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摘 要:中外合作办学的成败,主要取决于管理控制权。本文采用对控制力影响分析的方法,对合作办学中的重要因素做出分析,针对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控制管理权问题给予相应的策略和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控制权;讨价还价理论
中外合作办学是否成功主要关键因素是管理控制权,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我国利用资源上的优势应当取得管理控制权,在对办学管理过程中利用有效的管理模式,获得外方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从而达到进一步控制我国教育的控制权,全面实现办学战略目标。
一、管理控制权决定合作成败
中外合作办学是否成功主要关键因素是管理控制权,管理控制权在高等教育合作办学中体现在办学显性资本和文化影响等个方面。在合作的过程中,在决定管理控制权的众多因素中,讨价还价力显得尤为重要。
讨价还价的概念根植于权利依赖理论,理论认为合作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是以相互依赖形成的连接,当合作者一方控制了另一方不可替代的资源或者投入品时,这时就会出现一种被依赖的现象,这种依赖状况形成就直接导致了一方目标受到另一方的行动影响,形成这种依赖的重要资源和能力包括物质和财务资产以及特殊的信息等。假如外方高校控制重要的资源,另一方合作伙伴依赖程度可能会更高。
中外学校合作办学的过程中,中方对于外方的依赖是一种资源性行为,双方合作机构正式的运作之后,那么种依赖性就会成为必然的形式存在,双方都会存在依赖对方关键性投入要素。针对这一现象,掌控重要资源的一方有权撤回或者增加,将这种选择权作为其合作伙伴权衡利益的砝码。关键性资源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么合作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一种彼此相互争夺的过程,双方主要争夺的内容是管理控制权。那么针对讨价还价力就需要更加的进一步得以增强,尤其需要出资和文化以及师资等核心资源上进行全方面的强化。
二、中外合作办学讨价还价力分析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资本控制
资本资源的不同影响着讨价还价的能力。对于资本资源来说,主要是体现在合作伙伴对出资份额的约定和在理事会乘员人数的对少,然而后者才是讨价还价力的最直接的体现。那么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条件,是完全可以控制中方享有主导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外合作办学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说明,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包括各方投入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等方面的内容;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者应当参照该第5 条的规定签订合作协议。跟上文《条例》和《实施办法》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合作办校中的关键职位为中方所拥有有着明确的规定,应当采用董事会结构进行法人治理,在董事会成员名额分配中,中方人数应当占据多数,按照上文所阐述的讨价还价力理论,我们也可以看出,中方在合作办学过程中所投入的资本资源也是相对较多,中方对于办学中的管理控制程度也有着明显增高。
(二)中外合作办学中的非资本控制
在中外合作办学当中,非资本资源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提供,一是合约方式,二是非合约方式。针对合约方式提供非资本资源的,合约中对于其使用权利以及对于这些资源的管理控制应当有明确说明。办学中对于师资要求,《条例》中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放办学者,对于师资的提供应当从原先机构选派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针对所选派的教师在教学水平应当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而且需要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另外,学校顺利开展之后对于招生渠道,是一项非资本资源,但是对于办学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另外,招生渠道作为一项非资本资源,对于可持续发展能力有着决定性作用。《条例》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方对于招生渠道应当加强管理和监控,从而将讨价还价能力进一步的加强。
(三)中外合作办学中的知识资源控制因素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主要目的是为了引进更好的教育资源,将我国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在国际中的地位进一步得以全面的提升。面对这角度而言,中方在管理方面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去学习,全面加强讨价还价的能力,针对文化影响方面,《条例》对于外方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以及教学语言等都进行相关限制。这些隐性资源在双方深入合作发展的过程中,会逐渐的出现显性化,从而影响到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
三、掌控管理控制权的策略及建议
(一)调整相关政策,避免控制权有利于外方
中方作为东道国在控制权方面本应该享有更多的优势,但是我国目前急需引进外资,将多方面管理主导权都进行了放弃,这就直接导致了外方在讨价还价能力方面的提高。再次对于合作动机方面,合作双方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获取中国的市场是国外合作者的动机,掌握更多合作法人的控制权,而中方在动机方面主要是获取更加先进的知识和管理模式,更好的培养高素质人才,将自己的竞争力进行全面的提升。那么,这就导致了中方在合法人控制权就显得的较少。所以,我国面对这一现象政府应当全面加强监督,严格控制外资的优惠政策,对于地方政策也需要进行监督,防止地方政府只是片面的追求外资的引进,而忽略了合作办学中的控制权,又或者直接丧失控制权。
(二)中方必须重视股权之外的管理控制权
股权比例安排并不是实际控制权的分配,决定控制权的主要因素是合作双方对于相关资源的依赖性的强弱。外放不管是针对高校品牌还是管理以及文化方面,都比中方要具有更多的优势,他们将自己的代理人员安排到董事会,取得事实上的经营权,又或者建立自己的内部知识整合机制,取得合作办学中的前期控制,有效的保证外方行为符合传略目标的需要。除此之外,外方通过设备和无形资产的造价实行非组织控制,面对这一点,因为中方缺乏相关经验,对于外方的无形资源不能够有效的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这样就不可避免外方将这些资产的价格进一步的增加的现象发生。因此,在出资比例方面中方就明显偏多,外方在很多
时候就取得了多数权,并且外方还可以通过自己的管理能力哈人力资源控制合作学校。那么,我们就应当反省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管理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国际化的管理人才和经理人市场都严重缺乏,使得对于非股权方面控制权很难把握。所以,我们目前首先要做的是尽快加强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使得中方的管理层能够可以运用各种科学合法的方式获得合作办学的主导权,杜绝实质经营权旁落。
(二)调整管理控制方式
针对中外办学的初期时期,外方主要通过:①组织控制;②技术控制;③技术控制,通过这三方面达到对合作办学的事实控制。然而在后期,中方在政策和资源方面所占的优势逐渐减少,尤其的招生市场一旦打开外放就会通过先进的技术和较好的品牌资源以及资金管理方面再次达到控制的目的,约束中方控制权,将中方的控制权逐渐减弱,最终达到对组织和产权的控制。在合作办学中,特别是利用外方的品牌资源以及核心的课程技术,进一步的达到对学校经营全的控制。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应当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尽量运用治理手段,要取得事前和时候的控制。
(四)提升自身实力,合作伙伴自由选择权。
高校主要目标是将自身的教学水平与世界顶级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进一步创造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创新,能够更好培养高新技术人才。部委直属高校在非资本资源方面已经拥有足够的定量,这样其品牌在国内家长和学生中间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所以,针对它的合作伙伴的选择权就比较大,然而我国还是有着很大一部分大学,在国际活动和交流方面依然处于边缘位置,对于国外高校的品牌过河学费方面有着过分的依赖,严重缺失了竞争力那么在选择外方合作方面就显得较弱,这就直接导致了在合作办学的过程中,外放掌握就掌握了更多的优势资源,讨价还价能力就比中方要强,控制权完全被外方所占据,这样在合作中就产生了一种现象,与我国高校合作的大学往往是国外一些二三流的大学,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我国中外办学层次普遍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国家应当给予更多的支持,而且对于教学水平相对较弱的学校给予更多的扶持政策,将中外合作平台进行有效的提升,使得地方学校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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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 女 1981年9月 安徽固镇人 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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