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优秀班集体的策略和方法
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理论
班集体是教育事业中最基本的独立单位,它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发展。班主任工作是一项艺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班集体的导航者,应该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爱”是班级管理的主旋律
首先,要以爱心为基础。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经说过:“爱是一种伟大的情感,它总在创造奇迹,创造新的人。”爱是教育的源泉,有了爱,才会用伯乐的眼光去发现学生的闪光点。我们只有在爱的基础上,才能贴近学生的心灵,赢得学生对你的尊重。
其次,要以情感为纽带。
情感渗透,润物无声。一次心灵的沟通远胜过百回的说教。教育家陶行知说:“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班主任充满感情的话语会激起学生心灵的涟漪,架起学生行为和信念的桥梁,通过情感作用,把信念活化在人的行为之中,使之产生内心体验和积极的情感态度。带着爱心走向学生,带着深情走向学生,是为师者的重要品质。
再次,要让交流的立交桥畅通。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作为班主任,要引导好、教育好学生,就要经常与学生沟通。在新形势下,教师与学生的沟通,需构建交流的立交桥。
一是使用传统的面对面交流。师生交流的时候,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把握好交流的目标,只有这样才会事半功倍。
二是短信群发。现代的通讯工具为师生交流开辟了另一条“空中走廊”。在学生生日、学习进步……适时地给学生发条短讯祝福,给他们以惊喜,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可以想象到他们收到“贺礼”的兴奋,记忆应该是永恒的吧!
三是课间活动,与生同乐。课间休息,教师可以在班里或校园转转,和学生聊聊天,适当和学生开开玩笑;学生游戏时,老师不妨也参与其中;……
二、“法治”是班级管理的准绳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二字加引号,因为一个班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立法权,但是我这儿想说的是,班级规章制度应该具有一定的法治精神,它相当于“班级法律”。
制订班规我们确定了三个原则:
一是“广泛性”。
就是这个班规形成后,应该包罗班上方方面面的问题,从学习纪律到出勤卫生,以及各种常规等等,涉及面要尽可能广泛。也就是说,凡是以后班上出现的问题都可以在班规中找到解决的办法,这就是“广泛性”。
二是“可行性”。
我们在制定惩罚措施的时候要尽可能有“弹性”。比如说迟到的问题,我们不说一学期一次都不能迟到,而是规定:住校生每学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走读生每学期不得超过五次。这并不是说允许你有三次、五次迟到,而是考虑到学生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比如说生病、在上学路上遇到突发情况了……偶尔迟到,这些应该原谅。这样的规定看起来降低了要求,实际上体现了班规的可行性。
三是“互相制约性”。
这不仅仅包括同学之间的互相制约性,还包括师生之间的互相制约。也就是说,对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的制约也应该包括在班规里面。比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拖堂的问题,比如占用自习课的问题,比如用语言伤害学生自尊心的问题,这在班规上都是有所制约的,而且一样要有惩罚。
三、“激励”是班级管理制胜的法宝
激励是肯定和放大学生的闪光点,真诚地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引导学生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追求目标,激起学生前进的动力。
第一,改变评价体系。
我在班里设计了多维度的成功激励计划,如“追星”计划,让爱学习的、守纪律的、进步快的、爱劳动的、助人为乐的、有体育特长的都拥有成功的机会。同时,我班还设置了阅读小能手、电脑高手、音乐之星、棋手、小发明家等评价制度,让每个孩子在班级中都拥有成功的机会,让成功的暗示伴随他们的成长。造星不是批发帽子,而是在赠送自信。随时可见的明星,让我们的集体生机勃勃。
第二,不要动辄请家长。
固然,学校教育离不开家长配合,只有家校联合,共同构筑教育学生的铜墙铁壁,双方形成教育合力,学生才能健康成长。但有的班主任考虑问题过于简单,他们不分青红皂白,事无巨细,只要学生一有违纪或成绩退步,首先想到的就是请家长来校,向家长“告状”,把请家长作为教育学生的法宝。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遗症,形成不良的影响,既降低了班主任的威信,又会使家长产生抵触心理,进而削弱教育的效果。
第三,别让“帽子”掩盖优秀。
“在我眼里,没有差生。”这不是概念的游戏而是认识上的跨越。不可否认,由于先天和后天的原因,学生千差万别,我们不能单从某一方面,或用一根固定的尺子去笼统地划分所有学生,从而给他们戴上“优生”、“差生”的帽子。钱伟长如果改攻历史,科学家的头衔也就与之无缘了。特长就是优秀,进步就是优秀,在所谓“差生”的帽子下,掩盖了多少“优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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