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2011年3月,教育部与北京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在省部级层面上进一步强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备忘录明确了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责任和任务,一省一个特色,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随后,教育部还将与其余各省(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1]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政府规定的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标准,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来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为每个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学习条件、权利和机会,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大致均等的良好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至少包含三方面内涵:第一,为受教育者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即为每个学校提供大致相当的师资、校舍、教科书与相关资料、生活经费,以及公共的、统一的义务教育课程。第二,为受教育者提供获得学业成功机会均等的受教育条件。第三,促使每个受教育者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2]。教育均衡发展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社会公平,这种社会公平首先是机会的公平,虽然结果不可能完全均等,但是机会应该是开放的和公平的。“知识改变命运”就证实在这一意义上,教育均衡发展是最大的公平,是教育公平中最重要的公平。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
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加上义务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的地方化等原因,义务教育领域失衡发展的格局特别明显,主要体现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区域内部校际之间发展差距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失衡从宏观方面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体现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从“普九”实施情况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以实力雄厚的财力为保障实现了“普九”,很多中小学校校园设施建筑豪华,办学条件优越,而中西部落后地区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却因自然资源贫乏,经济发展缓慢,政府财政困难等原因而使义务教育处于人财物全面匮乏的困境。宏观层面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主要指城乡之间的差距。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不均衡问题表现很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城乡教育经费投入差距很大;(二)城乡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差距大;(三)城乡教育机会差距大。微观层面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则指体现为同一地区、同一城市中,校际之间的差距。校际之间教育资源分配的差异一般表现在“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同。实力雄厚的重点学校得到政府的重点支持多,且享有较高的声望,具有相对较高的教育质量;而非重点学校与重点学校之间在物质资源上、人力资源上、生源上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失衡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影响教育发展失衡的根本原因。我国现阶段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且发展不平衡,而且还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的差别以及经济收入的差别,这些因素必然阻碍教育发展失衡的实现。
(二)教育招生制度不完善也是影响教育发展失衡的重要原因。我国教育招生制度不完善,存在严重弊端,导致中小学学生择校,交赞助费现象层出不穷。使得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读重点中学机会甚少,结果不但可能失去上大学的机会,更有可能失去就业机会。
(三)教育资源不公平加剧了教育发展失衡的现象。我国现有教育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之间、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很大。
三、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改革教师的收入
我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是“地方办学为主、分级管理”,义务教育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所以各地区的教育资源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依赖性很强。教师待遇主要依赖地方的经济。各地区经济差异导致了教师待遇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在东部与西部、城市与农村之间相当大。地区间经济差异是客观存在的,短期内无法消除。但我们可以在教师待遇上尽量减少地区经济差异的影响,教师待遇不由县乡负责,而改由中央或省级政府负责。这样,教师待遇在全国大致均等,至少在省内是均等的。
(二)增强校级之间的交流,促进师资合理流动
师资的流动是实现师资均衡发展的有效手段。师资流动可以从教师工作轮换上,定期支教上,对口支持上和跨校兼职上鼓励优秀教师到不同的学校,尤其到基础薄弱的学校兼职来保证师资的水平。还可采取克制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等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水平不高的问题。
(三)合理分配教育资源,缩小学校间的差距
确立新的资源配置理念,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确保教育的实现和谐社会中的教育公平[3]。探析现阶段,我国教育资源配置的主要矛盾是: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要为所有的学校和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政府应当公平地分配教育资源,保证教育的基本需求。而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为了保证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需要,又必然会设立一批重点学校和学科,以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就决定了我国教育资源无法完全公平地分配,落实教育公平的政策,在此应当确立新的资源配置理念,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使教育走向公平。首先,教育部门必须要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原则,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要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高等教育轻义务教育的传统思想,要强调均衡发展,要取消重点学校制度,积极支持薄弱学校的改造和发展;其次,对政府重点扶持的重点中小学,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以防止教育资源浪费;最后,引入竞争机制,让教育质量成为争取基础教育资源的唯一标准。
教育凝聚着全社会对未来的期望,教育发展不均衡将阻碍弱势群体改变命运的通道,降低公众对社会发展的预期,更容易使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加大。只有赋予每个受教育者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实现教育资源全民共享,才能推进教育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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