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结构 二重性 教育
论文摘要:安东尼·吉登斯是当代著名的社会学理论大师之一,以其结构化理论闻名于
学术界。文章认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得以形成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吉登斯自己的学术旨趣,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运动、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结构化理论主要是从结构二重性的角度出发,阐述了行动与结构之间的关系,这为分析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分析视角,个体受教育娇过程就是一个个体行动与教育结构互动的过程,教育活动处处体现了结构的二重性。
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1938年出生在英国伦敦北部的艾德蒙顿,曾任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的院长,布莱尔首相的精神顾问,是国际著名社会学理论大家,拥有14个荣誉学位。吉登斯以其结构化理论成名并驰骋于社会理论界,那么其结构化理论对教育领域的影响是什么?换句话说,教育领域可以从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中得到什么有益的启示?学界对这一问题探讨不多,本文就这一问题发表一己之见。
一、结构化理论的形成过程
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一跳而就的,而是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也不例外。“结构化”(structuration)一词其实首先出现在他在1973年出版的《发达社会的阶级结构》一书中,他讨论了阶级结构化的类型和水平,而后在他1976年出版的《社会学方法新规则》中初步论述了他的结构化理论,在他1979年出版的《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中,结构化理论的实质内涵已经显现,在他1981年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第一章里,他的结构化理论得以完整的勾画。但是,结构化理论却是在吉登斯1984年出版的《社会的构成》一书中得到系统阐述的。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得以形成主要受三大因素的影响,下面我们诸一分析。
首要的因素就是吉登斯本人的学术旨趣和目标,即他要力图解决社会学中存在的“原罪”问题,力图构建出一种新的具有一致性的社会学理论。
社会学存在的终极价值就在于它要解释主体与客体、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是它的基本问题,具有不变性和稳定性,是社会学的“原罪”。在社会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两大流派,一派是社会决定论者,这是社会学的主流,一派是方法论个人主义。社会决定论者认为,人的行为受社会规范、社会制度的制约,个人的意志、主观能动性被淹没在社会的结构中,不得以彰显,社会结构既独立于个人之外,又强加于个人的身上。而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却认为,社会是由许多的个人所组成的,所有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都是这些个人的有意识的行动的结果。每一种社会事实都是许多个人行动的结果,是他们的情感、意志、理性、信仰的体现,是导致和解释社会变迁的因素。社会决定论与方法论个人主义二者的观点是相反的,各自走到了它们自己的极端。社会决定论派过分地强调了社会事实对个人行动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而方法论个人主义却是过分地强调了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在解释和解决社会学基本问题的这种流派中,也存在着中间派别,但是,他们的理论观点,不是处于骑墙,各打五十大板,就是较多地带有或者社会决定论的色彩或者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色彩,所以可以大致上划归到两个极端派别之中的一派中去。吉登斯就是要从理论上解决社会决定论和方法论个人主义之间的对立,虽然吉登斯自己极力地否认迄今为止有理论的存在,认为理论的建构也还是一项远待实现的抱负,但他的实际行动却为我们建构了他的宏大的结构化理论。
除了要解决社会学“原罪”这一学术上的因素导致了结构化理论的诞生之外,还有一个社会性因素起了促成加速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各种运动风起云涌的年代,是一个“社会大实验的时代”,各种团体都活动在社会的大舞台上,诸如,反战运动、女权运动、民权运动、嬉皮士、黑人社团等等。按照吉登斯的看法,60年代的这些运动虽然昙花一现,但是它们的思想和主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们使生活方式获得了一种迄今尚存的流动性”,
社会科学的理论,或者说,社会学的理论应该对这些运动和变化做出预言和解释,但是无论是以前已存的社会学理论还是社会学的理论家们都没有提到过这些现象,更不用说对此作出解释了。如火如茶的社会实践没有被社会学家们所关注,他们还静悄悄的进行着他们自以为是的研究工作,这是社会学家的疏忽,因而遭到了许多评论家的批评,称“现代社会学处于危机状态中”,吉登斯也以一种入世的态度认为,社会学理论不用于实践就意味着这些理论是没有生命力的,也是没有意义的,社会学理论就应该服务于社会变动不居的生活。所以,吉登斯在《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的序言中说:“我写这本书是基于这样一个信念,即:当代社会理论应该有一个激烈的变革。这样的变革应该从重新审视那些确立现代社会学主要框架的社会学家的著作开始。因此,社会学家马克思、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就应该备受关注。”结构化理论就得以酝酿于这样的社会背景中。
第三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马克思思想的影响。在系统梳理三大社会学家的理论过程中,吉登斯深受马克思的社会学思想的影响,找到了他构建其结构化理论大厦的基点,那就是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开头写的历史名言。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当人们好象只是在忙于改造自己和周围的事物并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时,恰好在这种革命危急时代,他们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来给他们以帮助,借用他们的名字、战斗口号和衣服,以便穿着这种久受崇敬的服装,用这种借来的语言,演出世界历史的新场面。”
由是,致力于自己的学术目标,反省于马克思的名言,深受so年代社会运动的影响,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得以逐渐地形成。
二、结构化理论的主要内容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最突出之处可以概括为两点:第一点为,吉登斯将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转变成结构的二重性。所谓结构二重性,吉登斯认为,就是“结构同时作为自身反复组织起来的行为的中介与结果;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并不外在于行动,而是反复不断地卷入行动的生产与再生产”。结构二重性是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基点,以结构二重性为基础和关键,运用他自己创造的一套概念,吉登斯构建了他的宏大的结构化理论,从结构二重性的角度去分析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的辨证关系;第二点为,吉登斯在处理二重性时有其独创性,他超越了以前的将社会与个人的交互作用定格在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上,一些伟人身上的局限,而是认为人的能动性与社会结构的作用都体现在日月常行之中,体现在我们熟视无睹,浑然不觉的平凡生活中。也正如王铭铭所言:吉登斯认为“人的能动性发挥和社会的制度化构成,都是在我们日常司空见惯、看起来支离破碎的活动中实现的”。
不同于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开始于日常生活中的个体一自我,因为个体是活生生的存在,实体的存在是个体行动的开始。正是在个体这里,结构化理论开始了自我的反思,划分出了话语意识、实践意识和无意识,挖掘出了自我的本体安全感和信任感,这是保证个体行动流得以绵延,保证惯例得以维持的心理内驱力。然后,结构化理论开始向外拓展,将身体定位在一定区域中的时空之中,开始了个体活动舞台和场景的探讨,因为行动总是处于一定的、具体的时空之中,而时空的分离也就意味着行动的“延展”,但是特定的行动的定格总是处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交汇点上。在将个体的行动区域化之后,吉登斯又开始拓展论述的空间,对行动的结果跨越时空所形成的社会结构方面的作用和特性进行探讨。结构化理论从个人转到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从行动转到与之相联系的结构。
总之,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突破从二元对立的角度出发看问题的栓桔,从结构二重性的视角出发去解释个人与社会、行动与结构之间的关系问题,所关注的是社会的结构在平凡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形成过程,所要阐明的是社会实践是行动者的实践,没有人的能动性活动,就不会有社会实践,就不会有所谓的结构,结构就体现在行动者的连续行动之中,制约着行动者的行动,并不断地被行动者所利用并在行动中被生产出来,换句话说,结构化理论所要阐明的是社会的结构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作为行动者行动的结果被生产出来的以及又是如何作为行动者进一步行动的条件被不断利用的过程。
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起笔于个人,落笔于社会;起笔于自我,落笔于制度,阐释了个人的社会性和社会的个人内在性,也可以说是行动的结构性和结构的行动性。我们这里不妨引用王铭铭为《社会的构成》中文版作序时对吉登斯结构化理论的概括,他说:“吉登斯的观点概括起来是这个样子的:人的生活需要一定的本体安全感和信任感,而这种感受得以实现的基本机制是人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惯例(routine)。惯例形成于人们的实践中,并能通过实践的重复在人们的意识中促发一种指导人们行为举止的‘实践意识’(practicalconsciousness)。这种意识不需要言说、不需要意识形态话语的宣扬,就能够对行动起制约作用。因为个人受着实践意识的潜移默化,所以他们大凡能够‘反思性地监管’(reflexivelymonitoring)自己的行为,久而久之使自己和他人达成默认的共识,使人在社会中定位及社会这棵大树在个人心目中生根成为可能。
对于吉登斯来说,最主要的客体性因素就是时间和空间。人只能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相遇,而时空像社会剧场的脚本一样在规定着人与人之间角色的分工。不过,它不是武断的法官,也不强制性地分配个人在社会中的‘席位’。人与人的共同在场(co-presence)是互动的基本条件,而为了共同在场,人们不得不针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表现出不同的面貌。时间和空间的‘区域化’(regionalization),就是在这种共同在场的要求中获得力量的,它通过把人的社会活动场景‘固定化’,创造性地促发日常生活的惯例,使人的实践意识固定在特定的客体性场景之中。”
王铭铭还说:“《社会的构成》实际上是为了理解并回答两个意义重叠的问题而写的:我们是否可以被认为外在于人的‘社会制度’的一部分?我们生活于其间的社会到底是如何形成的?……《社会的构成》实际上所要表明的是:我们在受制约中创造了一个制约我们的世界。”也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的:人被一个自己制造出来并生存于其中的庞大的机器包围着、控制着,也如吉登斯本人所言的:“人的历史逃离于人的意图,但却回到了由这个逃离所影响下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面前,这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持久的特征”。
三、结构化理论与教育
在三大因素影响下的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突破了行动与结构的二元对立,从结构二重性的角度去分析行动与结构、个人与社会的辨证关系,为我们分析教育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分析视角。从结构化理论所提供的角度来看教育,教育也处处体现着结构的二重性。
教育,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看,是帮助个体进行社会化的场域,是培养和形成自我的活动,作为社会整体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本身就具有结构性的特征。个体生长于社会之中,以社会为其活动平台,也就是说,自我形成于社会结构之中,因为整个社会就是一种结构性的存在,个人的具有社会性,同时社会的也具有个人性。尤其在学校教育的过程和活动中,个体(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过程、社会化过程正是反映了行动与结构之间所具有的结构是行动化的结构,而行动则是结构化的行动的辨证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就孕育在教育活动的日常安排当中,体现在上课、下课、午饭、晚修等切割了时空的平常琐事之中。学生们从四面八方来到一所学校,其实就是进入了一个具有结构性特征的环境里,在这个被切割了时空领域,被各种课程和活动占满了时空的环境里,每一个学生就是一个具有行动能力的行动者,他们成长的过程就是与别的同学和教师交往,去学习各种知识和能力,掌握各种行为的规范等等,进而型塑自我的过程。可以说,学校的各种行为规范和制度最能体现教育结构的二重性特征。学校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制度的形成是根据师生们的活动所制定的,可以说是师生们的活动的结果,但同时,这些行为规范制度却又是师生们行动时所要遵循的,它们制约着师生们的行动,这是体现结构制约行动的一面,因而我们可以认为,“结构”中有“契约”的涵义,而每个进入学校的教师或者学生都要处于这样的不可逃脱性的结构之中,这样的结构也被师生的活动进行着生产和再生产,学校教育制度的长时段的变迁也就孕育在这样的活动中。在此图景中,外在的结构性的制度与规范与师生们的日常作息紧密而又自然地蹂合在了一起,村落中的小学也具有了国家的意义,这就与彼得·伯格的辨证的社会化理论有类似之处。伯格的社会化理论表明,个体社会化过程就是一个个体不断地进行“内部化”的过程,它与“外部化”、“客观化”交融在一起,相互作用。按照伯格的观点,所谓“‘外部化’,就是指人们自觉地和不自觉地生产和创造外部世界的活动和过程,是由人类的生物性存在本质所决定的”;所谓“‘客观化’,指的是这种由人类所创造的外部世界具有了客观性,象客观事实那样摆在人们的面前”;而所谓的“‘内部化’,则是指人们把已经客观化了的世界重新吸收进其意识之中的过程”,“内部化的过程,即社会化的过程不单是一个被决定的过程,也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是一个自由行动的过程”。每个人所有的行动所具有的意义都是自己所赋予的,换句话说,是自己让自己的世界和外在的这个世界充满了意义,“具有一种可理解感和可依附感”。
所以,个体(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个体将已经客观化了的外部世界赋予自己的主观意义,纳入自己的意义世界,从而在进行内部化和接受外部世界的同时对外部世界进行创造和重塑,进行着外部化的过程。但是,从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中我们所得到的独特的意义是:个体的社会化过程就完成在个体的日常活动中,行进在有计划的或偶然性的行动之中,体现在日常习惯和惯例的培养中。也就是说,个体的社会化过程、成长过程是一个个体自身与自己最切近的外部世界相互作用中,逐渐接纳外部世界,于点滴琐事中创建自己的世界,使自己有意义的世界得到扩展的过程并同时创造外部世界的过程。因而,教育的过程要在日常的教与学中培养个体对所在学校和所在班级的认同感,使个体有一种感情上的归属感。对待规则总是认同之后才能去接受并内化为自己行为的准则,进一步转变成为自己行动过程中的实践意识,借以扩展自己的有意义的世界。但是自己意义世界的扩展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在外在的学校规范和制度的制约下的扩展,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个体内心的感受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冲突和融合过程就体现了吉登斯意义上的行动创造结构,同时结构又为下一步行动提供了条件和中介的内涵,与日常行动流处体现了结构的二重性。从结构的二重性角度分析教育正是吉登斯结构化理论带给教育分析的一个新视角,是他的理论带给我们教育的最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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