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文章编号:1671-489X(2015)08-0147-02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idea of school-enterprise Interaction, Integration, Sharing and Go Hand in Hand, is a valid path in abroad vocational education, business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participate in the Double Teaching Team, undertake teaching practice, teachers step into the business and production line with the engineer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to interact each other, make the best of the both worlds and classroom teaching, forming a virtuous circle, shared teaching, production tasks. This is the only way to promote the effectivenes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 school-enterprise integration; industry organizations; vocational education; education model
1 校企融合的历史与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职业教育实施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就在做,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是“文革”期间的半工半读;改革开放后,建立起一批由企业主管的院校;近年来学习国外校企合作教育的经验,都取得一定进步,但仍然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首先是认为校企融合、半工半读是职业教育应该实施的教育模式;其次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经济的形成,出现企业接受学生学习(实习)的积极性不高,而企业又急需大量技工型人才这一矛盾,何况职业院校为学生安排工作又不现实,要安排专业对口的工作更难;再就是学生外出找工作会减少理论学习的课时,影响理论知识的学习[1]。
2 存在问题分析
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脱离实际 随着1999年的教育体制改革,企校分离,也就是将企业主管的院校划转地方教育部门。我国职业教育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逐步形成,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职业教育管理格局被打破。例如: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原来由中国石化管理,后交甘肃省教委管理,过渡三年后完全脱离企业,政府部门已经无法协调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校企之间的合作少之又少,使得学生的实习无法落实,转而学院不得不花大量人力、财力建设学院内部实训基地,这部分钱是否发挥了最佳效益,是显而易见的[2]。
行业组织主导地位弱化,行业标准缺失,校企合作双赢虚拟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行业协会法律地位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有扶持义务,有应当听取行业协会意见的义务;有应当为行业协会提供行业信息和咨询,并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行业要求的义务;行业协会承担公共管理事务的经费,由公共资金支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委托协会承办事务的,应采用购买服务形式,对设立初期确有困难的协会,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公共资金资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作出涉及行业利益的重大决策或对行业协会会员采取重大处理措施,可能在该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应及时向行业协会通报。但是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作用十分有限,加之行业受到利益的驱动,对收费的技师、高级技师短期培训有兴趣,而对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信息平台方面应该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导致的结果就是行业在当前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不足[3]。
政策法规不健全,政府通过行政命令促使校企合作的效果有限 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适宜的制度环境,政府管理职业教育的最有效手段就是立法,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职业教育宏观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我国的相应法律、法规对于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等规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化,可操作性并不高,进而导致企业每年接受的学生实习人数相对较少,生产管理困难和实习安全成为企业不愿意接受实习生的理由。
职业院校本身缺乏实力 企业需要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又离不开企业的大力支持,然而企业却又为何不关注职业教育、不热心校企合作呢?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出自职业教育内部。校企合作也是讲实力的,学校较高的办学质量、较好的知名度与社会的认可度,是进行校企合作的重要条件。由于学校自身实力不足,严重制约校企合作开展。一些职校没有根据企业需求办学,专业设置与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实训条件差,教师水平不高,所培养的人才不符合企业的需要,对企业就没有吸引力。
3 解决以上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以能力为本的教育必须在职业教育中真正体现 能力素质包括知识、态度、经验、反馈,这四个方面都能达到,才构成一个专项能力。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政府和企业共同办学,但以企业办学为主。这种合作教育模式和制度,教育者组织教学可以更专业,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学模式。有的专业可以采用师傅带徒弟方式,有的专业不一定适合。比如化工类专业,既要求个人能力强,又要有高度的团队意识,学生既要具备系统的基础知识,又要有一定的动手能力。课堂教学可以在现场和教室交替进行,授课教师是由理论功底扎实的高学历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分工承担[4]。 组建产业联盟,构筑教育集团,搭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 由政府引导、行业主导,本着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教学、生产一线专家联合考察、调研、交流与合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围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课程设计等核心内容开展工作,搭建起企业与职业院校沟通合作的平台,构筑的职教集团要以龙头职业院校和骨干企业为依托[5]。
健全法规,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全方位参与、合作、举办职业教育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在各个层面表现出蓬勃的活力,为从体制机制层面破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题提供了思路:转变教育观念,树立面向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观;推动行业组织发展,发挥行业组织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支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建立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打造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平台;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寻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突破[6]。
加强职业院校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企合作的决策力 常言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在校企合作问题上同样如此。校长对于校企合作的认识程度与策划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具有先进职教理念、富于改革创新的人才提拔到校长岗位上来,要经常组织校企合作学习会、研讨会、交流会,以交流校企合作经验,转变校长的传统教育观念。
4 基本结论
当前职业教育校企融合的现实与愿景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从现实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校热企冷”,合作难度较大,合作困难重重;从长远来看,企业和职业院校对校企融合有着一致性的认同和期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未来取决于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的决策精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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