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理论依据;具体措施
论文摘要:未成年人网民数量正在急剧增加,其网络道德现状不容乐观,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正确引导其网络行为已成为时代要求。开展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应该以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和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规律为依据,并且通过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道德教育网络,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行为,捉使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取得实效。
互联网的出现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交流、休闲娱乐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虚拟平台。网络生活也正在成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们都积极参与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状况尤其令人担优,并且己经演变为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道德难题。因此,关注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已经成为信息时代赋予人们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新任务。
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紧迫性
(一)未成年网民数量的急剧增加使得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成为时代必需
当前,网民中的未成年人数量正在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而急剧增加。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十九次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截止到2007年1月,我国网民总数为1.37亿人,其中未成年人占网民总数的17.2%,是仅次于18-24岁和25-30岁年龄段的第三大上网群体。与去年同期调查结果相比,18岁以下的网民人数增长了513万人。由此可见,网络越来越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网络生活正逐步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二)未成年人网络道德现状不容乐观,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道德难题
互联网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虚拟环境,那些在现实交往中备受关注的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能在网络当中借助虚拟技术得到充分的隐匿和篡改。这就为未成年人充分地暴露自己内心深处的“本我”提供了可能。加上未成年人好奇心强、自控能力差,从而导致了大量不道德网络行为的产生,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隐私权,传播网络色情信息、病毒信息,网络言行随意放纵,出口成“脏”等。这种状况的发生不仅令家长担优,而且成为备受各界关注的社会道德难题。
(三)未成年阶段是人生发展的最重要阶段之一,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网络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在人生发展的最重要阶段,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在形成时期,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与成年人相比较,他们更容易受到网络的侵害,也更加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指导。很多屡见报端的未成年人因迷恋网络而迷失自己甚至走向犯罪的事例表明,未成年网民很难自觉并有效地抵制网络生活中各种不良信息的影响,网络正在成为影响他们身心健康的一把双刃剑。未成年人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各项社会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不仅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对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二、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理论依据
(一)理论依据之一——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网络道德教育首先要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这也是开展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基石之一。网络道德教育是学习和传播网络伦理规范的一种道德教育方式,它的根本内容或理论依据就是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网络伦理规范是指在网络活动中被普遍认同的道德观念和应遵守的道德标准。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广泛利用,从20世纪90年代起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一些切合实际的伦理道德规范。例如,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规定的六种不应该的网络行为就是有代表性的网络守则:不应该有意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与网络相连的其他系统;不应该将大学信息资源用于商业目的或带有欺骗性;不应该在网上偷窃资料、设备或其他智力成果;不应该未经许可查询他人文件;不应该在公共用户场所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不应该伪造电子邮件。另外,国内外计算机协会和信息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计算机伦理规则和协议。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所制定的十条戒律,内容包括:不应该用计算机去伤害他人;不应该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不应该窥探别人的文件,不应该用计算机行窃和作伪证;不应该使用和拷贝未付费的软件;不应该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不应该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应当慎重考虑自己所编程序的社会后果,应该慎重使用计算机等等。这十条戒律和前述六条守则在内容上十分相近,是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应该遵守的最起码的网络伦理规范。
随着我国未成年人网民的不断增加,团中央制订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提出网络行为要遵循“五要五不”,具体为: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程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制定标志着我国青少年已经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这必将对今后的网络道德教育和更为完善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构建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
由于网络走进我国的时间不长,尚在不断的发展和普及阶段,人们对网络伦理规范体系的研究还不能跟上网络自身的发展。不过,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和网络伦理研究的深化,我国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将会逐渐趋于完善,并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
(二)理论依据之二——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规律
开展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不仅要解决“教什么”的问题,还要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学术界对未成年人品德形成规律的研究成果,为我们解决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工作中“怎么教”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下面笔者就其中一些研究成果进行简要介绍。
1.未成年人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特点
在未成年人品德发展规律中,阶段性特点无疑是较为突出的。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已取得共识。从国外学者的研究来看,皮亚杰、柯尔伯格提出的品德发展阶段论最为著名。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十岁以前的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称为“他律道德”;十岁以后的儿童对道德行为的判断多半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称为“自律道德”。美国教育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系统地扩展了皮亚杰的理论和方法,根据自己的大量研究,也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品德发展理论。
我国心理学家李伯黍等人对我国儿童和青少年学生道德发展规律进行了相关研究。其研究表明:我国儿童的道德判断确实经历着从客观判断(依据行为外在结果)过渡到主观判断(依据行为的动机意向)的发展过程。林崇德通过进一步研究提出,儿童与青少年的品德发展过程可以具体划分为彼此联系的六个年龄段,并且存在着关键期和成熟期。他认为,5.5岁——6岁,小学三年级,初中二年级是未成年人品德发展变化的关键期。这个时期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面临着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因此,在这些关键的年龄阶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品德教育工作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未成年人品德发展也有一个成熟期,这个成熟期一般地出现在初三末到高二初。进人到了成熟期以后,每个人的品德结构和个性特点就基本定型了,开始保持相对的稳定性。虽然此时未成年人的个人道德品德依然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过程中,但其可塑性较小,已经较难训练和重新培养。因此,一般认为品德发展成熟前与成熟后的明显差异在其可塑性上。成熟前的人可塑性大,成熟后的可塑性小。在成熟期对未成年人开展品德教育的成效往往不如关键期明显,此时,思想教育工作者应该将工作重点放在继续巩固关键期的教育成果上。
总之,阶段性特点是未成年人品德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规律,也是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品德教育所必须遵循的重要理论依据。只有根据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因材施教,积极引导,才能做好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工作。
2.榜样示范在未成年人品德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观察和模仿是未成年人向外界学习的一个重要方式,被模仿者的品德和行为往往会对未成年人品德的形成产生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因此在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重视榜样的示范作用,这也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品德教育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的理论被称之为社会学习理论,也就是通过观察榜样示范而进行的学习,其实质就是强调榜样示范在品德形成中的作用。
既然榜样示范在品德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的许多道德行为都是通过观察榜样示范而获得的,那么在具体的品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就应注意遵循这一规律,重视榜样示范的作用。
3.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是影响未成年人品德发展的主要外部因素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从来到人世间到完全独立地进人社会生活,大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家庭中渡过的。因此,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品德发展无疑起奠基的作用。
与家庭环境影响不同,学校是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对学生品德发展施加影响的地方。由于大多数未成年人处于学龄阶段,而且其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期也主要集中在学龄阶段,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品德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是影响学生品德形成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
此外,未成年人虽然并未正式地独立进人社会,但是由于他们正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对社会生活、社会信息有着特殊的敏感,对新事物接受得很快。因此,未成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对青少年品德的形成也存在着很大的影响。
由此可见,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教育就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影响未成年人道德品德形成的外部因素,只有从不同角度同时采用多种教育措施才能切实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具体措施
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必须在遵循未成年人品德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道德行为,促使网络道德教育取得实效。
(一)学术界和德育工作者要深化网络伦理研究,逐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体系
网络伦理是一个正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学科。目前国内外学者就某些问题已达成一定共识,但由于网络的迅猛发展,常常是旧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所以,我们要在积极借鉴国外网络伦理研究的优秀成果基础上,总结具体网络实践过程中的经验,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继续深化网络伦理研究,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伦理规范体系。
(二)针对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德育工作者要采取不同的网络道德教育内容和方法
根据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要适合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并且要采取与其身心特点相适应的道德教育方式,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教育方法。对于处在品德发展变化关键期的未成年人,要及时协调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相关德育工作,促进其良好网络道德素养的及时养成。
(三)构建家庭、学校、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在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种外界环境对未成年人网络道德品质养成的影响,重视和加强榜样的示范作用,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建立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确保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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