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1.认识上的瓶颈
实施现代学徒制利益群体各方即政府、企业( 师傅) 、校方管理者、教师、学生及家长,在理念上存在一定误区,没有做好充分思想认识及相关理论研究的准备。其一,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未能从当地经济发展与职业教育关系以及职业教育发展新视角来重视现代学徒制。其二,社会上对“现代学徒制”缺乏深刻的了解。长期以来,重普教、轻职教和重理论、轻应用的思想占据主流。很多人认为高职教育是解决高考生源的“次级教育”,传统的儒家思想中的等级制度和身份观念深入人心,“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根深蒂固,此外,学徒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有特定的指向,这个群体的社会身份相对较低,学徒的概念有可能得不到学生及其家长认可。[1]他们认为到企业工作就是脱离了教育的本质,因此,对半工半读和学徒制存在抵触情绪。学生在选择是否进入学徒制阶段学习举步不前,进入学徒制班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其三,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热情不高,担心学徒班学生毕业后不在本企业就业,企业在思想认识上未能把为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当作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其四,校方管理者惧怕现代学徒制实施带来管理上的改革,缺乏革新的精神和动力。现代学徒制实施必然要花费较多的时间、精力、财力、物力,这对于之前稳定的学校管理制度是一个不小的变革和冲击。其五,现代学徒制的形成基础以及意义、价值均不同于传统的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形式、制度以及师生关系均发生了变化,教师及企业师傅对于应该承担哪些育人工作,缺乏相应的训练和认识。
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瓶颈与对策2.政策与法律法规上的瓶颈
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以及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整体环境等支撑要素。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徒制在不少地方进行了实践探索,虽然教育部对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但从国家层面来看: 一是缺乏对现代学徒制的顶层设计。有关现代学徒制的提法主要以校企合作或工学结合的政策性文件出现,总体上比较宏观,国家或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存在不明晰等问题,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法律关系没有澄清,如现代学徒制中“学生”的法律身份问题,给现代学徒制的具体操作留下了真空地带,影响了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效果。我国的职业教育虽也倡导校企合作,但却始终不能摆脱“两张皮”的尴尬,往往使校企“合作”沦为基于情感的偶然性支持,甚至退化为短视的功利性资助;虽然也强调企业成为高等职业教育评价的第三方,但作为用人方的企业却缺乏左右职校办学的杠杆。这是我国职业教育长期没有实质性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2]二是仍缺乏具体的推进策略和创新措施,尤其是对于企业的激励机制与产权机制比较欠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缺乏一种文化氛围,对企业现代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是一个“盲区”,多数企业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企业既没有参与职业教育的义务与责任,又不能通过参与职业教育获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之类的经济利益,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热情不高。同时,对到企业学习获得合理报酬也缺乏明确的政策激励和支持。由于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政策、制度与文化支持,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缺乏根本性的保障。
3.评价机制上的瓶颈
现代学徒制作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化,势必对教学评价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挑战。现代学徒制实行交替式培训和学习,实施过程更加灵活、富有弹性,企业成为学徒制培训的主要场所,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则为企业技能培训提供理论基础教育。实施阶段缺乏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融合柔性评价的管理制度,校企合作的监督、管理与评价,学分的认定、教学计划的制订等各方面流于形式。不少院校认为,学生一旦“进厂实习”,学校就“卸了担子”,不用再去操心,省了许多麻烦,所以学校和老师评价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仅以企业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实习考核走过场,致使有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企业以为考核评价是学校老师应该完成的事情,他们也是应付了之,缺乏双主体过程管理,对学生实习实践的组织、检查、指导、沟通、协调、考核等实习过程缺乏科学、全面的评价。有的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对实习学生不够关心,与企业沟通不及时,校企合作难以深入推进,实习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国外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经验借鉴
1.德国现代学徒制的模式。德国的现代学徒制也即“双元制”,主要在企业和学校两个场所实施现代学徒制。但是,在这两个场所的学徒其时间和任务是不同的,从实际来看,企业是双元制的主要方。德国行业组织制定的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是企业培训的依据。各州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框架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参照蓝本。具体做法是这样:由企业发布学徒岗位,行业协会负责注册。与此同时,学徒也在所在的职业学校进行学籍注册。企业本位培训是主要模式,当单个企业不能完整提供培训时,可以由几个企业联合提供培训,通常情况在企业培训大概3-4天,学校1-2天,学徒参加完行业协会组织的中期考试和毕业考试,通过了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学徒制才算完成。
2.瑞士现代学徒制模式。瑞士的职业教育与德国有所不同,它归联邦政府统筹管理。瑞士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分工是在最高层面进行统一设计的,联邦专业教育与技术办公室发布的“职业培训条例”是其学徒制开展的依据,它不仅规定了教育内容,也规定了职业学校、企业、产业培训中心的分工职责。瑞士现代学徒制在三个场所完成,因此又被称为“三元制”。(1)企业培训。它是瑞士学徒制的重心,约占整个学习时间的70%以上。(2)职业学校的学习。大多数职业学校由州或市开办,也有部分学校由行业联合会开办。(3)产业培训中心的入门培训。产业培训中心由行业协会开办,属于独立的第三类培训场所,主要采取集中授课方式,学习内容为从事某一职业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
3.英国现代学徒制模式。英国学徒制体系由三个级别组成:中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3级)和高等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4级及以上)。学徒培训的依据是国家统一发布的“学徒制框架”。它由英国各行业技能委员会开发,核心内容是学徒需要获得的若干个国家资格证书。与德国及瑞士不同,英国学徒制框架本质上是一种目标-结果导向的管理策略,对学习的具体内容和校企分工没有限制,培训机构教什么,企业教什么,学徒怎么学,都非常灵活。英国学徒制中,通常是培训机构主动寻找合作企业,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在现行学徒制政策中,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学徒制获得国家拨款,因此较为主动。学徒通常需经过面试确定录用,并签订培训合同。在培训开始后,培训机构与企业按照共同商定的培训计划交替开展教学,通常为每周4天在企业,1天在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会安排导师全程跟踪学徒在企业的学习与工作进展,对学徒的考核主要根据学徒在工作现场的表现。专业颁证机构、培训机构,甚至雇主本身,只要通过资格认可,都可以成为评估者。学徒取得学徒制框架里规定的所有资格认证,便成功完成了学徒制。
4.澳大利亚现代学徒制模式。澳大利亚的现代学徒制包括学徒制和培训生制两类,主要区别是:学徒制时间较长(3-4年),且更稳定(学徒期间企业更换业主,新的业主必须继续履行培训合同;合同的取消需要所有相关方同意);培训生制时间较短(1-2年),稳定性也差些(学徒期间企业更换业主,新的业主可以终止学徒培训;任何一方都可单方面解除培训合同)。两类学徒制开展培训的依据都是澳大利亚职业资格框架和培训包。其典型运作方式是:企业发布招聘广告,甄选学徒,学徒和企业到学徒培训制服务中心签署培训协议。然后学徒到注册培训机构(主要是TAFE学院)进行面试,学徒、企业和培训机构协商沟通后,三方签订培训计划,之后学徒培训在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交替进行。培训机构负责知识培训和少量的技能培训,大量的实践培训在企业进行。学徒需要与其他类型的职业教育学生一起参加国家考试,从而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3]
通过以上国家经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现代学徒制的开展模式是多样化的,但是相同点在于现代学徒制的开展与一国的顶层设计有关,作为一种制度,其形成与发展又受制于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现代学徒制实施必须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让更多的企业和学生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中,给予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和教育机构尽量多的教学自主权。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以更加开放的态度鼓励多样化的尝试,以期为我国建立和发展现代学徒制探索一条可行之路。
三、突破瓶颈的对策
1.加强宣传与引导职业教育先进理念,继承和发扬师徒文化
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息息相关。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现代学徒制,势必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拥有职业技能成为公众尊敬的对象,职业教育人人有出彩的机会。要让企业充分认识现代学徒制对于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倡导职业教育终身化,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有所优化和提升,不能单一以培养特定岗位上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高职教育只有做到了人文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均衡发展,形成“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多循环教育发展模式,才能被社会更广泛的接受和认可。
教育总是在一定文化环境中而存在,因此,中国古老的“师徒”文化精髓值得任何职业院校、现代企业借鉴和学习。要使古老的“师徒”文化在“知行合一”的社会中继承和发扬,就要使之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文化符号、一种教育观念的指导思想,而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和推广正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深层次接纳。[4]现代学徒制虽然在很多地方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但依然有很多单位或组织对这种培养模式不甚了解,这就需要营造有利于现代学徒制发展的社会氛围。第一,要扩大现代学徒制的社会影响力,对于校企合作试点成功的学校和企业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宣传和推广,提升社会形象和对公众的影响力。第二,在全社会创建一种鼓励技术创新、体现技术价值的激励机制,政府进行广泛的宣传和鼓励,将现代学徒制的成果算入企业和学校的绩效考核中,建立地方各级现代学徒制成果奖励机制,从精神和物质上对取得重大成果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 2.加快出台有利于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现代学徒制,必须以制度或法律的形式对社会相关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要求和规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学校和学生是职业的实践共同体,按一定的约定俗成的范式运行,国家从制度架构层面理顺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的责权利关系,通过明确责任,让学校与企业知道各自在人才培养中应该承担的义务,尤其让企业知道自己分内应做的事情;通过明确权利,让校企双方知道各自能够支配哪些资源,尤其让企业知道能够获得什么具体的收益。这些有助于从根本上调动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积极性。政策法规强力推动及资金支持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基础。第一,通过完善诸如《校企合作促进法》、《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学徒制培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立学徒制培训的法律地位,明确企业、学校和学生等各方的权、责、利,为试行和逐步推广现代学徒制提供法律依据与保障。第二,地方政府出台具体的政策制度,鼓励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企业与学校合作等作为企业资质年审和资质升级审批的重要考核指标,对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资金补贴,将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纳入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指标,对接受学生实习和指导学生实习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三,加强行业组织协会的作用,完善校企合作理事会制度,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实践教学标准的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的落实,鼓励、支持实习学生参加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评价机制
实施现代学徒制,教学空间也相应的从校内向校外延伸,教学主体是学校、行业和企业等多元参与。在教学管理运行中,要求做到工学衔接合理。以学校为主和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已经无法适应这种要求,为此,必须改革现行的教学组织模式和评价机制。实行校企共同参与的“柔性化”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机制。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教育,根据现代学徒制“双重身份,双主体培养,双元育人,双元管理”等特点,依据培养过程中学生发展的共性和个性需求选择教学组织方式,与企业共同制定适应校企在岗培训、学徒工学交替、岗位成才需求的刚柔相济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与动态评价体系。[5]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理念,学生对于产业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的领悟能力,对职业规范的理解,对职业风范的把握,以及创新创业意识的激发,都将有其独特的优势。建立以目标考核和发展性评价为核心的学习评价机制,有利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针对性和发展性评价相协同的学习评价,是基于高职教育“高等性”和“职业性”双重属性的本质需求所设计,充分体现了职业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一是实施过程考核,按照培养方案的设计,结合“工”与“学”特定的课程教学目标,定期对学生的课业学习状况进行考核,适时进行反馈、沟通,保证学习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二是创设学生学习和创作成果展示及各项评优活动平台,如通过开展优秀学徒、优秀技能手、优秀设计师等的评比,组织各类技能竞赛,展示学生学习创作作品和先进事迹,发挥榜样激励对学生成长的促动。三是实施面向学生成长成才和未来发展的发展性学习评价, 突出对学生人文素养、沟通能力、职业素养、文化自觉等方面的评价,注重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学习品质的评价。这些评价应贯通校企,全面体现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学习和实践环节。
总之,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单凭传统意义上的学校职业教育是不够的。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融入了学校教育因素的一种职业教育。顶岗实习、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三者之间是一种递进深化关系。高等职业教育只有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健全企业参与制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才能探索自身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才能培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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