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2009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AG)出台了《投资幼儿时期――国家早期儿童发展战略》,资助各级政府建立更加有效、更加协调的学前儿童发展体系,满足澳大利亚儿童和家庭的多样化需求,促进他们的健康、早期学习,改进福利。同时联邦政府在教育、就业与劳动关系部设立“早期教育与保育办公室”,推动战略的实施。
该战略是澳大利亚政府为促进0~8岁儿童早期发展做出的远景规划,提出“到2020年,所有儿童在生命中都拥有最佳起点,从而为他们自身及国家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明确――各州和地区应根据各自不同的起点,并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在六个优先改革领域采取行动:加强普惠性的母亲、儿童和家庭医疗服务;加强对易受伤害儿童的支持;让家长和社区参与,充分理解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改善幼儿发展基础设施;加强整个幼儿发展及家庭支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建设;建立一个良好可靠的信息资源库。
二、具体的改革举措
为了实现《国家早期儿童发展战略》制定的目标,2009年12月,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公布了《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改革一揽子计划》,强调为所有澳大利亚家庭提供优质的、支付得起的、完整的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联邦政府将与各州和地区政府、主要的儿童保育机构、儿童早期学习利益相关者及家庭密切合作,共同实施一揽子计划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具体包括:
(一)以加大就学资助为切入点,普及学前一年教育。2008年,联邦政府与各州和地区政府签署《学前教育全国合作协议》,承诺由联邦政府投入9.7亿澳元,在2008―2013年间分期下拨给各州和领地政府,帮助各州和领地政府实现协议规定的普及目标――到2013年普及优质学前教育机会,每个儿童在正式上学前一年都有机会接受由经过大学培训的学前教师提供的一年40周,每周15个小时优质的早期儿童教育。该协议勾勒了为了提高学前一年教育的可获得性、质量和保证家长的支付能力,最终达到学前一年教育的普及,每个辖区政府要采取的策略和措施。
为了实现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目标,联邦政府将重点放在加大对家庭儿童保育的资助上。为了帮助家庭应对日益上涨的儿童保育成本,联邦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学前教育就学资助措施,包括儿童保育津贴(Child Care Benefit)、儿童保育费减免(Child Care Rebate)、家长工作、教育与培训儿童保育费补贴(Jobs,Education and Training Child Care fee assistance)、祖父母儿童保育津贴(Grandparent Child Care Benefit)等。
早在2008年7月,联邦政府就把儿童保育费减免(CCR)额度从儿童保育成本的30%提高到50%,即从每年的4354澳元提高到7500元。从2011年7月1日起,随着相关法律的通过,联邦政府又将一年一次支付改为每两周向家庭支付一次儿童保育费减免款项,家庭可以选择直接将减免款项退到他们的银行账户,也可以选择通过儿童保育服务机构收费减免获得退款,旨在为家庭在儿童保育成本发生时提供更加及时的资助。
通过各项儿童保育津贴和儿童保育费减免,联邦政府将在未来四年共投入149亿澳元(儿童保育津贴87亿澳元,儿童保育费减免62亿澳元),帮助80万家庭应对儿童保育成本的上升。据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澳大利亚政府为家庭提供补贴8.54亿澳元,其中77.3%用于全日制学前教育(全日制托班、托儿所和幼儿园教育)。就其对单个家庭的资助力度来说,如果某家庭年收入为7.5万澳元,那么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通常需要花费1.78万澳元在其子女的教育和保育中,占其家庭收入的23.7%;而在补贴后,只需5,625澳元,占其家庭收入的7.5%。
目前澳大利亚正朝着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目标迈进,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有26.6万名四岁和五岁儿童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前一年注册学前教育课程,比例从2011年的81%提高到89%;有许多州已经达到了制定的注册目标与完成目标。2012年末,联邦政府宣布将从2013年起,未来三年再向各州和地区拨款11亿澳元,继续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二)制定并实施《国家学前教育与儿童保育质量框架》,提高学前教育与保育服务的质量与一致性。2009年12月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制定《国家学前教育与儿童保育质量框架》(The National Quality Framework f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and Care,NQF,以下简称《国家质量框架》),建立全国学前教育和保育质量体系,将全国所有的全日托、家庭日托和学前班/幼儿园都纳入同一个监管体系中,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保障其学前教育和保育的质量。该框架的建立是联邦政府学前教育的一大重要改革议程,将取代“全国儿童保育认证委员会”,在教育、健康和安全等关键领域为儿童提供高标准的看护,并为家庭提供更加清晰、全面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为儿童选择最好的教育及保育服务。 新的监管体系于201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在师幼比和学前职员资格方面的改革将在2012~2020年间逐步进行。新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新的国家监管机构――成立“澳大利亚儿童教育与保育质量局”并构建新的法律体系,后者由《教育与保育服务法》与《教育与保育服务国家法规》构成。它们将代替现有的各州和地区独立的执照颁发与质量保证程序,对学前教育与保育服务实施全国统一的监管与质量评估。
2.新的监管标准――《全国质量标准》。由七个质量领域23项标准构成――教育计划与实践,儿童健康与安全,物理环境,教职员安排,与儿童的关系,与家庭及社区的合作关系,领导与服务管理。
3.新的评估和评级系统。根据国家质量标准的七个领域对获得批准的服务进行评估和分级。
在2010-2011联邦预算中,联邦政府计划投入2.737亿澳元,支持《国家质量框架》的实施。联盟党上台后,原则上支持《国家质量框架》的实施,只是希望在学前教育机构师生比及学前师资的资格要求等具体方面改进该框架的实施。
(三)实施一揽子计划,支持、培训并留住合格学前教师。为了实现学前一年教育普及化和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与保育的目标,2009年,联邦政府承诺投入1.266亿澳元实施一揽子改革计划,招募到足够多的新教师和留住有经验的、合格的现任教师,帮助他们达到《全国质量标准》的要求。具体举措如下:
1.免学费
联邦政府投入1.15亿澳元,支持在职学前保存人员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从2009年1月开始至2014年,每年免除8000在澳大利亚名学前保育人员为获得文凭(儿童服务)和高级文凭(儿童服务)在职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或其他政府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所需交纳的管理课程费用(指州和领地政府对学前保育人员在职进修征收的费用),各州和领地政府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现在没有接受过四年大学教育或没有获得学前教师资格的学前工作人员提供各种培训的机会,并制定认定现行学前教师资格的程序,增加学前教育师资供给,并提高师资质量。
此外,联邦政府还将投入1240万澳元,自2009年7月1日起,减免在农村和偏远地区、原住民社区和极度贫困地区工作的学前教师50%学费贷款债务。
2.增加大学中学前教育专业学额
联邦政府投入5390万澳元,增加大学培养学前教师的名额,鼓励正在学习其他专业、希望成为学前教师的大学生申请获得被认可的学前教师资格,新名额在2009年达到500个,2011年达到 1500个,这些学额覆盖四年本科学历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确保已有学历的本科生获得早期教育方面的学位。
3.制定《学前教师培养战略》
2012年9月,联邦政府与各州和地区合作,制定了《全国学前教师培养战略》,该战略涵盖学前教育工作人员和儿童保育人员。补充和增强了联邦、州和地区政府现有的各项旨在增加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人员供给,提高教师质量的计划。该战略第一次明确各级政府应该如何支持学前教育和儿童保育(ECEC)人员获得所需技能,以便继续为澳大利亚儿童提供人生的最佳开端。
4.实施学前教师培养最佳实践与创新计划
该计划提供一次性的“种子基金”,为那些旨在探索支持学前教师发展的最佳实践及创新模式提供支持。
(四)颁布早期教育国家指导框架:《早期学习大纲》。2009年7月2日,联邦和各州及领地教育部长通过教育、就业和劳资关系部颁布了澳大利亚有史以来第一个全国性的儿童早期学习大纲――《归属、存在和形成:澳大利亚早期学习大纲》,为全国的幼儿教育提供指导,适用全国所有的全日托、家庭日托和学前班/幼儿园,0-5岁和幼小衔接阶段儿童的教育和保育,旨在扩展和丰富儿章的学习,确保全国所有的儿童在不同的学前机构能得到一致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和保育。《早期学习大纲》的颁布是澳大利亚学前教育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该框架规定了早期教育学习计划应该遵循的五大原则、早期教育实践应满足八大要求及早期教育学习成果应实现的五项目标。
(五)加强对原住民儿童的关注。原住民儿童是澳大利亚的一个重要的特殊群体,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一个关键群体,联邦政府非常重视为原住民儿童提供平等的最佳起点。2009年,联邦政府与各州和地区签署《国家原住民学前儿童发展合作协议》,计划投入5.64亿澳元,帮助各州和地区针对早期学习,为原住民家庭提供支持,提高母亲和儿童的健康水平。协议中提出了原住民儿童早期发展几大目标,包括:在十年内将五岁以下原住民儿童死亡率差距减半;在五年内,确保所有偏远社区原住民四岁幼儿有机会接受早期儿童教育;到2013年,普及正式上学前一年学前教育;在十年内,将原住民学生与非原住民学生在阅读、写作与算术技能方面的差距减半等。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将在高处境不利地区、5岁以下原住民儿童聚焦地区建立一个由38家“儿童与家庭中心”构成的网络,为原住民儿童及家长提供统一的学前儿童与育儿服务,包括学前学习、儿童保育、家庭课程等。第一家中心已经于2011年开办,所有中心将于2014年逐步建成。
在联邦政府的大量支持下,与2008年相比,2012年,新增3500名原住民儿童在小学教育前一年接受学前教育,这意味着全国已有超过80%的原住民儿童参与学前教育课程。
澳大利亚以上儿童保育及学前教育的各项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2012年,几乎所有儿童在开始正规学校教育之前,都参与某种形式的儿童保育或早期学习服务;近130万儿童在大约1.94万个儿童保育与早期学习机构就读;联邦政府是最大的投资者,一年支出超过50亿澳元而且在不断增长。2013年11月18日,新上任的联盟党政府还宣布将对儿童保育及早期学习体系进行首次公开全面调查,继续探索兑现为所有澳大利亚家庭提供支付得起、更加灵活及容易获得的儿童保育及早期学习服务承诺的途径。 三、澳大利亚学前教育改革带给我们的启示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已无需赘言。经合组织提出:投资于儿童早期教育是目前最有利可图的教育政策。世界银行总结的优秀的教育体系必备的六个“A”中就包括“关注学前儿童发展”(Attention to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认为学前儿童发展可能是一项最有效的节约成本的教育投资。高质量的学前儿童发展干预增加了教育成功机会,也提高了成人的生产力,并降低了随后的公共支出成本。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政策制定者的优先任务。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无论美、英等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发展中人口大国,都把普及学前教育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基础教育和人力资源投资的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实施了普惠性的学前教育国家行动计划。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普及,已成为当前国际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
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学前教育目前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还不适应人民群众期盼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当前,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国务院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实施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澳大利亚学前教育改革带给我们的启示包括:
(一)普及学前教育必须关注对家长的资助。澳大利亚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切入点选择了放在加大对家庭儿童保育的资助上。为了帮助家庭应对日益上涨的儿童保育成本,联邦政府通过儿童保育津贴、儿童保育费减免、家长工作、教育与培训儿童保育费补贴、祖父母儿童保育津贴等切实保证学前教育是普通家庭负担得起的。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目标,当前普及学前教育除了面临学位不足的困难外,困难家庭难以支付日益攀升的学前教育费用也是一个巨大障碍,更加注重对困难家庭的资助,对弱势人群子女的保护应该成为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一个重点。
(二)加强标准的制定及质量评估。学前教育改革,质量是核心。澳大利亚通过制定《国家学前教育与儿童保育质量框架》,建立起全国学前教育和保育质量监管体系,对全国所有全日托、家庭日托和学前班/幼儿园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并根据标准对获得批准的服务进行评估和分级,以保障学前教育和保育质量。应该将当前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重点放在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上,全国各地纷纷新增财政投入,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并增加学位。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扩大学前教育规模的同时必须确保学前教育的质量,将加强标准制定及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提上我国学前教育改革日程。
(三)培养并留住合格学前教育师资。优秀的学前教育师资是学前教育改革及质量的保障。澳大利亚制定了学前教师培养战略,并通过系列举措吸引、培训并留住学前教师。当前,学前教育师资不足尤其是优秀师资不足是制约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学前教育规模的扩大,这个问题将日益凸显。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我国应该在加大对攻读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的资助,提高学前教师地位等方面做出更多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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