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一、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缘起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既是一个法律概念,又是一个政治概念。在现代社会,公民作为理性主体,不仅能够更积极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而且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在国家、社会中权利、地位、责任等的认知,并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观念、理念和情感的总和,它实际上是公民对自己公民身份的认识和认同。一般来讲,公民从一出生就具有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身份。但是,公民对这种身份的认识、理解和认同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这就需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等领域改革的逐步推进,公民拥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能够通过更多的渠道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其主人意识逐渐增强,公民教育得到较快发展。2008年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预示着中国的公民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八大报告多次强调加强公民各方面的教育和建设,尤其是公民道德教育,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注并加强对社会各群体的公民意识教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新课题。公民意识的强弱直接反映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高低,公民意识教育关系到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实现,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时代的呼唤。大学生是社会的重要群体,观察这一群体公民意识的现状,探索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和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二、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
截止到2014年3月3日,笔者以“公民意识”为篇名,在中国知网共搜索到1225篇论文。以“大学生公民意识”为检索词,共搜索到286篇论文。2000年以来,对“公民意识”的研究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尤其是2007年之后,以“公民意识”为题的论文数量大大增加。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归纳分析发现,目前学术界关于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闵素芬等人认为,“必须在大学阶段设置必要的公民意识教育的课程。公民意识教育,主要包括公民道德教育、公民纪律教育、公民法律教育和公民政治教育”。[1]周静认为,“公民意识教育内涵广博,至少包含爱国意识、社会主义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民主与法治意识、道德与文明意识、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开拓创新意识等内容”。[2]
综合学界对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的研究,笔者认为,当代我国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应从以下三个维度展开。
(一)公民与国家关系的维度。在现代意义上,公民与国家密不可分,公民身份本质上体现国家与其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从这一维度分析,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内容应包括国家意识和法律意识。公民的国家意识是国家团结和民族振兴繁荣的内在前提。目前,从幼儿阶段、小学、中学到大学,国家意识教育贯穿于我国整个教育的全过程,在大学阶段,这一教育应针对大学生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使大学生意识到自己与国家的密切关系,并能够进一步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理性有效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增强大学生对自身所属国家的认同感,激发其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培养大学生的国家意识可以增强其法律意识,但不能取代法律意识教育,因为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的意志,有高度的统一性和普遍的适用性,但同时,法由统治阶级制定和认可,更能体现统治的阶级意志。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法所体现的阶级性越来越被公共意义上的社会权利和义务取代,并且将会愈来愈多地体现出社会性和经济性。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调整人们行为的作用。法对人们的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都是对人的外在行为做的规定,并不裁定人的思想观念。大学生的理性认识上升到新的阶段,更易于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提升为法律精神。大学阶段是学校与社会的桥梁,只有知法、懂法,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真正适应当今的社会,才是社会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应更注重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规范教育,使其树立法治理念,是培养现代公民、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二)公民与社会的维度。在这一维度,重要的是培养大学生的公共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公民的公共意识指其在公共生活领域的基础上,基于公共关怀所产生的对社会、他人负责的社会意识。它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和自觉性等特点。公民的公共意识在社会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具有群体的特征,因此具有社会性。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公民的本质特征;公民公共意识的形成受集体的影响,它超越了单个公民个体,融入了社会公共生活,其内容的设定也以公民整体利益为重,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公共性;自觉性是指公民在公共关怀的基础上,自觉地关心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培养公民的公共意识,是公民有效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有利于公民更好地处理好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社会公德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属于公民道德意识的重要方面。公民道德意识是公民在人与人交往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各种道德思想、观念、情感、意志、信念和道德理论体系的概括。公民只有对外在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社会规范等转化为内在的认同和信仰,才会自觉地履行公民的各项义务,遵守道德规范。具备一定的道德意识和道德素质是成为一个“好公民”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公民道德主要由基本道德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构成。它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规范包含的主要内容有: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这五方面的规范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当然,强调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培养并不意味着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规范就不重要,相反,增强其社会公德意识,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整体道德素质。大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强弱能够反映个人整体的道德素质的高低。目前,从总体上说,大学生具备一定的公德意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公共生活中,功利主义倾向比较严重,这种心态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大学生有道德地参与公共生活。可见,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有待于有针对性的培养。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是提升其整体道德水平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现代社会,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公共生活的新领域,网络生活是大学生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化、信息化是时代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网络因其信息广、效率高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多便利。然而,也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不确定性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在网络生活中,要诚实友好地交流,不侮辱欺诈别人;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的程序;不发布、浏览不良信息等。总之,要做有社会公德心的网络公民。
(三)公民个体之间的维度。在公民个体之间进行交往时,应注重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即责任、责任心和责任感,这是人们对自身行为负责任的一种积极的主观意识,同时是社会整体利益对每个社会成员的指令性要求。责任与义务的含义相近,但义务更侧重于法律意义,是“必须”做的,带有强制性。责任也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更侧重于社会成员对自己行为应承担的后果。责任意识是主体将各种外在的客观要求内化为一种主观的自觉意识。责任往往与公民的社会角色相连,一个人扮演的角色越多,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大。大学生走出校园之后,将奔赴社会的各个工作岗位,并将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产生越来越大的社会影响力。自觉履行责任是实现人生价值的体现,也是人格完善的标志。个人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社会价值,即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一个具有责任心的人,才能心怀他人,在利益面前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社会、集体和自我面前寻找到合适的度,从而在感受人生尊严和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具有责任意识的公民能较好地明确自身的社会角色,因为从一定程度上讲,责任意识也是一种角色意识。它要求公民明确自身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从而正确处理好在社会、工作、家庭中的关系,做到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而这也正是现代公民所应具备的高尚品质。
诚信意识与公民的道德意识相关,但又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取向。诚信,即诚实、守信,其程度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诚信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孟子曰:“诚者,天下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将诚信看做最重要的德性之一。诚实守信不仅是公民个体道德之本,也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行为准则。诚实守信是良好社会风气的道德要求,社会风气的进步,从一定意义上说,是要创造一个具有诚实守信风气的良好社会环境。然而,近年来,社会各界出现诚信缺失的现象,最令人痛心的是,大学生群体的诚信问题也成为学者频频关注的焦点。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对社会美丑的辨别能力相对薄弱,容易形成极端认识,做出有失理性的事情。因此,需要对大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其分辨真善美和假恶丑的能力,在传授其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人格的培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经受各种风险诱惑的考验。
总结以上,对于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从公民与国家维度、公民与社会维度、公民个体之间维度,分别强调其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共意识、社会公德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六个方面。当然,以上对公民意识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这三个维度中所涉及的公民意识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交融的,它们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对公民的行为选择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具有较强公民意识的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更积极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更理性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也能更好地处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相反,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关系到公民社会的良性发展,关系到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三、明确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内容的意义
具体来讲,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意义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能够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潜移默化的精神支撑。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深化社会各领域的改革,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重点,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公民以平等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及利益的分配,从而形成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有机联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具备契约经济、竞争经济和法治经济的特点,它要求公民具有诚信意识、平等公正意识、理性规则意识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意识等公民意识。近年来,公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开始确立,如追求个人正当利益、讲求效率、平等竞争等。但同时,受传统封建文化和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的精神文化领域也受到不良影响,一些人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得以滋生和膨胀。这些消极现象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国大学生。因此,要关注和加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强化其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使大学生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一致的现代公民意识。
其次,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利益多元化、各种矛盾交集并凸显、多种社会思潮涌动、多元价值观和信仰并存、各种文化思潮相互碰撞、激荡和交融。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社会成员宽容的品质、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民主法治意识,而这正是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通过有针对性的公民训练,造就其宽容的品质和具有社会主义道德素养的当代大学生,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思想基础。
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可以丰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更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往往过多地侧重于政治性、思想性教育,缺乏吸引力。公民教育往往重视大学生公民情感的培养、公民实践能力的锻炼。同时,这一教育不断总结经验,将其渗入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能在很大程度上丰富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增强其实效性和生命力。这在客观上也能够适应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促进其成长成才。大学生的突出特点是个性张扬、思想多元、重己发展,大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目标是开发和唤醒大学生的主体意识。这一目标,不仅可以因材施教地关注大学生的成长,使其真正懂得作为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义务、利益,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从而成长为具有强烈责任感的现代公民,而且可以极大地提高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对国家的责任感,为将来进入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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