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摘 要:中国加入WTO后,涉外法律事务日渐增多。为国家培养熟悉中外法律制度,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成为高等法律院校在新世纪的重要任务。本文试对高校法律英语教学中存在的诸如法律英语的定位与目标、教学内容与手段等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关键词:法律英语;问题;教学;定位
据统计,我国有近94%的涉外案件,因通晓法律英语的法律工作者严重匮乏,而极少有人问津;82%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只有单一的法律知识背景,每年承接涉外案件占其业务量一半以上的所谓涉外律师事务所,全国不足100家。作为涉外法律人才,必须用外语自由地与外国人沟通;作为高端的涉外法律人才,用外语沟通属于低层次要求,而把沟通的内容落实到文本则是更高层次的要求。
中国入世后,社会和经济的诸多方面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法律人才,这样一批人的存在和多寡直接关系到我国各相关领域,能否与WTO规定顺利接轨,国家的经济、行政、司法等管理体制能否受到其他成员国的承认与尊重。基于现状目前我国有许多高校的法律专业、外语专业、甚至国际贸易专业、国际金融专业等都相继开设了法律英语课程。甚至有些高校还在此基础上设立了专门的法律英语专业招收本科生与研究生。有关的教材也是百花齐放,各种风格的教材相继面世。诚然学界教育界如此重视法律英语的热情值得肯定,但是更不容忽视的是:在这些繁荣的背后我们的法律英语教学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集中体现在法律英语的定位与目标、课程内容设计与教学方法等方面。不少有识之士已经对上述问题提出过自己的看法与见解也表示过对此的担忧。故笔者将针对上述问题再次进行剖析并从根本上着手解决法律英语存在的误区。
一、法律英语的定位
学界对法律英语概念基本达成一个共识,即所谓的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English,或English for Law.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1]它所指的范围不是一切涉及法律的英语,而主要是普通法国家的律师、法官、学者所用的习惯语言,包括某些词汇短语或具有特色的一些表达方法。简而言之,法律英语就是法律职业者在法律语域中使用的英语。
但是目前在高校的法律英语教学中普遍存在一个误区:一、法律英语是对大学普通英语教学的一种补充;二是法律英语教学就是学习地道的英美法律制度。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扮演者公外教师的角色没有很好把握法律英语教学的特点和重点,学生也仅仅是把法律英语当成普通英语课的课外阅读。这样的教学模式不仅使得法律英语课毫无生气,也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英语这门体系的概念和框架。更不要说运用所学的知识直接与国外的法律职业者进行交流和合作。考虑到高校的法学教育是分成本科生和研究生两块,因此对这两部分根据其掌握的专业知识深浅的不同,应有相应的不同定位。具体而言,在本科层次上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是为了培养既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技能又有娴熟的外语运用能力,能够自如地在法律环境中实用英语,处理国际法律事务以及了解其他国家法律文化的应用型人才。在研究生层次,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应主要是按照法律的观点、方法、法律规范、以及法律文书的特殊需要,结合应用语言学的原理与方法来研究英语在法学理论和实践中的运用。[2]
二、法律英语教学方式
1.教材的选择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由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的要求和层次不同,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这两部分学生应当有不同的教材和教学方法。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本科生的法律英语教材问题。
这也是法律英语教学中最突出的问题。因为教材的选用又直接关系到教学目的与任务。因此在选择法律英语教材时我们就不得不再次重申和强调法律英语的任务和目标。本科阶段大学法学专业的训练就是要能使我们的学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交流和专业合作,具体说来,随着金融和资本市场越来越开放,很多要害和关键领域如金融、证券、股票、房地产、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专利等领域迫切需要一批既懂专业外语又懂法律、经济外语专业人才的大环境下,我们的学生要在熟练掌握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具备应用法律专业英语阅读英文法律原著、处理涉外法律文件、参与涉外事务谈判等实际能力。概括起来就是如下几点要求:(1)熟悉各部门法领域内的专业词汇;(2)能看得懂英美法系国家的判决书:(3)能够用英文起草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件;(4)一般性了解英美法系国家司法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方式和思维习惯;(5)日常的口语交流没有障碍以及能够参与英语谈判。
纵观目前的法律英语图书市场,到处充斥着一些国内英语专业人士编写的法律教程和少许国外英文原版教程的书籍。国内的法律英语教程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多是收罗国外相关题材的一些文章后拼凑为一本教材,缺乏到位的案例分析和符合中国国情的注解,学生感觉空洞茫然。即使完全吸收书中的内容学生也很难达到流畅地阅读英文判决书和法律文件的程度。研究生层面的法律英语教学,除了进一步巩固学生的基本法律英语技能之外,还要指导学生用英文进行理论研究,熟悉并掌握英式论文的写作技巧及格式。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应当多样化,不拘于形式,最好针对具体的法学专业确定授课内容。例如,针对诉讼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可以安排一些最新的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论文进行指导。
2.法律英语教学内容的把握
首先由于法律英语中有大量的拉丁文和古体词存在,因此在教学中需要把一些重要的专业词汇进行整合并讲授。例如古体词Hereby=by means of(特此,因此,兹);Herein=in this(此中,于此);Hereinafter=afterwards(以下,在下文中);Whereas=considering that(鉴于)等。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尽可能帮助学生系统总结归纳法律语言中的外来词、古语词和近义词,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分工合作和规模经济效应,避免重复寻找和解释的时间浪费,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让学生在很大程度上解除对这类词语的困惑。虽然这类词汇书目庞大而分散,专门的工具书也有限,教师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列举这方面的词汇,但是可以专章系统列举,尽可能将常用的几类词汇进行归纳让学生集中辨识。[3]
其次,完整的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模块
:(1)法律英语听说;(2)法律英语阅读;(3)法律英语的中英互译;(4)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英语辩论,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实习.
最后,按照本文前面所提到的法律英语教学目标---起草英文合同的要求,法律英语课程中还应当保留很大一块给英文合同写作的训练.英文合同由于其固定的格式和用语,再加上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等因素,使得英文合同的撰写对大多数法学毕业生而言具有巨大的难度.英文合同的讲解应当把握以下原则:第一,打好基础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合同格式,即英文合同必须具备的鉴于条款、过度条款、正文条款、通知条款、管辖法条款等的固定用语和搭配;第二,弄清楚合同中主要事项的概念,准确传达务必忠实于事实。比如在法律上只有不可抗力事件(Force Majeure)没有不可抗力事故(Accident)的说法。第三,保证合同文本的高度专业化,在起草和翻译英文和同事一定注意正确的使用专业术语,尽管有些专业术语的日常意思和法律含义不相同。举例来说,Execution这个词经常被人误解为合同、文书、协定的执行,但其实它的真正意思是“签订并交付使用”,perfromance才是合同的执行、履行;第四,要在合同讲解的过程中贯穿对英美法系的介绍。由于英美法系是一个独立的法系,其用语、概念与我们的法律相去甚远,有的概念、制度甚至在我国并不存在。比如陪审团制度就是英美法系比较有特色的一个制度。我国的合同,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提供的标准合同,还是实务中律师起草的合同,从来未见有任何放弃人民陪审员审判权利一说。因此当涉及到在英文合同中约定放弃陪审团审判权利时,要给学生解释相关的法律由来。[4]
3.法律英语教学模式改革
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英语学习的兴趣.强迫性的灌水方式不能产生持久而稳定的兴趣.真正有效的做法是在间接兴趣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学习,想方设法通过英文电影播放、趣味故事讲述、学唱英文歌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将学习与娱乐结合起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吸收知识。时下英美等国也推出了不少以法律题材为主的影视剧,比较有名的诸如芝加哥律师,裂痕等,剧中对英美法律的诉讼制度及法庭辩论有精彩描写,并且其对白也相当出色。不仅作为英文教材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同时也对如何做好一名法律工作者给出了西方的主流观点。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也必须及时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法律英语不同于其他基础学科,更多的意义上是一门实践课。它的语言技能只能通过学生个人的现实实践才能得到培养和提高。因此法律英语教学的成功与否,应该以学生的学习效果为准绳。鉴于此,法律英语教师在教学改革当中必须要转变过去只抓基础而忽视应用的错误教学理念。应当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主题教学模式,充分理解和体会学生在知识、智力、情感和个性等诸多方面的需求。应当根据法律专业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客观需求,以多种多样的形式来设计学习目的和学习难点、重点以便建立适合学生实际水平并受学生欢迎的课堂与课下教学活动。[5]
三、法律英语教师的培养
法律英语对授课的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法学学科的知识,还要有很强的英语会话和阅读能力,这样才能自如地运用英语讲授法律知识。而现在高校的师资队伍中这样的教师还不多。目前的法律英语授课教师主要有两类:一是英语专业教师,二是法律教师中英语较好者。因此,在选拔法律英语课教师的时候可以考虑从这两个途径进行挑选。笔者以为不妨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1.在现有的师资力量基础上,挑选一些具备扎实法律基础,英语水平又较好的教师,依托高校或涉外机构,采用长、短期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其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专门培训,使之完全适应教学的需要;
2.对一些法律功底深厚,但外语比较弱的教师可以采用送出去的方法,将其选送到国外或者专门的外语培训学校进行强化培训,全面提高其语言和专业表达能力;
3.可以对法律英语教师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从外面聘请一些英语好,法律知识较好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4.每年有计划地招聘从海外留学归来,英语好又懂法律的优秀毕业生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
法律英语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授课教师的素质,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法律英语教学老师不仅带领学生学习专业知识,还能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热情和动力,可以说遇到一个成功的教师,学生们一堂课下来的收获是双倍的。反之,一个不成功的双语老师不但不能增长学生的专业知识,还会使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既影响专业课的学习又妨碍英语的学习。
参考文献:
[1] Debra .D 美国法律英语 [M] 密歇根大学出版社, 1999:42
[2] 韩永红, 试论法律英语教学的定位 [J] 南方论刊.2009年第3期
[3] 童珊, 法律英语教学刍议 [J] 教育探索 2009年第5期
[4] 王相国, 鏖战英文合同 [M]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年8月
[5] 董芳芳, 论法律英语教学的有效方式 [J]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9年第7期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jiaoyulilun/65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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