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重要的社会微观组织的家庭,从其形成之时就承担着子女个体社会化的教育职能,家庭对于子女的教育的意义不言自明。随着社会现代化的推进,尤其是18世纪以来在政府主导下专司教育的公立学校机构的建立,教育的职能无可避免地从家庭被让渡到学校中来,学校逐步承担教育孩子的重要职能。但是家庭并未完全放手教育,作为孩子的教育权的天然享有者的父母,通过不同方式与形式依然作用于学校教育,影响着学校教育改革的成败;作为学校,通过国家政府的权力赋予与法律制度的保护行使着教育的责任,同时还被赋予了照顾与安全保护孩子的义务。为了很好地履行学校的公共服务的权责,学校必然与孩子的家庭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人们所熟知的发表于20世纪60年代的《科尔曼报告》曾提出了一个令学校教育感到尴尬的研究结论,即学校在孩子学业成功方面没有多少实际用处,而家庭及其同伴的影响才是决定孩子学业成就的关键因素。这个著名的研究推动了人们郑重对待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问题。事实上,从近代西方教育历史进程看来,在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复杂变革运作影响下,西方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变化起伏的运动进程,期间学校教育的发展与变革最主要的一部分命题就是如何与家庭实现合作,最大程度来提高学校教育的绩效以促进孩子的发展。在西方,家庭的结构、关系、伦理、价值与情感等变革都已经成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社会经济进入全面快速发展时期,孩子的受教育程度深刻影响着他们的社会流动,直接刺激家庭更加专注于子女的教育成就,父母对于学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寄予积极的关注与极高的期望。与之同时,中国的家庭也开始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而开始经历重大的转变与变革,给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带来了许多新鲜的课题与挑战。由于处于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家庭的客观存在,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随着中国经济转型与文化变革所带来的家庭结构与关系的震荡而变得更加复杂与突出。如何更好地思考与变革新时期中国家庭与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必须科学理性来研究家庭之于学校教育变革的现实问题,而不仅仅停留在对二者关系的一般的静态的描述。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家庭之于教育,其意义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在于从什么视角考察教育与家庭的关系。”①本文试图通过考察西方家庭与学校教育变革的历史的运动进程,来分析回答关涉学校教育改革与家庭关系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希望能够以此为镜鉴,有助于思考现阶段中国学校教育改革与家庭的关系问题。
(1)西方学校与家庭之间经历了怎样的运动发展关系,不同阶段形成了什么样的发展特征?
(2)是什么因素或动力影响着家庭与学校教育关系的变革?当代西方家庭与学校教育改革关系是怎样的?二者之间是如何彼此互动发展的?
(3)在中国目前学校教育变革与家庭关系的现实背景下,西方学校教育变革与家庭关系的发展演化对于推进新时期中国家庭与学校教育关系的合理变革又有怎样的启示?
二、西方家庭与学校关系变革的一般运动进程
从家庭诞生开始,对于子女的社会化与个性化教育就成为家庭的主要功能,父母肩负教育孩子的家庭责任,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西方社会步入近代工业革命开始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现代学校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孩子教育的职责,教育权被重新分配,家庭与学校两种机构的关系开始围绕着教育问题变得密不可分,并在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变迁的综合作用下,经历着日趋复杂的动态的变革演化历程。
(一)近代公立学校教育普及与家庭教育功能的移转
处于前工业革命时代的家庭的重要特点是主要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作用。这个阶段的孩子的教育主要通过参与家庭劳动接受一般生活技能的学习,孩子们获得的教育主要来源于他们对于家庭生活的参与,间或由学徒制与教堂举行辅助补充,这个时候西方早期的一些初等学校其实更像是家庭教育的延续。在1870年之前的英国,所有的学校都是私立学校,家庭是儿童教育的重要场所,父母肩负主要的教育责任。对于孩子的教育是家庭附属的基本功能。尽管如此,这个时期在欧洲大多数家庭,亲子关系冷漠,处于一种低水平的慈爱和关心,②他们基本上没有接受过有目的的系统的教育,一些简单的学校也仅仅作为辅助家庭生活的机构并接受父母的管束。当然,由于不同家庭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孩子接受的家庭的教育程度具有明显的差异。在北美殖民地时期,一些学校处于当地宗教与镇区的管理之下,父母作为管理委员会代表在学校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8世纪近代民族国家工业化时期,由于工业革命的发展给家庭带来历史性的影响,家庭失去了过去的稳定性,家庭对儿童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在夸美纽斯、洛克、卢梭等欧洲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与公立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基于日益膨胀的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利益考虑,民族国家政府开始对于国家的教育产生浓厚的兴趣,开始大规模建立、管理与控制正规学校教育,颁布义务教育法等学校教育政策法令,要求家庭将孩子送到当地学校接受教育。到了19世纪前后,西方主要国家都建立了政府主导下的公共教育制度与学校体系,入学率大幅度提高。这标志着学校正成为孩子教育的主导性机构,教育权从父母手中不可避免地被转移到政府手中,打破了父母对于子女的拥有权,教育的责任从家庭转移到制度化的学校。自此教育的中心开始从过去几百年的家庭里不可扭转地转到学校里。这种转换的意义不容小觑,它“直接导致了教育的国家化趋向和公立学校系统的产生。”③而围绕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权的争议远未停止,它一直伴随着西方学校改革进程的始终,影响着学校教育的改革进程。
(二)现代学校科层化及专业化发展与家庭关系的分立
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继续推进,各国迎来了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的繁荣发展时期。到了20世纪,中产阶层不断壮大,给家庭的影响也不同以往,家庭的结构、家庭的关系、家庭的责任以及对儿童的认识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以夫妇式的核心家庭成为家庭主要结构,夫妇式家庭的排外性和其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被认为是新的中产阶层的意识形态,儿童开始纳入到教育的中心,其教育受到更多的重视。家庭开始
有意识地提高养育子女的技能,通过建立一些组织不断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之中,希望在学校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在20世纪早期,学校与家庭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出现了模糊的分工,家庭被要求更多承担子女一般性道德培养与塑造某种特定的生活方式的信仰与行为模式的责任。④由于强调标准化与系统化的工业科学管理理论的引入,以及由此对教师专业化与资格的制度规范要求,学校逐步形成了严格的科层制管理组织体系,学校在自己周围建立了稳固的“围墙”,承担着更多的教育综合角色,隔离了家庭对学校的干涉与参与。⑤一些社会学的研究几乎是把家庭、学校包括社区看作是竞争的对象,有的还将它们视为分离的背景,他们主张当家庭与学校各自有不同的目标与活动时,此二者的效率与效能最高,其对于社会或儿童的贡献也最大。在此模式下,家长自己认为他们不需要参与教育,因为他们已经将此工作授权给学校了。而学校人员则认为家长参与的相关业务不在其职责之内,所以他们视家长参与为干扰。由于许多父母低下的经济社会文化背景,学校认为他们没有能力参与到孩子的学习中来,因为在作为专业化的教师看来,很多父母是缺乏教育能力的,一些家长由于语言欠缺等不利的家庭社会背景极大地影响孩子的学业发展,家长被学校认为是问题,父母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往往很紧张,导致西方许多家庭往往被学校排斥在教育活动之外。总的来看,从18世纪以来,除了孩子早期发展在父母的教育管理下,而家庭的教育功能更多的是随着学校教育的普及向上不断延伸而处于下降甚而萎缩,⑥此种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被动关系被维持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三)当代社会的大变革与家校关系的聚合
20世纪50年代,随着二战的结束,各种社会经济变革、政治运动与文化意识形态的巨变,导致西方国家现代社会进入到新的大发展大调整时期,各种纷繁的社会因素综合在一起,对西方家庭的结构与家庭关系带来重要影响。以美国为例,由于受“妇女解放运动”等价值观念以及其后50年代、60年代的享乐主义(Hedonism)及70年代的“反正统文化”(the Counterculture)的深刻影响,美国社会提倡绝对个人主义、性自由和同居,瓦解了人们对传统家庭的认知,孩子所来源与生存的家庭环境正发生重要的变化,包括多样化的家庭形态的出现,尤其是以父亲为主的单亲家庭形式增多、有工作的母亲的比例的增长、家庭规模逐步缩小、更多的孩子受到忽视和虐待等,西方社会更多的孩子与家庭在贫困、忽视与不安全的状况下生活。面对家庭与其他让孩子社会化机构之间日益拉大的分裂状况,西方社会的一些政府机构、研究机构与关注家庭的基金会不断呼吁重视社会与孩子的家庭的合作。威廉·T.格兰特基金会认为雇主、政府与社区应该通过完成“更多的工作来使家庭能够更好地适应这个变化着的世界。这些努力必须从支持这些年轻人出生的家庭和大人们创造出的家庭开始。”⑦
在上述家庭变革的背景下,学校教育被赋予了更高的期望,希望通过改革各级水平的公立学校,让学校教育机构发挥增强家庭支持的服务功能,以加强家庭对孩子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社会,经济衰败,家庭崩溃,争取民权运动和反越战示威在美国蓬勃兴起,国内掀起了以教育机会平等为基本内容的平权运动,强调对处境不利的儿童和家庭的教育机会的关注。美国联邦政府在幼儿园和小学阶段实施“早期开端计划”(Headstart)、“伴随教育计划”(Follow Through Project)等政策,英国也通过布莱登报告(the Plowden Report)开展对家长的教育,鼓励家长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来。同时期受到人力资本理论的影响,教育的社会流动分层功能凸显,教育的投资作用被许多家庭认识到,家庭的投资角色愈加显得重要,强化了家庭对学校教育的期望,加之从6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女性由于接受了高等教育并就业,她们在子女学校教育方面变得非常积极,这样又为那些没有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家庭父母带来许多压力与机遇,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中去。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教育进入大的调整时期,学校由于长期重视教育数量而忽视教育质量的问题开始显现,学校教育受到了来自社会不同方面的压力。美国为此掀起了浩大的有效学校运动,改革运动提出了系列提升家长参与的策略,迫使学校改变过去与家庭相互隔离的方式。一些学校为了执行政府的教育计划和接受政府的财政专项拨款,也十分注重吸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强调家长负有辅导学生学习的责任。20世纪80年代的西方,由于过度膨胀的社会福利主义与激进的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私有化与市场化政策引入到教育领域,家庭被赋予参与子女学校教育的管理权利,父母的择校权成为家庭与学校关系的重要表现形式,父母成为学校教育的消费者,不同学校面临着新的竞争,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要转变,家庭与学校正在努力来营建一种互生的伙伴关系模式,家长不再被视为附加物,而被看作学校教育改革不可或缺的部分,其目的在于促使学校与家庭共同合作,通过双向沟通与共同解决问题的方法来重塑学校环境,以达成所有学生的成功。这些改革给学校教育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家庭与学校日益从既往的分离或相互抗拒的对立关系逐步转入到相互联系继而互相倚重与合作的关系。
三、西方学校教育改革对家庭变迁的回应
从以上对家庭与学校关系的演变历史进程的考察看来,这两种机构围绕孩子的教育职能与权力,经历了从家庭承担教育为主到学校教育为主导再到家庭与学校互生合作的运动过程,是波澜壮阔的社会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跌宕起伏的缩影,是一定时代条件下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变化“可能是有意图的教育改革的产物,但从整体的角度上看,它却是社会文化变迁的必然结果。”⑧来自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的Diana B. Hiatt-Michael教授也作出了类似的研究结论,她将美国家庭与公立学校教育关系问题的分析置于美国历史考察之中,发现影响美国家庭与学校关系发生变化的四种力量,分别是文化价值、经济条件、社会结构与政治压力。⑨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国家社会经济与历史文化的差异以及由此施加于家庭的影响而形成的家庭变化的差异,使不同国家的家庭与学校关系的
具体发展进程与形态表现出彼此的不同。譬如在西欧,由于政府的良好支持系统的运作使家庭的认同感与责任维持稳定,而在美国尽管家庭的价值得到认同,但却出现了普遍的家庭的危机。⑩虽然如此,家庭却始终在西方学校教育改革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现代家庭走向后现代家庭,学校的改革都是对家庭及更广泛的社会变迁作出的适应性反映。(11)伴随着西方国家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革,家庭一直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主要实践兴奋点,在学校的教育功能、课程教学与教育政策的改革以及关于家庭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学校教育实验等方面都有清楚地反映。
(一)学校教育功能拓展家庭价值
西方国家一直重视将家庭生活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价值原则并希望通过教育来形成学生的家庭意识与责任。1918年发表的《教育基本原则》中就明确将“成为有价值的家庭成员”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而加以明示。从19世纪以来近代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换,正是西方家庭变革的时期,各种分化的家庭结构、关系、伦理、情感与价值观都要求学校必须拓宽或改变学校教育的功能,学校开始关注家庭生活质量问题,开始承担家庭无法承担的一些责任,强调学校教育功能是家庭生活的继续而非中断。在指出既往西方传统学校教育忽视儿童生活教育的问题基础上并结合美国社会现实需求,进步主义教育大师杜威在芝加哥实验学校就给学校教育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生活“应当从家庭生活里逐渐发展出来;它应当开展和继续儿童在家庭已经熟悉的活动”,(12)突出了学校生活与家庭生活的不可分割。一直以来,具备家庭生活技能与养成良好的家庭关系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教育目的的主要内容。1946年,美国教育总署“青年生活适应教育委员会”发表了《关于中学的生活适应教育》,提出中等教育应“更好地装备所有美国青年,使之作为家庭成员、劳动者以及公民,民主地过自身满意和对社会有益的生活”。以此为传统以及回应家庭变革引发的社会问题,西方推行的“家庭生活教育”(Family Life Education)运动已经成为当代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母亲更多地平等参与到社会工作,使得学校不仅承担固有的教育职能,而且代替家庭承担附加的照管未成年人的职能。“今天美国从幼儿园前直到大学的各级学校都提供了广泛的而且是高价的照管”,这意味着“使童年从12岁延长到25岁”。(13)二战后,在经济现代化的直接刺激下,尤其是西方人力资本理论的推动,家庭的教育投资角色得到加强,尤其是西方社会福利政策的推进,围绕家庭的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支持服务功能受到社会的关注。为了迎合家庭作为投资消费的单位的需求,20世纪50年代开始从幼儿园开始不同类型学校不断扩展,教育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充,更多的孩子有机会受到高等教育,试图通过学校的发展来打破因为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而形成的社会阶层之间的差异。在提高入学机会的同时,学校教育改革更加重视教育结果的公平,学校加强了课程与教学质量评估的一系列改革,努力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市场的对接,提升就业机会,以回应家庭通过教育来实现社会流动的需求。
(二)学校课程教学关注家庭经验
20世纪初以来,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步被学校所取代,但是学校课程与教学依然因袭传统教育书本课堂教师为中心的模式。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变迁的要求,学校教育概念开始改变传统学校教育忽视学生与家庭的条件和需要的弊病,主要表现在课程与教学的改革方面。20世纪初,欧洲许多“新学校”教学的变革起初从家庭学习中借鉴经验,如小学低年级课桌椅的排列、教具的配置力求同家庭布置靠近;多采用家庭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作为教材;教学不受学科及课程表拘束;将全校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配备一名教师,师生同吃同住,像家庭中的亲子关系。(14)无独有偶,针对20世纪90年代学校教育忽视学生情感的教学实际,克林齐(Chinch,E)认为家庭应该成为学校最恰当的隐喻词。他指出学校变革要向家庭学习,努力将学校办成充满爱和温暖的家,并将二者联系起来,塑造一种新型的班级氛围、教师的教学模式及学生学习方式等,以回应因社会单亲家庭增多更多孩子缺少爱与道德的教育的社会现实。(15)
随着社会时代的演变,家庭变革引发的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凸显了家庭教育的缺乏和被忽略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为了让更多的家庭成员与社会逐步认识到家庭是一个重要的教育之所,西方学校在中小学开始开设一系列家庭生活教育相关课程,在高等院校中进行家庭生活教育研究,希望通过事先预防的观念与教育策略,提供个人进行家庭生活所需要的认知、情意和技能,适切并及时防范回应家庭的困境,并同时促进个人与家庭的幸福。二战后,家庭生活教育已演变成一门学科在美国各大学设置。如今,美国各州许多中学与大学教导家庭生活教育课程,成为学校学生课程的一部分。譬如在中学开设“家庭和消费科学”课,教授学生性和亲密关系式的基础知识,以及学习到关于处理同龄人压力、交流和解决问题的生活技巧。在许多大学都要求各种专业的大学生学习人类发展与家庭的课程,以系统教授学生关于人一生的家庭生活实践与理论的知识。(16)
随着社会现代化、城市化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西方国家吸引了更多的不同民族种族的人群,跨文化交往日益成为社会的常态,多元文化聚集所形成的多样化移民家庭逐渐增多。为了应对这一家庭变化,西方学校教育在课程中增加了多元文化课程,以强化家庭的跨文化理解,促进西方社会的凝聚。如加拿大埃德蒙顿公共教育和多元文化主义家庭工作委员会在1985-1986学年提出了多元文化家庭教育计划,这项计划旨在学校和新移民的家庭教育之间进行联系。同时,随着课程管理的民主推进与权力下放,更多的家庭父母开始参与到课堂,学校课程改革体系中将家长作为课程的资源及其开发者的角色列为其中一项主要内容。
(三)学校管理政策改革吸纳家庭参与
西方关于学校教育政策改革议题总是处于不同党派、学术团体以及普通民众等压力集团的裹挟之中,因而教育政策总是要围绕家庭等社会组织权利的诉求以获取他们最大范围的支持。有研究对美国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地方以及学校不同层面的教育政策的考察,发现学校政策如教育标准与测试、教师资格认证以及教育财政拨
款等政策之所以能够获得美国两党派以及公众支持,就在于其教育政策的框架始终围绕着美国家庭的价值来加以展开的。(17)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围绕美国民权运动而开始的以保护教育公平的教育政策,如教育肯定性计划(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s)、双语教育和多元文化教育政策,强调对处境不利的儿童和家庭的教育机会的关注到21世纪初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CLB)教育法案对于提高家长在学校中的管理权力,都无一不是重视与切实发挥家庭的教育功用的。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当代西方国家学校教育管理政策对于家庭变革及其需求的积极回应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例证便是关于确认家庭父母对于子女学校教育的选择权。这方面主要以美国与英国为典型代表。美国学校教育选择权的构想,最早可以追溯到1950年代,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弗里德曼(Friedman,M)所提出,他批评美国公立学校质量低劣,人们应该通过市场自由竞争的原则,在教育系统内提供教育券(Educational Vouchers),给家长为其子女选择学校就读费用,以此来改进学校质量。英国牛津大学沃尔伏德(Walford,G.)认为“就子女的需要而言,家长能够比科层制作出更好的判断。”(18)目前美国一些州积极推进家庭的学校教育选择权的实践,出现了为人们所熟知的替代学校(Alternative School)、磁石学校(Magnet School)、特许学校(Charter School)以及在家教育(Home Schooling)等学校新模式。在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英国在1980年教育法案中要求地方教育局应当提供孩子的学习成就的信息,并且赋予家长学校选择权,至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中,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使家长参与学校及其子女教育的各项权利达到最高峰,不仅增加家长选校的自由度,对于儿童受教育权利更有积极且正面的保障。
从微观学校变革层面来看,“家庭参与学校教育”(Family Involvement in Education)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学校教育革新的重要特质。几十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相关研究都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不论家长的教育背景及社会阶层为何,通过家庭参与学校教育,都将为学生的发展带来诸多积极正向的影响,尤其有助于提升孩子的学业成就。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推行学校整体改革(Comprehensive School Reform),寻求同时变革学校运作环境(家庭与社区)的所有元素的过程来重建学校制度,希冀以此来摆脱学校教育发展的弊病。需要指出的是,在西方尽管具有家庭参与学校教育的传统,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的效果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美国的一份调查结果表明,学校和家庭之间这种极差的联系,在他们(父母)了解学校问题方面产生很大的隔阂,导致对改革的怀疑,因而只接受现状而拒绝变革。(19)凯瑟琳(Kathryn A. M)在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New Haven)做现场研究,以当地的胡克学校为个案,分析了家庭参与学校治理改革存在的问题,发现由于学校对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这一实质性改革进行了行政控制,父母对于学校的权威影响是有限的。(20)此外,贫穷与富裕的家庭的参与学校教育的效能由于其关注的重点与策略的不同也存在明显的差异。(21)
(四)持续开展家庭问题的学术研究与学校实验
由于家庭在西方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因而关于家庭的变革以及引发的社会问题成为学术界关注的主要问题,可以说西方关于家庭以及家庭教育的研究成果可谓丰富而有力。譬如学校教育与家庭影响因素在西方得到了很深入的研究,各种教育学尤其是教育社会学都将之作为经典内容,从另一侧面也反映了学校教育对于家庭问题的敏锐关注与研究的现实价值取向。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教育研究就有将家庭作为教育发展史考察的重要背景的传统,其中尤以美国当代教育史学家克雷明(L. A. Cremin)发表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的三卷本《美国教育史》为代表。尤其是二战以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西方家庭现代化经历了大变革,家庭文化价值多元与个人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的膨胀,使家庭成员不断失去对家庭的忠诚与义务感,多样化的家庭模式开始出现,恶劣的家庭状况使家庭中的孩子的教育受到极大影响,使他们不能为孩子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教育。更重要的由于有工作的母亲的比例不断增长,加之由于出生率的下降导致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直接导致家庭中孩子从大人中孤立出来,缺少了父母的照顾与关怀,青少年不良行为开始大量出现,家庭的教育功能愈加受到挑战。科尔曼(Coleman,J. S)等人指出:“成年人有教养且有能力,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如离婚、与那些同代的其他成年人交往、只关注自我发展等,使得成年人这个资源不能用来帮助孩子们获得心理健康以及社会的和教育的发展。”(22)急剧变革的社会迫使社会将主要精力与时间转移到家庭与学校教育上来,推动了家庭与学校教育的相关研究,一些学校也开始探讨建立合作型的家校关系,推进学校管理变革。“在过去的40年,有成百上千的著作和文章探讨家长和社区如何参与学校这一主题。”(23)许多的学校,包括政府专门研究机构与基金会,开始了从学前阶段到大学不同阶段家庭参与学校教育的广泛与持久的实验研究。许多大学院校也重新调整学科建设方向,专注于家庭相关的学科建设研究,开设与家庭生活相关的课程,以应对西方社会变革对于家庭与学校教育关系问题的关注。
四、结语:中国学校教育的问题是家庭问题?
著名学者劳凯声教授最近撰文指出,中国的教育问题是公立学校的问题,文章指出重新审视政府、市场与公立学校的关系是当前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新问题。(24)那么,什么又是影响或主导中国公立学校的问题?或者说要解决中国公立学校的问题,其切入口与关键在哪里?传统上作为公立学校“原材料”供应方的家庭,在目前学校教育改革中应该处于何种位置?从对西方学校教育改革进程中家庭所拥有的无法忽略的角色看来,家庭或许是解决或者说推进当前中国公立学校教育改革的重要选项之一,国家政府、家庭与学校教育之间的关系已然成为社会需要郑重加以思考的中国现实问题。
(一)深刻重视家庭在学校教育改革中的位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着急剧的转型,加之全球化、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共同影响,中国家庭系统面临巨大的家庭压力。不断增加的家庭压力,常常导致家庭危机出现,城市化和劳动力
转移、阶层认同、社会公平、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险和保障等与家庭切实相关的社会问题突现出来。一方面,家庭的结构、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家庭教育与就业期望等家庭背景因素的变化对孩子的学校教育有显著的影响。这些家庭变革直接影响到中国家庭的教育能力的日益下降,不少家庭没有担负起教育的职能,教育资源的分配出现极大的不平衡,来自家庭所积累的社会矛盾也开始聚集在学校,日益影响着学校教育的改革。而另一方面来看,长期的以考试为中心以求取社会功名的教育传统价值取向还在一定范围深刻影响着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关系,导致“学校教育家庭化”趋向的加剧,孩子在学校的学习时间与压力开始向家庭大量迁移和延伸。(25)家庭因素对学生成长所产生的影响,已成为学校教育改革不可低估与忽视的力量。中国社会的变革对于家庭的影响急需要国家政府全面审视家庭及其孩子的学校教育对于和谐社会发展的意义,中国学校教育改革必须将家庭纳入到改革的中心范畴来。在外界愈来愈强的学校教育绩效压力下以及人们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唤醒的今天,中国现代学校教育改革的突破,必须打破学校的围墙,将家庭与社区等社会环境作为重要资源,认真研究家庭在教育变革中的地位,重构稳固而有效的学校变革发展的支撑体系。在培养儿童作为学校与家庭的共同本质要求与目标的旗帜下,家庭是可以在学校教育改革中找到其应有的位置的。当学校认识到这一点并鼓励家长在教育改革中发挥作用时,儿童就能从中受益。最重要的是家庭应反省过去认为教育只是学校的事情的思想,从而觉悟到自身的作用和责任。同时,学校也有必要改变试图局限在学校内部解决一系列发展问题的运作模式,从而加强与家庭的联系。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目前学校的边界变得更加易于渗入、更加透明,这种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令人向往的。(26)
(二)努力考量家庭在学校教育改革中的利益诉求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学校教育的改革被提到新的改革日程。学校教育改革在考虑国家民族的战略发展意义的同时,必须体认家庭在中国文化价值领域中独特而重要的意义,要从家庭基本单位入手,关注学校教育改革的家庭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家长希望通过建立开放有序的、公平公开的教育竞争市场,通过学校教育来获得合理的社会流动。当前主智主义思想下考试教育依然是困扰中国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改革或颠覆家庭对于读书求功名的旧教育观念,回归父母对于子女教育期望的理性轨道,乃是顺利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选项。与此同时,中国包括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处于中西部与边远地区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农民工家庭以及一些由于社会变革引发的一些变异的破碎家庭,日益成为学校教育改革需要关注的重点弱势群体。近年来中国将迎来“社会政策的时代”(27),学校教育政策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内容,缩小不同区域不同阶层公民教育水平差距,提高教育质量是其重要任务。中国的教育政策必须要围绕家庭民众权利及其利益以获取他们最大范围的支持。为此,国家必须通过合理的家庭政策的扶持与救助,对弱势家庭的教育文化状况进行补偿,形成有序的系统社会网络,分层次多维度来考虑不同家庭的教育期望,很好地来满足这些家庭对于教育改革的利益诉求。为此,第一,要合理适度地发挥学校的市场化机制,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家庭对于教育高的期望。第二,要将父母纳入教育改革的主体中来,尽快加强法律政策的建设,使其成为学校教育改革民主参与的主要对象。第三,尽快研讨政府对家庭的政策支持。建议借鉴学习北欧与美洲国家政府对家庭的政策支持,强化家庭的教育福利、家庭收入以及父母学历教育的减免优惠税收方面的支持的政策。社会应当采取必要的辅助措施,对处于文化剥夺与不利的家庭需要补充教育机能。同时,对缺少家庭照顾的儿童,有必要进一步考虑提供适当的可代替的环境,推行系列可行的家庭的教育补偿性政策。
(三)积极发挥学校在恢复家庭的教育活力中的角色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家庭在培养青少年儿童的基本的生活习惯与教育水平方面的支撑性作用,为有序有效推进中国学校教育改革政策,家庭应与学校充分合作,积极鼓励家庭参与到学校教育之中来。在家庭的教育能力不断下降的今天,建立起令人满意的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关系,目前重要的是要首先恢复家庭的机能,学校应根据各个家庭的教育能力的实际情况,将本来应由家庭承担的教育责任交还给家庭,吸纳家庭通过合理有效的机制参与学校教育管理,防止家庭的教育功能的萎缩与下降,恢复家庭教育的活力。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学校的智力与人才优势,开设专题讲座与专门课程,密切教师专业人员对父母的教育与辅导,使家庭认识到自身的作用和责任,提升家庭的教育能力。亲职教育(Parenting Education)目前已经成为国际家庭政策改革的一项主要的内容,OECD国家通过调控财政工具来支持家庭对孩子的养护与父母的教育。(28)开展亲职教育是建立在两个基本的理论假设上,其一是相信父母对于子女成长的重要影响,认为家庭的功能发挥直接影响子女成长的结果。其二在于相信家长是一个专业,家长们需要教育和训练,才可以成为有效能的父母。近几十年来在发达国家中,预防、适应和知识技能发展的观念是一般家庭生活教育课程的重要基础,无论正规的还是非正规的教育活动都在努力促进所有家庭生活教育计划的目标的实现。构建中国家庭生活教育政策,需要包括学校教育课程变革这一不可或缺的一环。国家各级政府需要对学校教育课程进行干预,科研院所要积极设置并研究家庭生活教育课程,社区等机构团体要参与进来,形成一个终身学习化的中国家庭生活教育体系。
注释:
①(14)陈桂生:《教育原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272、286页。
②④[澳]布莱恩·克里滕登:《父母、国家与教育权》,秦惠民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8、43页。
③劳凯声:《公立学校200年:问题与变革》,《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9年第4期。
⑤⑨Diana B. Hiatt-Michael(2008). Families, Their Children's Education, and the Public School: An Historical Review .Marriage & Family Review, 2008, 43(1):39-66.
⑥F. Musgrove. The Decline of the Educativ
e Family. Universities Quarterly, 1960, 14(4):377-404.
⑦[美]丹尼尔·U.莱文,瑞依娜·F.莱文:《教育社会学》(第九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4页。
⑧(11)Elkind, D. School and Family in the Postmodern World. Phi Delta Kappan,1995,77(1):8-14.
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编:《面向未来的学校》,李昕、曹娟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119页。
(12)[美]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赵祥麟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6-7页。
(13)[美]理查德·D.范斯科德,理查德·丁·克拉夫特,约翰·D.哈斯:《美国教育基础——社会展望》,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138页。
(15)杨小微:《全球化进程中的学校变革——一种方法论视角》,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5-86页。
(16)夏岩:《美国家庭生活教育导论》,史秋琴主编:《城市变迁与家庭教育》,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16页。
(17)Kevin. K. Kumashiro. Education Policy and Family Values: A Critical Analysis of Initiatives from the Right. Multicultural Perspectives, 2009, 11(2):72-79.
(18)Walford, G. Choice and Equity in Education. London: Cassell, 1994: 2-5.
(19)美国科学促进协会:《科学教育改革的蓝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译,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2001年,第248页。
(20)[美]凯瑟琳·麦克德莫特:《掌控公立学校教育:地方主义与公平》,周玲、杨旻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30-156页。
(21)Hubbard, L., Mehan, H., & Stein, M. K. Reform as Learning. London: Routledge, 2006:206.
(22)Coleman, J. S. The Foundations of Social Theory. Cambridge, MA: Balkans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300-321.
(23)(26)[美]Michael Fullan:《教育变革的新意义》(第四版),武云斐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44页。
(24)劳凯声:《中国的教育问题是公立学校的问题》,《教育研究》2010年第2期。
(25)齐学红:《现代家庭与学校的关系》,《教育科学》2005年第3期。
(27)王思斌:《社会政策时代与政府社会政策能力建设》,《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
(28)Boaz Shulruf, O'Loughlin, Claire & Hilary Tolley. Parenting Education and Support Policies and Their Consequences in Selected OECD Countries. Children and Youth Services Review, 2009, 31(5):52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