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本文从自由教育的概念、原则、内容、要素等方面分析蒙台梭利的自由教育理论,旨在对该理论有更深刻的认识,并做出反思。
1自由教育的概念
自由一词贯穿于蒙台梭利教育思想体系的始终,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笔者认为,顺从儿童自然发展和自由发展的教育就叫做自由教育,但是自由发展不等于无为而治,不是无所限制、放任自流,而应是有限制、有规则的自由。
2自由教育的原则
2.1自由和纪律相互统一的原则
蒙台梭利认为幼儿的精神本来是趋向纪律和秩序的,只要给儿童以彻底的自由,充分让其自我活动就会达到有规律的状态。传统教育常把自由和纪律对立起来,幼儿教师往往让儿童坐在固定的桌椅旁,上课时保持安静的状态,甚至靠惩罚来制止孩子的活动等等,都是违背孩子天性的手段。但如果让孩子在自发的活动中,发现自己的能力,认识到自己的作用和地位,获得成就感、满足感和喜悦感来约束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就由“自治”转为“自律”。
2.2在自由活动中培养良好纪律的原则
在蒙台梭利看来,自由活动不仅是潜在的生命力发展的最有效的方式,而且是达到良好纪律的唯一方式。蒙台梭利把自由活动称为“工作”,认为“工作”是人性的特征,成人工作是为了满足社会所需等,而儿童“工作”是为完成自我,建构自我,生长成人。当孩子非常热衷于某项“工作”时,他们的激情、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续性、主动性和创造精神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也正是纪律的充分体现。
2.3在自由活动中培养独立性的原则
儿童从步入生活便开始去争取独立,他们在发育的同时不断完善自己,观察发现,三岁的幼儿在很大程度上都已经能独立和自由地支配自己了。因此,任何教育方式,都必须帮助儿童学会独立,允许他们自由选择“工作材料”,自己动手独立“工作”。同时,对儿童最初的自由表现必须加以引导,使其通过有目的自由活动来获得独立性。
3自由教育的内容
3.1通过独立达到自由
儿童是在独立活动中成长和自我完善的,教师应当帮助儿童做,而不是替他们做。有的幼儿园老师或者家长会告诉儿童不应该这样、应该那样,设置了条条框框把儿童的独立和自由框在了成人的规定里,儿童自身发展被成人的意见和行为所取代,逐渐偏离自我,谈不上自由的发展,更谈不上个性和创造性的发展。
3.2在自由的活动中发展意志
意志是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克服困难达到目的所应具备的优良品质。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只有通过自由的活动才能培养意志。在自由的环境中,儿童选择做某件事而不做另一件事,是由他的内部的意志倾向来决定的。如果成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就使他们失去了培养自己有意服从的机会。
3.3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性
纪律的培养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真正的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儿童在自由自愿的活动中,理解纪律,接受规则。这种建立在积极主动和理解基础上,而不是屈服于成人或权威的纪律才是真正的纪律,区别对错。
3.4在自由活动中培养社会性
自由活动并不排斥儿童社会化的发展。因为学校本身就是个社会集体,可以通过环境、作业、教师引导和不同年龄儿童的活动来培养集体观念。在这种集体活动中,年龄大的儿童主动帮助年龄小的,年龄小的儿童主动向年龄大的学习,这些都是培养幼儿助人行为具体表现,对培养幼儿社会性行为起到了很大作用。
4自由教育的三要素
4.1教育者
教育者是进行自由教育的实施者,要当好悉心的观察者、及时的引导者和全方位的组织者。需要耐心观察、仔细分辨、虔诚尊重儿童关注的事情和表达的方式,在必要的时候引导孩子去合理获得和利用自由,避免他们误入歧途,并从儿童需要出发规划作息时间安排、餐点营养均衡、教师环境布置与课程安排等工作。
4.2学习者
学习者即儿童本身。儿童要健康的发展需要自身的不断学习,进行知识、技能、身体和精神的准备和成长,才让儿童通过自由、纪律走上独立。
4.3适当的教育环境
适宜的环境是指能够保证孩子的天赋能力能够得到完全自由发展的教育环境。要创设一切可以帮助孩子自由发挥天性、禀赋,获得克服困难,实现独立的学习环境,使教学内容与儿童学习生活相结合,学习教具由儿童自由选择,整个教育活动都在“有准备的”环境中进行。
5反思与启示
5.1教育者应为幼儿准备适宜的环境
环境包括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两种。对于物质环境的创设,首先,要考虑到可供儿童自由选择的活动材料的种类、数量、教室活动空间的大小等;其次,为幼儿准备的环境应根据儿童的身高、体形,应该便于儿童观看和利用;再次,应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不要让环境中的各类物品成为一种摆设。而对于心理环境,虽是无形的,但却可感受和体验,只有宽松、自由、和谐的环境才有利于儿童个性的张扬,创造力、想象力的发展。
5.2教师观念的转变
处理好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教师的观念是第一位的。必须深刻认识什么是纪律,什么是自由,及纪律与自由的关系等基本问题,强迫的或不自由的教育是有悖于教育精神的,在个体发展的领域中,个人有充分的自由选择、自由探索、自由思考、自由表达的权利。
5.3教师角色的定位
教师在以往幼儿的学习和活动中,似乎扮演了纪律的维持者和监控者的角色。在自由教育指导下,应转变自身角色,成为幼儿行为的欣赏者,在欣赏中了解儿童的需要、困惑,制定合理的纪律,营造宽松的氛围,让他们在自立发展中获得真正的自由;成为幼儿的伙伴,带着幼儿一同游戏、学习、生活;成为幼儿发展的促进者,明确幼儿行为的意义和价值,较好地选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科学评价幼儿,使每个幼儿得到理想发展。
5.4合理安排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组织形式有集体活动、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不同的组织形式对自由的作用是不同的。集体活动对纪律的要求较高,但容易限制自由,但是如果安排过多幼儿容易产生束缚感和疲倦感。个体活动对纪律要求较少,便于自由发挥,但如果时间过久则不利于幼儿纪律意识的建立。因此,幼儿活动应是三者交替进行,动静结合。
作者:蒋倩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6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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