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1.1 父系氏族社会
在父系氏族社会中,教育的实施有家族和氏族共同完成,接受系统的祭礼、体能、技能方面的传习与训练。[1]周代专门设置有管理舞蹈的乐师与舞师,乐师负责学校舞蹈教授。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时,增设武科,目的在于选拔武官。[2]
1.2 清朝末期(1840―1910)
近代学校体育师资短缺,中国的近代体育,主要通过聘请外国人来中国传授,1901年开始宣布实行“新政”,宣布废除科举制度,提倡实用科学,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章程。[3]随着美、英竞技运动及游戏的普遍引入学校,体育教师培养的课程模式也渐趋于“美化”。最初的体育师资培养以模仿日本为主,后转向美国,然后到解放前都一直以“ 美式”为主。
1.3 国民党政府时期(1912―1949)
黄海信指出由于缺乏体操教师,当时我国各地的体操学堂中都聘请了相当数量的日本人担任体操教员,当时体育师资的培养,也多由日本留学归国人员所创办、施教而自然倾向日化[4]20世纪20年代末期及其30年代以后,学校体育进一步发展,“美化”倾向更趋明显,清末新学制受日本影响至深,基本模仿日本学制。[5]
1.4 解放后,建国初期(1949―1956)
国家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解决各级学校体育教师严重缺乏的问题。当时的体育学校或科系的课程设置由前一阶段的抄袭日本改为仿效美国。1952年,以苏联师范院校和体育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院系调整。1954年,在前苏联专家指导下,中央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前身)开始招收新中国第一批体育专业研究生。
1.5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1956―1966)
新中国自1952年设置体育专业以来,培养中等学校体育师资一直是其本位目标。1957年设立运动系后,体育专业培养目标有所明晰。虽然1988年以前没有“体育教育专业”这一法规性提法,但体育院、系体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也是为培养专门的体育师资。
1.6 文革时期(1966―1976)
在培养目标方面,该计划将培养目标定为培养中等学校体育教师和其他体育专业人才。[6]随后进入“ 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高师和体育院校或停或并或撤,教学秩序被严重破坏,课程体系被彻底打乱,教学内容的政治化、实用化、任意化达到极点,已无现代意义上的体育高等教育可言。改革开放初期,体育教师教育得到恢复和发展,包括研究生教育。
1977年我国恢复了高考制度,文革后的前几年,我国的体育教师教育的重点放在恢复和调整上,并在八十年代初基本完成。[7]
1.7 改革开放以来
1986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除改善体育方面的设施条件外,关键是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据报道“近10年来,我国在培养体育师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8]
建国50年来,我国己初步建成了一支体育师资队伍,他们为增强中华民族的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作了大量的工作。
2.中国体育师范培养的演变
2.1 初建基业阶段(1949一1956)
新中国成立前的30多年里,曾经开办了一些体育专科学校、体育系科和中等体育学校(其中包括许多私立学校),但很快都夭折了。[9]
2.2 曲折发展阶段(1966―1976)
在十年动乱时期师资队伍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后5年较前5年而言,在某些方面也曾得到了一些恢复。从体育学院数量看仅比“文革”前3年的调整时期(1963―1965年)平均每年的招生数增长49 5%”。
2.3 恢复、调整、改变阶段(1976―1986)
动乱结束后,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教育部、国家体委、卫生部等发出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把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看作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井对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2.4 改革、开放、迅猛发展阶段(1986年至今)
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等方针指引下,1986年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除改善体育方面的设施条件外,关键是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四、小结
总体上体育教师教育的发展经历了近代初创、辛亥革命、国民统治、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探索时期、文革、改革开放等几个由无序到有序发展的阶段。体育教师教育课程模式的发展经历了抄袭日本、仿效美国、借鉴苏联、国内外结合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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