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教学
歧义作为一种特殊的语法现象广泛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有时也许可能会贻笑大方,但有时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一、什么是“歧义”
吕叔湘、朱德熙先生在《语法修辞讲话》中指出:“歧义是一句话有两种说法”。裘荣棠先生在《“歧义”浅析》里说过:“歧义就是一句话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确切地说:“歧义”是一个短语或句子蕴含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思,没有把确切的意思表达清楚,使人可以有两种或几种不同的理解。
例如:“热爱人民的军队”,当作偏正词组来看时,“热爱人民的﹨军队”是修饰和被修饰的关系,意思时指对人民有深厚感情的军队;当作一个动宾词组看,“热爱﹨人民的军队”是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意思是热爱军队,因为军队是人民的。
现代汉语中存在着多种类型的歧义句和歧义现象,但有些歧义现象可以借助上下文的语言环境来分辨,是可以排除的。有时,标题上的歧义可以借助正文的内容来排除。对这样的歧义句,一般来说,是应该允许存在的。积极地利用歧义,可以构成双关语或歇后语等修辞格,使言语生动。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在上下文无照应的情况下,使人不能分辨的歧义句就会给读者带来麻烦。无疑,这会影响人们的交际和汉语纯洁健康的发展。歧义并非现代汉语独有的现象。古今中外各种语言中都有歧义现象,以法语著称的法语也不例外,只是情况各不相同罢了。
二、歧义是怎样产生的?
语言中的歧义现象,跟语言的表达者有关,表达者可以更换说法或利用上下文的交代照应来避免歧义。语言中的歧义现象跟语言自身特点也有联系。同一个人用某种语言(如,汉语)的某种句式来表达某个意思时有歧义而换用另一种语言(如,俄语)来表达,就可能没有歧义了。
歧义是怎样产生的呢?就语言的发展来说,歧义的出现也是一种必然现象。随着人类思维的发展和外界事物的发展,人类的语言也在发展。新词的不断产生、词义的逐渐变化、语法规律的逐渐发展和表达手段的日趋灵活丰富,都表明语言在发展。但是,外界事物的发展总是先于语言而存在的,是第一性的,而反映和表述这种发展的语言总是晚于前者而出现的,是第二性的。一个新事物已经出现,一时还没有相应的确切的语言来描述它,说明它,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一个复杂的道理或想法已经考虑成熟,在表达它时却不能尽传心意,这种情况也常有;至于复杂的感情难以言传,微妙的心理常需意会,就更不必说了。思想要反映现实,而语言又要准确地表达思想,这当中既存在着认识与现实的矛盾,又存在着表达与认识的矛盾。这就是说,认识不一定与现实一致,而表达有不一定与认识完全吻合,要达到这种一致的吻合,就要有相当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需要有个过程的。旧矛盾解决了,随着新事物的出现,又会产生新矛盾。人们的思想及其语言就是在这种矛盾中发展的。
可见,客观存在的外界事物与客观存在的人类思维,总会比用来表达客观存在的语言更为丰富和复杂。人们如果用无限复杂的语言就非常难学,甚至根本学不会。于是,人民便用有限的语言手段去表达不止一种思想,语言手段便有了多义性。多义性,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歧义。
因此,语言所以会有歧义,从根本上说,还是客观世界的无限复杂性同语言表达手段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造成的。
三、歧义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和表达需求,歧义可以分为许多种类。在此,我们就其中的一部分来举例说明。
(一)积极歧义和消极歧义
按照“歧义”的所造成的“利与弊”来分类,歧义可以分为:“积极歧義”和“消极歧义”。
语言有歧义不能一概说都是无益的,因为它也有积极的,有益的一面。我国的文学作品——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有些就是利用了词语、句子乃至篇章的多义性给读者以联想和想象,从而加强了作品含蓄、隽永的效果。我国古代和现代的一些笑话也有故意利用语言的歧义而妙趣横生的。维吾尔族民间传说《阿凡提的故事》中的《给大阿訇理发》中的一段对话,很经典:
“阿訇,你要眉毛吗?”
“当然要 ,这还用问!”阿訇说。
“好!你要我就给你!”阿凡提说着,飕飕几刀,就把阿訇的两道眉毛刮下来,递到他手里。
大阿訇气得说不出话来——谁叫你自己说过“要”呢。
“阿訇,胡子要吗?”阿凡提又问。
“不要,不要!”大阿訇连忙说。
“好,你不要就不要!”
阿凡提说着,又飕飕几刀,就把大阿訇的胡子刮下来,甩在地上。
对这位理发时一贯不给钱的大阿訇,阿凡提机智地利用了“要”这个词的两种不同意思(“要得到”和“要保留”)造成的歧义来构成笑料。
语言的歧义还有消极的、有害的一面。这是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的主要着眼点。国际条约、协议等文件中又歧义,就会有关各方面的争执,甚至使某方蒙受重大损失。例如,清政府曾向德国借钱修筑胶济铁路,作为代价之一,1898年的《胶澳租界条约》中这样写道:“沿铁路三十里之煤铁等矿,德国有权开采。”当时议定的是铁路左右共三十里。结果软弱的清政府在德国硬说是左右各三十里的情况下,只好听任多付出一倍之地的采矿权。现在,如果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有歧义,就可能影响到下级有关部门、单位对党和国家某些方针、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一般的公务文书出现歧义,也会造成理解和贯彻的差异。而合同、协议之类的契约性文书出现歧义、争执、赔偿等麻烦就更不易避免。科学论文或设计中有歧义,首先就消弱和损害了它的科学价值;如果再照不当的理解去付诸实施,就可能使工程或实验等归于失败,甚至照成重大的损失并浪费大量资金。一般的文章或文学作品中有歧义句,虽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争执和损害,但是,它会导致说理不清,或是交代不明、描绘不准,从而有损于所要表现的人物或人物形象的鲜明和清晰,以至降低文章或作品的表达效果。上述几个方面说明,在诸多文体中、在诸多场合下,语言上的歧义是应该避免的。
(二)口语歧义和书面语歧义
按语言的表现形式来看,歧义又可分为“口语歧义”和“书面语歧义”两类。口语传递信息的媒介是声音,属于听觉的;书面语传递信息的媒介是文字,属于视觉的。现代汉语书面语言的歧义和口头语言的歧义有共同之处,也有区别。一种有歧义的语言形式,如果说出来或写出来都有歧义,这体现了二者的共同之处。二者的区别在于:有些歧义只在口语中存在,到了书面上就没有歧义了。这表现在同音字或同音词上。
例如:(1)他姓zhang。
(2)小王期zhong考试全优。
人们在听到这些话以后,就可能有疑问。例(1)是弓长“张”还是立早“章”?例(2)是“期中”考试还是“期终”考试?可是,这些话一旦写出来,歧义就消失了。可见,写出汉字,即用书面语表达,就有分辨歧义的作用。
另外,有些歧义只在书面语言中存在,改用口头语言表达就没有歧义了。这是因为口语能体现不同的语调、重音、停顿和缓急等,而这些辅助性的表达手段正是区别某些歧义的有效手段。
例如:“我准备好了。”
这个句子离开了一定的上下文,在书面上是有歧义的。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由我来准备,好了”,也可以理解为:“我已经准备好了”。这两种意思在口语中完全可以分辨:意在前者时,“我”读得重而长,“好了”读得轻而短,整个语调是下降的;意在后者时,“我”一般并不重读,“好了”读得重,整个语调是平行的或是上升的。
其实,有时如果孤立地看书面上的某些句子,或是这类句子的句意在文中是孤立的时候,许多都是有歧义的。在此,就不举例说明了。
可见,口头语言具有明显的分辨歧义的作用。一些歧义可以在口头语言中排除。实际上,口头语言还由于对象明确,场合具体,针对性强,辅助性表达手段丰富,出现歧义的情况要比书面语少得多。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歧义还有很多不同的种类。比如,按照是否依赖语言环境来分类,歧义还可分为语境歧义和非语境歧义。
四、歧义产生的原因
产生歧义的原因有很多,像上文提到的语言环境不同而产生歧义、语言的表达方式不同而导致产生歧义。在这里,我们就“由词语的某些特点引起的歧义”做一些探究。
首先,由词语的同音引起的歧义。这种歧义,有人称其为“同音歧义”,常见于口语中,如上文中提到的“期中考试”和“期终考试”,就是由于词语的同音而引起的。
其次,由词语的多义引起的歧义。在现代汉语的歧义现象中,由词语的多义性而引起的歧义占有一定的比重。任何语言的词汇中只有少数的单义词,主要是科学术语之类的,大多数词是多义的,所以,多义性是词语的特点。由词引起的歧义,多数是由多义词入句引起的。所谓多义句和多义词是指不止一个意思的句子和词。多义词和多义句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可以不产生歧义,这是受上下文制约的,但如果使用不当,就会产生歧义。
例如:“刘明要考张老师的研究生。”这句话离开了一定的语言环境,是有歧义的。“考”有报考的意思,又有考查、考问的意思。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刘明要报考张老师的研究生,又可以理解为刘明要考查张老师的研究生。
另外,由词语的指代不明会产生歧义、由于词的兼类、词同词素的界限不清、复指成分界限不清、词语的搭配组合方式不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等都会引起歧义。
五、消除歧义的方法
既然歧义产生了,我们就要寻找消除“歧义”的方法。消除“歧义”的方法有许多种,我们在此枚举几种,一起来分析一下。
首先,利用上下文可以消除歧义。我们在前面举出的一些有歧义的句子,大都是脱离了上下文的。其实,其中有些句子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之中,并不会产生误解。
例如:“票”!这句话是个简单的句子,可是它表达的意思却是多种的。如:在戏院入口处,看戏的人拿出票来交给收票员,随口说一声“票”,这是一种意思。在公交车上,售票员向上车的乘客说一声“票”,提醒他们购票,这是另一种意思。总之,像这样一类的句子离不开语言环境,离开了语言环境,它虽然也有意义,但缺少内容。在具体的交际活动中,说话的人也好,听话的人也好,总是把它放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去理解,赋予它以具体的内容。所以也不会产生误解。
其次,换用适当的词语可以消除歧义。有时候,有些歧义是因为用词不当,尤其是多义词使用不当照成的。因此,只要改换某些词语就可以消除歧义。
例如:“误报火警,话务员受罚。”这句话中的“误”可当“错误”和“耽误”讲。因此,“误报火警”就可以作两种解释:一种是“错报火警”(没有火警,却报了火警);另一种解释是可以理解为:“延误报火警”。如果作者的意思是其中的一种,就可以把误报改成“错报”、或“延误”,就不会产生歧义了。
第三,通过增添或删减某些词语有时可以解除歧义。有些歧义是由于多用或少用了某个词语造成的,因此,只要增删某些词语就可以消除歧义。
例如:“我们要重视古代医学研究。”这句话中的“古代医学研究”有歧义,用添加结构助词“的”的办法可以使它分化。可将这句话分化为“我们要重视古代的医学研究”、“我们要重视古代医学的研究”。如果作者根据自己要表达的意思,适当增加一个“的”字,就消除了歧义。
第四,有时调换词语的顺序可以消除歧义。汉语中语序是重要的语法手段之一。同样几个词语,语序不同,意思往往也就不同。有些歧义就是由于语序不同照成的。因此,只要调换一下词语顺序,歧义就可以消除。例如:“那次火山爆发的能量相当于投在广岛的二千五百颗原子弹。”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可能被误认为投在广岛的原子弹共二千五百颗。很显然,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应该把这句话改为:“那次火山爆发的能量相当于二千五百颗投在广岛的原子弹。”
除此之外,像变换句式、补足省略的部分、增删或更改标点都可以消除歧义,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国的文字丰富多彩,博大精深,是古人留给我们的一筆丰厚的文化遗产。我们要认真地学习,深入地研究,体会文字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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