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教学
第1篇: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本收益分析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既是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中小学有效开展法制教育,对于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权利意识、培养新型农民、实现农村法治建设目标乃至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都有重要价值。但是,笔者对我国东部和中部一些农村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虽然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于2007年联合颁布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内容和途径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大多数农村中小学并没有按《纲要》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法制教育。究其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这里笔者试图以经济学的视角,从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关涉的主要主体及其成本收益的角度来分析农村中小学没有有效开展法制教育的原因。
1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体
所谓教育的主体,是指教育的组织实施者和对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产生重要影响的组织或个体。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组织或个体众多,这些组织或个体都可以被称为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体。在对这些主体进行归类整理后,笔者认为能产生重要影响的主体主要有国家、政府部门、学校、学生以及学生家庭。地方政府部门与国家在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和所预期目标有所不同,但都是代表公共权力对学校教育提供保障和对教育过程与结果进行监管,具有较多相同性,可合并为一类主体;同样,学生和学生家庭对教育活动的要求和对教育的预期基本相同,也可合并为一类。因此,笔者认为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要主体为国家、学校和个人(受教育者及其家庭)。
国家是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体,既体现在国家制定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方针政策、要求学校按政策组织实施教育活动并对教育的效果进行监督,也表现在国家为教育活动提供多钱、物质以及人员的保障。学校是农村法制教育的直接组织实施者,在国家的政策之下如何具体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国家提供的教育资源怎样在教育活动中使用,主动权掌握在学校手中。个人是农村法制教育的核心主体,也是直接受益主体,通过法制教育活动增长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生并非单纯地被动地接受法律知识教育,他们的心理状态和行为选择也对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有关键性作用。
人是经济的动物,每个人天性都要追求自己的利益。以社会个体的视角,每个人首先都是自利的,然后才可能想到他人利益。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出发点。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活动不同,它不会直接给各主体带来经济效益,但它会吸纳和消耗社会和个人的物质与时间等各种投入产生成本,也会影响各主体的将来的收益。各主体在参与这个教育活动时都不可避免地会为自己进行经济计算。因此,可以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分析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各主体的行为选择是可行的。
2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本分析
所谓成本,最初是指企业为投入生产活动而购买的全部生产要素的货币支出。现代经济学依不同标准,将成本区分为总成本与平均成本、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机会成本、边际成本等许多类型。无论从哪种成本类型出发,在“经济人假设”这一前提下,我们做出任何选择前都要进行成本分析。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本首先表现为教育政策方针的确立成本,它是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政策调研、论证、制定和颁行所耗费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的总和。我国的教育政策由中央国家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并颁行。现行的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性文件是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于2007年联合颁布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在颁布文件之前,国家首先对在农村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然后成立起草小组起草文件,在起草过程中,要对文件的内容作细致的分析论证并对实施的结果做出合理预测,最后由相关的部委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这个过程需要耗费许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已经颁行的教育政策不可能一成不变,它必须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以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反馈的信息及时做出调整。这一过程同样也耗费不少成本。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本最直接表现为制度运行成本,也就是教育活动实施和教育效果监督评价所耗费的成本。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的直接参加者是学校和学生,因而他们也是制度运行成本的主要支付者。学校要有效地组织法制教育教学,首先需要能够胜任法制课程教学的教师,但是目前的中小学这类教师十分缺乏,农村中小学校更是如此。农村中小学需要引进新的教师或者对现有的教师进行法制课程教学的系统培训后才能有效开展法制教育,这对许多中小学校来说是一笔高昂的成本。除物质成本之外,学校还须支出时间成本。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学校课堂教学的时间有限而且非常宝贵,将宝贵的时间用于法制教育教学,多数学校都不情愿这样做。此外,开展法制教育还需要组织编写或从他处订购相关教材,同样要支付成本。学生为法制教育支出的成本主要是时间成本。应试教育模式下的学生学习压力较重,学生花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其它课程的时间必然会相应地减少一些。
机会成本也许才是成本的本质。机会成本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成本,它不是实际支出的费用,而是失去的收益。例如一个拥有200万元人民币的资本,将这些资本投资办服装厂一年可得到40万元收益,而在市场风险等条件相等的情况下,用这些资本投资其它产业一年最高能获得100万元收益,则这个人投资服装厂的机会成本为100万元。从事一项活动的机会成本与实际收益差额越小越好,当差额为零时,达到最佳状态。国家和个人将时间与金钱投入到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当中,也会有机会成本。若国家认为将大量的财政支出用于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政策的制定修改与实施之中将产生的收益不如将这些财政支出用于科学教育、科技发明、文化建设等事业的收益大,国家就不会对其投入大量的财政支出。当学校发现认真开展法制教育耗费了有限的教育资源,所产生的收益远不及于将这些资源用于升学考试科目所产生的收益,学校当然就不会认真地开展法制教育。同样,学生和学生家庭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收益甚少,也不会花功夫去学习法律知识。
3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收益分析
教育的收益是通过提高学生的知识与技能给社会、学校、学生本人以及学生家庭带来各种有益效果,广义的教育收益不仅包括经济收益,还包括政治收益、社会收益和伦理收益等方面。我们根据收益是否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可以分为货币收益与其它收益。与职业技能培训类教育不同,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提高受教育者的法律素养但不能直接提高职业技能,受教育者不能因此获得较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因而也基本上不可能通过接受这种教育快速提升他们获取报酬。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收益更多地以其它收益的形式表现出来。
国家的重要任务是为全社会谋福祉,国家投资在农村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追求的也是其带来的社会收益。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可以区分为直接收益与间接收益。直接收益集中体现在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提高市场效益的重要因素和可以减少某些社会成本两个方面。法制教育增加公民的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让公民在参与经济活动过程中守法经营,在权利遭受侵害时通过法律来维权。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它的建立与运行以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经营者为前提。在我国广大农村,法治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城市。农村中小学学生中不少人将留在农村或在接受高等教育后回到农村支持农村建设,这些人将是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接受有效的法制教育能帮助他们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加速农村市场的建成。同时,经营者的法律素养越高,市场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品质也会更加明显,产生的纠纷也会减少,用来救济的社会和个人成本也会相对减少。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间接收益主要表现其可以增加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与公共事务参与能力,能够促进农村法治建设步伐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
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是一个比较单纯的文化传承机构,但在经济发展大潮的冲击之下,现代学校已成为一个具有多重性质的文化机构。它在兼顾社会与个人的利益之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如今的农村中小学也受到了功利主义思潮的冲击,学校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都功利化了。学校与教育者不是看不见法制教育对社会的价值,只是相对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言,这种价值离自己过于遥远。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学校的首先任务是提高升学率。升学率高的学校可以从政府部门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也能得到大量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在生源流动更为自由的今天,升学率高的学校还可获得更多学生与学生家庭的青睐,从学生身上获得更多物质回报。法制教育不属于应试教育的升学考试必须考查的内容,有效开展法制教育不仅不能提高升学率,还很可能因法制教育占用了其它学科教育的教学资源与教育时间而导致升学率下降。这样,学校会因为重视法制教育从政府部门和学生两边损失经济利益,法制教育带来的是负收益。大多数农村中小学排斥法制教育符合“经济人”的理性选择。
学校功利化的同时,学生与学生家庭也功利化了。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学生与他们的家庭关心的是考试成绩与成绩的名次。接受法制教育为未来的人生发展有一定的帮助,但这种收益比较遥远,收益的大小也难以确定。如此,学生必然选择用绝大多数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升学考试课程,争取获得好的名次,争取进入一所好的中学考上一所好的大学,最终谋求一份好的职业。在学生和学生家庭来看,法制(下转P266)(上接P255)教育对他们产生的是零收益甚至是负收益。因此,学生很自然地排斥法制教育,学生家庭也不允许学生将过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法律知识之上。
4结论
国家要求在农村中小学全面有效地开展法制教育,籍此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推进农村法治化的进程,也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但是,作为法制教育直接实施者的学校与作为法制教育主体受众的个体不约而同地选择拒绝法制教育,对国家的政策要求阳奉阴违或应付了事,原因在应试教育模式之下法制教育之价值不能得到正确的评价。学校与个人投入成本开展法制教育,给他们带来极可能不是收益而是损失。要实现在农村中小学全面有效开展法制教育,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改变现有的教育评价机制,将应试教育改革成素质教育,或者至少是将法律知识纳入考试的范围。
作者:付凤兰
第2篇:浅析农村中学生的法制意识与法制教育
农村学校受制于当地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留守儿童(青少年)逐年增加,他们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对他们的关心和管理比较少,所以部分学生的素质较差,经常打架斗殴,甚至出现偷窃、诈骗、抢劫等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还有的学生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不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由此可见,加强农村学校的法制教育意义深远。
关键词:中学生;需求;法制教育
当今中学生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和变革之中,接受着广泛的社会影响。面对市场经济下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学生的法制意识的培养和法制教育就不可能“独善其身”,而是与自身成长的物质需求、情感需求、生理需求以及精神需求等方面密切关联,而这些需求由于家庭生活、学校教育、社会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通过了解中学生需求发展的规律与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系来加强中学生法制意识、法制观念的教育,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是值得重视的。
一、中学生的成长特点及需求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绝大部分中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3~18周岁期间。在这个阶段,中学生的生理、心理方面都处于从未成熟到成熟,从未定型到定性的急骤变化时期。这是一个人一生当中最为关键的过渡阶段,也是一个人的身体成长、知识增长、道德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易发生心理畸形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期。
处在花季年龄中的中学生,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望,这一点远胜于其他年龄群体。他们对身边的任何事物充满了好奇心,极力通过阅读、上网、交友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这种欲望。在他们的成长过程当中,他们拥有强大的自尊心,希望得到认可和肯定。“被认可”在他们的思维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他们希望父母、老师能够看到自己的进步与成长,而不是一味儿地责怪与批评。
另一方面中学生发育早熟,可他们又缺乏对必要的生理卫生知识的了解,又不能从父母、老师哪那儿得到正确的教育,于是他们往往会自己设法去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往往会饥不择食,以讹传讹,而黄色淫秽、邪门歪道就会趁虚而入,引诱中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农村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1)农村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教学功利色彩的影响下,法制教育这种不计入升学考试总成绩的课程自然不受重视。很多农村学校在课程安排上,都没有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有些学校虽然纳入教学计划,却不能落实。
(2)教学内容安排不合理。法制教育课程侧重刑法教育,只注重告诉学生我国的法律禁止做什么,而对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该享有的权利一笔带过;偏重对法制观念的教育,忽略了对法律精神的培养;在授课内容上,多局限于教材,缺少必要的补充。
(3)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不合理。大多数农村学校的法制教育所采用的教材是国家统一教材,缺少根据农村学生特点编制的教材,且课程设置不规范。在课程衔接上也不合理,中小学的法制教育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轻视法制观念培养;而高中教学由于受到高考的巨大压力,法律教育基本被忽视了。
(4)缺乏实效性。农村学校法制教育多局限在校园和课堂之中,教学方法与其他学科没有什么区别,采用的都是单纯灌输的教学方法,缺乏实践教学的环节。只有极少数的学校会把学生带出校园,参加多种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5)师资力量薄弱。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普遍薄弱,很多学校还没有专门的法制课教师,授课教师基本上都是由思想品德教师兼任。任课教师并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自身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高。
三、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首先是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有助于培养其法制意识,中学生还处于思想不成熟的阶段,其性格意识还需要定型,对于生活和学习中的一些行为缺乏明确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法制教育可以培养其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其实现自我意识的解放。再者有助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中学生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在未来的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而其法制意识高低也直接决定了其在未来社会中发挥的作用,加强法制教育有助于中学生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并积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避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做一名合格的公民。最后是法制教育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犯罪和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有由于其改变不良的思想以及行为习惯,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四、结合中学生需求开展法制教育
长期以来,中学生的法制教育一直被认为是中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状况,关系国家的前途。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管子曾指出:“育幼无方,则民意绝,乱比滋生,而上位危也。”作为教育工作者,要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就必须摸清当今中学生的对物质、情感、生理以及精神的需求,将中学生需求与法制意识相结合。
教育环境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成长的基地,更是各种意识形成的“温室”,主要包括社会环境、学校环境和家庭环境等。我们要将这“三位一体”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培养和法制观念的形成。
(一)家庭教育是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基础。
家庭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主要是指家长的教育及其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对其子女的影响,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中学生自身素质的高低。无数研究表明,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会导致中学生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而忽视中学生在家庭中的精神需求,是导致中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在一个亲密和谐的家庭中,父母与子女应该是相互理解的有机统一体。有关调查表明,家庭可以分为四种类型:民主和睦型、专制矛盾型、放任自流型、兼备型,产生品学兼优学生的一般是在民族和睦型家庭里,民主和谐的家庭,互助互爱,相互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隔阂就越小,就能了解这个时期他们的特征与要求。反之,生活在专制矛盾型和放任自流型的家庭,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中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并逐渐成熟的重要教育环境。
学校是中学生进行素质学习的主要场所,同时也是塑造中学生人格的重要地方,对中学生法制观念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学时期正是人生中精力最旺盛的阶段,对知识和生理上的认识有着积极的好奇心理,是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会面临很多问题,有很多疑惑需要别人解答,学校对其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调查问卷等工作,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鼓励中学生朝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发展,从而最终巩固中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三)社会法制教育对中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着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个社会人,中学生的成长自然离不开社会的影响。十四五岁的青少年最容易激动,最容易受到诱惑,也最容易违法,特别是一些娱乐场所带给中学生很大的诱惑。因此,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与社会紧密相联,法制教育应该与学生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
同时,中学生的心智还处于不完全成熟的阶段,当前的中学生经常会有“现实不公、上学没用、怀才不遇”等各种形式的“失落感”,这势必会影响他们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再加上网络游戏的负面影响,中学生会骗钱上网、逃课、甚至通过违法的途径获取钱财,这些都成为诱发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由此可见,社会原因也是造成目前中学生法制教育缺失的重要方面。
李岚清在一次讲话中曾指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所以要想使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实效,就必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总之,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的中学生,对物质、精神等方面的需求以及实现的程度,对他们的身心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他们能够去了解并接受正确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了解中学生的内心诉求,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有利于他们发展、成长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作者:王志慧
第3篇:新农村视野下农民法制教育探析
一、加强农民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新农村的发展需要素质高、综合全面的新型农民。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民缺乏对新事物的感知能力,他们法律意识受到束缚,对法律的理解能力、使用能力欠缺,这样会影响新农村的发展。新农村社会环境安定有序、富有活力,需要强有力的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法律保障新型农村发展是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加强新型农民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制观念,为新农村发展保驾护航。
二、农民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农民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农村普法教育机制不健全,阻碍着农民法制教育开展。为了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各地农村普遍在加强农民法制教育,然而很多农村加强农民法制教育没有统一机构,即使有也只是形式而已。很多地区专门设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但基本无专职教师。在设立小组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权,然而无实质性的权利,行使起来非常困难,达不到设立小组的目的。对农村的法制教育需要有法制宣传机制,然而目前不少农村法制宣传机制欠缺,宣传方式落后等也阻碍着农村法制教育开展。总之,农民需要加强法制教育,但是教育机制欠缺制约着农民法制观念的教育,难以达到教育目的。
2.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存在问题,致使对农民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教育理念明确与否关系到对农民法制教育的效果。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需要教育者具有民主的观念,然而很多教育者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不注重民主性的发挥,忽视农民的民主权利。在教育内容上应加大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然而对农民法制观念的培养更加注重的是权利意识的培养。在教学方法上比较落后,在法制宣传上过于陈旧,缺乏活力和引力,不能调动农民积极主动地学习。教学的互动是达到教育目的的重要手段,然而很多地区对农民法制教育只是一味讲解,对农民提出的问题也予解答但不深入,农民法制教育重理论,轻应用,且无针对性。总之,在教育理念、内容、方式上存在问题,使农民法制观念教育难以理想化。
3.农民自身因素和法制教育队伍影响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农民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增加收入出外打工的越来越多,因而把他们集中起来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很难,甚至有些地区组织法制宣传的工作人员远远多于参加教育的人数。法制教育需要专门的法学人才,然而农村的法制教育缺乏专职人员,因此在教学上比较形式化,效果不明显。同时,在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时教学人员配备比例远远达不到教育的要求。法律服务机构需要深入农村,然而大多数农村甚至乡镇根本没有专门的法律服务机构。有的地区虽设有对农村服务的法律机构,但工作人员能力欠缺,没有真正理解法律内涵,不能切实应用,远远达不到教育目的。总之,由于农民自身因素和法制教育队伍欠缺,影响着农村法制教育的进行。
(二)农民法制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
1.客观因素。近些年我国颁布了很多关于农村的法规,保障了新农村的建设。然而,农业立法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使很多农民对法制教育存在厌腻心理。在很多地区,农民若发生纠纷难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因为与法院相距太远,基层法院或派出法庭往往设置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地方。新农村的建设促进了农村自治组织的发展,但是农村自治组织的软弱性体现得也较明显,虽然村民自主行使自己的权利,但由于本身的思维意识和农村的传统文化,使他们在行使民主权利时考虑到各种因素,如家族家长、领导的决定等,致使自治组织比较软弱。再由于传统观念束缚,使农民没有认识到法制观念存在的重要性,这也影响了农村法制教育。由于各地区受经济的影响,在农民法制教育上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法制教育的需要。同时,农村的教育环境也影响着农民的法制教育,由于市场机制的改变,使农民注重经济发展、经济利益,自私自利行为愈来愈多,这也影响着农民法制教育。
2.主观因素。任何教育的开展,需要教育工作者能够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在教学中不断更新知识。然而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部分工作者只是把教学任务完成,存在应付心理,主观上没有教学的积极性,没有学习、讲解最新的法规,有些农民法制教育工作者教育素质较低。所以,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影响着农民法制教育开展。由于一些地方领导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正确的法制观念也影响着农民法制理念的形成。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需要农民对法律认可,由于传统文化影响着农民价值观的形成,这也在无形中致使农民对法律漠然视之。文化素质的高低制约着农民法制观念的确立,当前农村教育存在着很多问题,致使很多村民文化素质并不高,这也影响着农民法治意识的形成。
三、加强新农村农民法制教育的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在农村加强法制宣传能使农民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性,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农村繁荣进步需要法制予以保障。建立和谐社会需要新农村和谐稳定,新农村和谐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进程,通过法制宣传要让农民认识到法律能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法制宣传需要发挥文化功能,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通过法制宣传可以使农民汲取有益文化,提高自身素质。地方领导要认识到法制宣传的重要性,采取一些措施保障法制宣传正常开展。增强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为法制宣传提供基础。教育程度高与低关系到法制能否被接受,因此在农村要解决教育存在的问题,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总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制宣传使农民树立法制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发自内心地认可法律,接受教育。
2.明确教育理念,使教育内容和方法符合农民的要求。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各个环节有效相连。作为教育工作者要有最新的教育理念,能够运用于农村法制教育中,以规范合理的方式对农民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教育工作者应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主动性,科学合理以农民为主展开教育,讲课注重实践、联系实际。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的价值理念也要发生变化,与时俱进,因此,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教育理念也要更新,把最新、正确的教育理念用于农民的法制教育中。同时教育要具有针对性,在教育中针对不同的群体侧重不同的法规,如针对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针对在外务工的农民讲解在外如何维护自己权利的法规。用最新的内容,最适合的教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展开教育,达到农民对法规的渴求,使教育达到最佳效果。教育方法要多样,能够使农民接受,使他们在轻松愉快中受到教育。及时了解农民对法制教育的看法,以农民为主,运用最新、最有效的方式对农民展开法制的教育。
3.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教育队伍。农民法制观念的教育需要健全的机制予以保障,因此要在人力、财力上加以保障。在财力上加大农民法制教育的投入,在人力上实行纵横交错的管理体制,做到上下分明、权责明确。完善教育合理运行的机制,以使教育过程清晰、明了,规范得当。建立农民主动学习的机制,使农民合法运用法律和提高维权意识。若基层领导不重视学习法律,起不到带头作用,将很难发挥农民学习的积极性。农民法制观念的教育要在政府事务中处于重要地位,领导人员要分工明确,具有效率性、针对性的展开教育。政府要聘请优秀的法学人才进行教育,以使农民接受最有价值的法制理念。对农民进行法制观念的教育需要优秀的专业队伍,因此政府要建立规范高效的农民法制教育队伍,积极、热情、全心投入在农村进行法制教育。基层要鼓励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者进修、学习,提高、丰富他们的法学知识。各个基层要完善教育队伍和增强教育队伍的能力,积极采取措施鼓励优秀的法学人才到农村工作,聘请专业人才到农村讲座,使农民切实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自觉地接受教育。
作者:李奎刚
第4篇: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施
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中心环节,历来都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它是学校对青少年进行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各级党政领导、教育及有关部门均很重视。国家还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从内容看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中学法制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使他们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法制的原则。从而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观念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知道公民应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树立社会责任感。
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内容清楚地为我们进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明了方向。有些农村中小学校由于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它们没有发达学校所拥有的现代化科技手段、也没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在法制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可供选择的方式、方法十分有限。在教育过程中要在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学校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有关课程教学在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在教育中尤其重要的是应抓住两点:一、培养法律意识;二、增强法制观念,学生在这两个方面达到了应有的相应程度就可以说法制教育是有效的甚至成功的。在我国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中,由于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很多学校和教师在法制教育中侧重于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学生则着重与死记硬背一些十分枯燥和繁杂的法律条文,以备考试之用。有的学校只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角度理解法制教育,认为只要学生不犯事就没有多大问题。针对以上现象学校要加大课程改革力度,尝试选用新的、有效的考核方式并以积极的姿态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有的教师被“学校所教的”与“社会所做的”不一样的观点和想法所影响,要引导这些教师正确认识我国当前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这一现象,但这是暂时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这些想象会逐渐得到根治。只有让教师的意识转变过来,才能使他们更好的说服教育学生。最终让学生明白社会上的反面想象是暂时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而减少乃至消失。
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途径是通过课堂教学来完成,更具体的讲是主要通过中学的思想政治课、中学法律常识课、小学思想品德课、小学社会课等几门课程来进行。这些课程可以说是较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其它一些学科也可结合本学科的特点相应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学校还可以因地制宜地通过课堂以外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以下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1、利用每周升国旗的活动向学生进行爱国与遵纪守法教育;2、通过聘请乡镇司法所或派出所的有关同志来校集中作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3、利用电教设备播放法制教育电影、电视和广播,特别是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真实题材的法制短片;4、每周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读书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在老师指导下由学生主板的法制宣传园地的或板报、手抄报等;5、有条件的还可以在校园网上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的讨论活动;6、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微机房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运用网络这一丰富的资源条件自主学习与法律有关的健康的内容。
在学校法制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同时存在着理性知识的学习与实际现象的解决这两个方面相互制约的问题。只有两方面更有效的结合才能有利于法制教育的实施。
在校园里无论是学校领导、老师还是职工由于长期生活在农村,有的同志在自然、历史的条件下形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很容易犯一种错误,就是讲理论时讲得头头是道、条条有理,学生听起来好象很受益匪浅,而一旦学生发生了某些错误现象时,就会出现大声指责、打吗、说一些不礼貌的语言和变相体罚学生。这样的语言和行为使学生容易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又不能采用适当的方式向老师提出异议,而是回家发闷气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甚至还有的学生到社会上请来流氓地痞寻凶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这要求无论是领导、教师还是职工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给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没有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模式,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同时期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式、方法,这就要求法制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在新时期中国梦的指引下持续健康的发展。
作者简介:章珍祥
第5篇:农村小学数学加强法制教育必要性
农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环境本身就比较差,这些学生的父母们通常法律知识匮乏、意识淡薄,如果能在数学教学活动中充分的进行法律方面教育,那么将有深远的意义。数学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从而形成了庞大的抽象体系,在低级社会时期也有数学活动,但这种活动主要是服务于当时的贸易和生活的需要,这种数学和当时的社会状态一样是相当初级的,发展的空间比较狭窄。后来随着社会的分工更加精细,出现了一群人独立于繁重的体力活动,专门服务于商贸从而促进了数学的发展。为此数学源于社会经贸的发展和人力的独立的研究空间。所以,在小学的数学教育中应该更多地加强数学的抽象思维形象化,尤其是通过生活实例进行教学将会取得明显的效果。数学离不开社会生活,农村的生活更离不开法制教育,为此数学和法制结合对学生自己做到学以致用和解决实际问题都有巨大的意义。
一、农村学生对法制普及的特殊要求
农村的法制宣传本身就比较薄弱,尤其是父辈们由于自身知识比较匮乏,很多侵权和伤害事情都以躲让和“小事化了”态度解决,这些人的救助和救济渠道也非常狭窄。为此作为老师若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不时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将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数学这种实用性很强的学科中和现实活动紧密联系来开展法制教育对,对农村的留守儿童,大多完不成小学学业的学生来说是极其需要的。今天是个法治社会,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比较完善,社会发展变化也非常快,对于那些早早辍学的农村学生来说繁重的体力劳动迫使他们很难有比较基础的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所以在教学活动中加强法制普及和法制宣传非常必要的。据不完全统计,在未成年的犯罪中,那些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被胁迫、被怂恿、引诱的农村出生的人占很大的比例,有相当一部人仅仅因为一点很小的事或者可以通过正常的维权就可以化解的事情却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而酿成大错。为此一个学生首先要成长成合格的遵纪守法的人,之后你学到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才能帮助你并且为社会服务,成为一个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人。
二、数学老师对法律知识的自身要求
作为老师要想在抽象的数学教学中拓宽学生视野,融汇不同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那么自身的素养和专业知识应该有一定的具备。俗话说:给学生一碗水,那么你要有一桶水才行。法制教育对学生成长成才有巨大的意义,现在小学生的身心发育远远超过我们这代人,看到和接触的不良社会风气和各种违法乱纪的事也相当多。学好知识前应该首先做好人,其中最起码的就是做一个有分辨能力和远离罪恶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学好知识,所以在数学教育教学活动中更应该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对于一个农村基层的小学数学教师,针对普遍的进城务工,农村留守儿童越来越泛滥,完不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明显增多的现象,在那些短短几年的课堂学习中应该不时的加强法制的教育,这些尤其对农村的小孩意义很大。首先作为老师自己就应该有意识地做好普法工作,尤其是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你自己只有系统的学习了相关知识后才能较好地指导学生。另外法律本身就是个庞杂和多端的实用性极强的知识,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过程比较短,很多的东西都是东拼西凑、照搬别国的而来的,同时我国原有的落后政治体制所形成的人治大于法治的深厚环境下,人们对于法治的生疏和不信任,为此这些都是现实的阻力。老师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的学习,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数学的教育教学活动。
三、充分利用课堂资源开展法制教育
在不耽误在教学任务下,尽量以鲜活的例子教育学生和引导学生。众所周知,单单的法律条文就连一个正常人都未必耐着性子反复地听,更何况对于一个小学生。况且法律知识本身就是高度浓缩的,概括性和抽象性更强,所以在教学活动中以适应学生年龄段的发展和对事物的理解力来引导和教育他们。最好以学生的周围环境和可能出现的事情纠纷来重点讲解,因为人们一般首先都是最关心的就是和自己最接近的例子,比如学生在上学放学过程中碰到的意外伤害,首先因教育学生应该结伴而行,另外应该教育他们运到这些事情后不要怕,应知道拨打最基本的号码向老师、家人求助或者拨打110、120等等。尤其注意不要和坏人争执,应该冷静的记住一些标志的东西。当然能都运用数学知识是最好的。
四、多种形式的数学形式和法制教育相结合
通过各种图片、视频和黑板报将强数学与法制的紧密联系,比如对数字和图形的记忆,这样有利于在交通事故中对判断红绿灯的秒数计算和车牌号码的记忆有利于事故的还原,还有对速度的计算和常识的理解也能判断出这些事故的起因或者预测的结果,这样将加强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又如数学中一斤棉花和一斤铁那个重,从而引导学生注重实践和动手比较的习惯,同样也有利于对枯燥的法律运用于实际的过程。交通法制的宣传既培养了学生的认知能力又提高了他们加强学习数学的能力。还可以把图片和视频交叉运用,条件允许的话可以组织学生观看一些社会的法制展览,这样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将极大地融合数学和法制的教育,起到双管齐下的效果。
总之,在小学数学的图形和公式的抽象学习过程中,能引用一些适合农村学生发展迫切需要的法制教育不仅对数学的学习本身有很大的帮助,尤其对大多数现实中的许多即将离开教育,早早进城务工的孩子们来说意义重大。当然,法律和数学的学习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些校园的教育将对他们将来进一步面对人生的选择有重要的启蒙作用,作为每一位小学数学老师都应该积极拓展自己的知识,成为既专多能的新型人才。
作者:徐小建
第6篇: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建设全面推进新农村发展进程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农业部门所面临的的历史重任。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1.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1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着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着新的组合和分配。面对新的形势,农民要成为生意人、经纪人和城市建设大军,他们将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1.2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实现“四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四五”普法规划提出了“由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1.3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交通道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各项改革也不断加快,各种矛盾不断出现,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长。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2.当前农村法制教育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2.1克服畏难情绪有的人认为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各自为战,人员流动散,法制教育很难抓。因此,思想上流露出畏难情绪。的确,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农村的法制教育难以象“一五”、“二五”普法那样集中上大课、集中搞教育,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创新形式,更新方法,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适合农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
2.2克服消极情绪由于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抓法制教育农民听不懂,没什么效果,因此产生了消极悲观情绪。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低是现实,如果就法制理论讲法制理论,农民不但听不懂,而且听了也会乏味,如果就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联系法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农民肯定会喜闻乐见,而且成效也明显。因此,只有克服消极悲观的情绪,树立积极的姿态,才能卓有成效的抓好农村法制教育。
2.3克服厌烦情绪农村法制教育缺乏经费保障,年年要政府各部门掏腰包,因此,有的同志一谈到农村法制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法制教育当作一种包袱来看。农村法制教育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一项义务教育,在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要克服厌烦情绪,树立责任意识,为农村的兴旺与繁荣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3.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应采取的有效途径
3.1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在各集镇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制作法制美术展板在镇、村巡回展览;组织编印各种宣传学习资料发放到村民家庭,让村民在业余时间翻阅;组织法制文艺演出,进行走村串户宣传法制;县妇联还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万家学法”活动,这些有效形式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真正使法制教育做到了进村入户。
3.2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抓好骨干培训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关键是要建立一支以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普法骨干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经常进行培训,同时邀请政法部门干警采取以案释法进行讲课培训。农村骨干培训和法制讲课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改变了过去捧着法律教材照本宣科的做法,以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对照法律条文进行讲解,使农村骨干听起来津津有味,从而增强教育的效果。
3.3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农村法制建设中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户家中通有线广播、闭路电视的多了,征订报刊杂志的多了。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引导农民收看中央、省、市电视台开辟的“今日说法”、“法在我身边”等法制节目,引导农民收听广播电台举办的法制节目,阅读报刊中的有关法制内容。同时,还可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办好农村的法制节目。使广大农民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提高法律素质,自觉地学法守法。
作者:鲁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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