。同一年中,丹麦教育部颁布了《2000年职业教育改革计划》,这个改革计划不但对专业目录进行了拓宽和调整,更加强调了职业教育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进行阶段培训和实行弹性学制。进一步强调了工学结合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使得学生在职业教育初期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培养模式。同时,通过就业升学双资格和部分资格制度来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水平和今后学生就业的平台[5]。
2006年丹麦提出了终身学习战略:《全民教育和提升全民的终身技能》[6]。该战略旗帜鲜明地强调了丹麦构建终身教育体制作的目标和方向,奠定了职业教育在终身制教育中的核心位置,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职业教育在推进就业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丹麦职业教育的经验与特色
1.强有力的制度和资金保证
早在1889年,丹麦政府颁布了第一个与职业培养相关的法律法规《学徒培训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完善了以学徒为主要培养模式的内容和要求。1999年,随着新《职业教育培训法》的颁布,丹麦教育的法制道路更加清晰,立法对职业教育起到了规范和保障作用。随着丹麦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丹麦政府不断修订和完善法案。正是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使得丹麦职业教育能够保证稳定、持续发展。自21世纪以来,丹麦政府强调以学生发展服务为宗旨,构建终生教育体系。通过办学形式、专业设置、课程改革等形式改变原有的教育模式,使丹麦的职业教育能够不断满足学生的个性需要。
从2000年开始,丹麦政府大力投入教育资金,全面开放高中入学。这一举措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效地结合起来。学生可以在高中阶段自由选择文化课学习或是职业培训学习,并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开展个性化教育。在学校层面鼓励学校和企业联合为学生提供交互式学习活动。除此之外,丹麦政府还对在校学生和继续教育的学生予以补贴,为终身教育提供了基本保障。
2.以人为本
全面推进个性化教育。丹麦政府注重人才培养的个性化教育,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分阶段选择学习目标。对职业教育课程的学习采用分阶段培训、弹性学制的教学方法,实现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2006年丹麦提出了终身学习战略:《关于全民教育和终身技能的提升方案》。这个国家教育战略方针旗帜鲜明地强调了丹麦构建终身教育体制的目标和方向。
重教育淡管理。丹麦政府鼓励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每个教师可以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设定特色式的教育框架和学生考核方式。丹麦学校中充满了自由、自主的学术氛围。学生采用自主式学习为主的学习模式,利用课余时间以小组的形式依托项目开展学习活动,经常深入企业调研学习,及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知识,实现了企业与学校的双轨式教学。
3.教育方式多元化
丹麦的教育模式丰富,在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学校教育与企业教育相结合,学历式教育与非学历式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
学校教育与企业教育相结合。长期以来,丹麦职业学校的董事会由行业工会代表、企业代表和学校代表三方组成。董事会组织三方单位进行职业学校的办学体制与课程设置认定。其中企业方负责提供企业人才需求及标准,学校方负责按照企业要求开展教学与培训,行业工会负责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与验收。这种人才培养机制确保了职业教育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也使得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随企业需求而动,确保培养的学生得到企业的肯定,保证学生就业率。
学历式教育与非学历式教育相结合。丹麦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灵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共同归属教育部主管,这样的机制设定,大大拉近了两种教育模式间的交流与联系。学生的课程和实践内容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可以通过认证实现互通。学生也可以根据企业的就业需要和自身的兴趣爱好随时选择转换专业方向。
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丹麦的职业教育在加强理论教育的同时注重实践与操作技能培养。企业、学校、行业工会共同研究学校的建设与人才培养问题,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环节紧密相连,使得学生能够及时地将理论运用于实际,掌握专门的职业技能。特别是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学生可以以学徒的身份在企业中带薪工作,这样的实践性教学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我国职业教育的主要不足及应对措施
1.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间应加强互动
与丹麦职业教育的状况不同,我国目前的基础教育仍然偏重于理论教学,大部分课程缺少实践环节。一方面是现有的人才选拔机制导致的,在各级选拔类考试中,学生偏重于知识水平的考核,基本没有与职业相关的技能实践类考试。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中,国家层面曾经多次提出注重加强实践教学,但就目前的教育实际来讲,许多高校仍然存在着重研究、轻实践,重教学、轻实习,导致大部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实训实习内容过于陈旧,不能实现与企业要求无缝对接。因此,在基础教育中增加职业类教学内容,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对职业类教育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职业类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渗透和推广。 2.提高职业教育学历水平,增强职业教育对学生及家长的吸引力
我国目前职业教育的层次较低,学历教育主要集中在大专和中专的层次,职业类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空缺。低学历式的职业教育模式导致职业教育对家长和学生的吸引力较低,进而严重阻碍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为此,在今后的职业教育改革中,国家应该着重提高职业教育的教育层次,逐步建立起职业教育的本科甚至研究生学历教育,从而提高职业教育对学生及家长的吸引力。
3.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模式
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体制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的需求还未形成动态的联动机制,在学生的职业教育中,对每个人的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很难实现。因此,如何将学生的职业兴趣、能力和自身愿望与就业岗位相结合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职业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要能够解放职业教育体制的束缚,及时建立企业与学校间的联动机制,将每位学生的培养计划和培养方案由企业、学校、个人三方共同制定。
4.将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
通过完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体制建设,有效地将割裂的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融合起来。一方面确保从业人员在接受职业培训过程中能够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的学历水平;另一方面也要求学生在完成职业教育后能够结合岗位需求及时连接职业培训。特别是我国现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经济新的一轮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这就更加要求职业教育与培训要积极调整现有机制,及时更新教育和培训内容。
5.推荐职业教育终身化制度
21世纪以来,丹麦提出了终身学习的教学改革目标,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国家教育发展规划中。结合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加强成人职业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的联系,使终身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始终。面对当今社会职业更新速度日益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世界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的新挑战,我们必须以终身教育理念重新审视我国的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形式等,由针对某一种职业岗位,扩展到着眼于整个职业生涯,使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以满足市场和终身化学习需求为出发点,养成人的全面职业发展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进而使职业教育的性质由终结教育转变为终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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