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近年来随着我国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特别是《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纲领性文件均对干部教育督导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促使我国的干部教育督导制度制已经初步形成,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督导主体不太明确,主观性太强,激励约束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尚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我国许多从事干部教育的专家学者开始致力于干部教育督导方面的研究,但研究多是理论层面的论述,缺乏对于干部教育督导工作实践层面的研究,还难以有效地发挥其对干部教育督导工作的指导作用。结合我国干部教育督导实际,探索构建有效的干部教育督导机制成为必然。借鉴他山之石是一种有效的途径,如俄联邦教育督导制度改革后的一系列科学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一 俄联邦教育督导制度的发展趋势
俄联邦现行教育督导制度呈现出下列趋势。
1.改革督导机构,细化权责
俄联邦于2004年成立联邦教育与科学督察署以来,不仅将教育督导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层面,而且改革了过去中央高度集权统一的管理模式,将教育督导体制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并行,进一步细化教育督导体制各职能部门的权责,使俄联邦的教育督导工作向更为规范化、精细化运行。
2.加强督导的法制化建设
俄联邦在继承苏联的教育督导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根据国情,推陈出新,先后颁布了《学校评定和国家认定条例》《国立和市立学校教师和领导者评定程序条例》《俄联邦教育与科学督察署条例》等教育法规、政策来使教育督导法律化,为教育督导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这些法规不仅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各项教育督导活动,使督导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而且也明确了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的关系,建立起了和谐的督导工作氛围。
3.全面完善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2004年俄联邦成立联邦教育与科学督察署并下设五个具有执政权利的管理局,同时还配有五个直属研究机构。这一行政改革,吸收了大量专业人才进入教育督导部门,极大地扩充了教育督导队伍,提高了督导队伍的地位待遇,保障了督导队伍的稳定,使每个部门的职能机构均具有相关专业方面的人员配置,从而为各职能机构充分发挥其专业管理作用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
二 俄联邦教育督导制度对改进我国干部教育督导的启示
1.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地位,提升督导效果
从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功能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行政管理必将从决策执行混而为一的状况向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健全、多功能方向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不仅干部教育行政体系中没有相对独立的督导系统,而且干部教育行政部门也对教育督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虽然2006年发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出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并指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却未就教学督导制度给予明确的地位和具体的定位。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才提出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而面对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面对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新要求,不仅《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指出要加强督促检查,而且新印发的《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也指出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因此,干部教育机构从干部教育培训的特点出发,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发挥教学督导的质量监控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必须对教育督导给予高度的重视,将教育督导工作作为提升教育管理成效的重要环节与媒介。
2.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法制化建设,合理设置教育督导机构
目前,我国教育机构或将教育督导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重叠或挂靠在教务部门,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这就难免会使教育督导功能弱化。干部教育同普通教育有很大的区别,因此,构建干部教育督导体系应从干部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出发,制定具体的评价、评估标准,使干部教育督导的实施有法可依,并将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为干部教育行政管理系列中的一个具有行政管理权,独立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的单位,直接对主管教育领导负责,同时要更加细致严谨地进行分工,避免工作上发生交错重复现象,保证高效率的行政指挥、督导、检查相互衔接、统一,真正起到督教、督政、督学、督改的作用。
3.确立平等合作的教育督导观,建立和谐督导
由于受过去教育督导机构设置的影响,督导工作人员在教育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表现出一种居高临下的行政视察行为,这就容易造成教育督导双方的矛盾冲突,而干部教育督导对象均是成人,其不仅有自己独立的思维方式而且还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因此要做好干部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员应以人本主义为依托,以共同促进干部教育工作的提高为目标,改革凭借等级权利进行督导的观念为平等合作、集体参与、权利均衡的教育督导理念,构建和谐的教育督导制度。
4.优化教育督导队伍,提升督导执行力
教育督导工作主要是监督与指导,而要在监督的基础上成功实现有效指导,避免督与导的分离,这就要求从事干部教育督导工作者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因此要加强干部教育督导队伍的建设,就必须在建立督导队伍退出、准入机制的基础上,保障教育督导队伍合理的人员编制,提高督导人员的待遇,维持督导队伍的稳定,并且还要优化督导队伍结构,吸收部分专、兼职退休教育督导员、优秀青年教师,形成梯队结构的督导队伍,不断加强督导队伍的培训,同时鉴于干部群体的特殊性,督导队伍也可以吸收少量培训班学员来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干部的“自律”,进而达到“学”的目的,来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
5.减少教育督导反馈中间环节,着眼于“学”和“导”
在干部教育中,教育督导的反馈监督功能将干部教育的“政”“学”等方方面面有机地联合在一起,但督导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授课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学风,提升干部教育质量。所以干部教育督导在“政”“学”“督”“导”“改”紧密结合的基础上,应重点应着眼于“学”和“导”。而“学”和“导”功能的及时发挥就需要将形成性督导与终结性督导相结合,进行动态监控督导,以“动”促“静”,“动”、“静”结合,减少教育督导反馈的中间环节,形成高效的督导信息反馈链,以便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促进干部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
三 结束语
笔者借鉴部分俄联邦教育督导制度上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干部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强化和完善我国干部教育督导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的一些具有措施,以求进一步提高我国干部教育督导工作的实效。但由于我国的干部教育督导还处于不断的完善发展阶段,其必将会随着我国干部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走向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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