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教育教学
“欧洲中心论”是一种狭隘的世界观和史观,主要表现为对欧洲文明具有某种独特的历史优越性,某种种族的、文化的、环境的、心灵的或者精神上的特质的信仰。这种偏狭对于世界史学教育教学的影响是多层面的,既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为了清除“欧洲中心论”对世界史学的影响,要对其反思、批判、最终实现超越。
一、“欧洲中心论”的定义
“欧洲中心论”,也称欧洲中心主义(Eurocentrism),出现于18世纪中后期,在19世纪得以发展,并且最终形成为一种人文科学领域的教育思想偏见。欧洲中心论由于其视角上的偏狭性,近年来在学理上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但是由于“欧洲中心论”并不是一套完整而固定不变的原则体系,而是由各种不同表现形式而呈现出松散的观念系列,因此对于“欧洲中心论”并没有一个广为接受的定义,相关研究和评论在这一问题上显示出纷繁混乱的局面。因此,在对“欧洲中心论”展开讨论之前,我们需要对“欧洲中心论”的内涵做出界定,否则这场讨论将无法展开。
当代美国学者J·M·布劳特的说法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在其近著《殖民者的世界模式》基本上指出这一信仰的概念,指的是欧洲文明具有某种独特的历史优越性,某种种族的、文化的、环境的、心灵的或者精神上的特质,这一特质是欧洲人群在所有历史时代直至当今时代,永远比其他人群优越[1]。从上述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文化中心主义,或者叫种族中心主义。文化中心主义也叫种族中心主义,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常有的一种倾向,即易与将自己的生活方式、信仰、价值观、行为规范看成是最好的,是优于其他人的。这种文化中心主义自古就有,可以说世界各族群文化相处上文明发展处于先对先进位置的民族常有的状态。
春秋时居民中有华夏和戎、狄、蛮、夷的区分,各诸侯国经济文化上较先进而自称华夏,他们把较为落后的小国或部称之为戎、狄、蛮、夷。而欧洲中心论则把文化中心主义的精神发展到了极致,并利用强大的历史哲学和理论、方法将“欧洲中心”变成一种信仰,以最不易于察觉的方式向世界扩张。欧洲中心论,作为一种狭隘的世界观和历史观,对世界的影响是多层面的:让欧洲以及非欧洲世界无视历史真相的存在,也忽视其他地区的文明贡献,因而导致欧洲对西方以外的世界缺乏理解,而非西方世界学者也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最终造成整个世界,包含学术界在内,长久以来都是以西方意识作为主体意识的现象。在这篇文章中,笔者拟分析这种文化中心主义——“欧洲中心论”和世界史体系之间的关系。
二、欧洲中心论对世界史学的影响
欧洲中心论对于世界史学的影响是多层面的,既有赤裸裸的显示,又有温情的,不易察觉的影响。因此,我们将“欧洲中心论”对世界史学的影响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1.显性的影响。表现在世界通史编纂的内容比重和世界史体系方面。表现在以往编纂的世界通史的欧洲的内容比例过重,世界史成了以欧洲式为主轴的历史。在这一点上,我国学界早有察觉。早在1928年,雷海宗先生在评论韦尔斯所著的《世界史纲》时,就提出该书作者在谋篇布局、篇幅比例方面存在着问题。吴齐本《世界史》是一本整体史观指导下的开创之作,但在近代史编纂的比例上,仍存在严重的不平衡问题。该书的近代史编上下两卷共6章24节中910页,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历史合在一起大约只占21%的篇幅,其中79%的是关于欧洲和北美的内容,因此,认为该著作仍受“欧洲中心论”的影响。例如早期对世界历史的分期问题,在前资本主义时期,世界由多个文明中心组成,每个文明的发展过程有早有晚,有急有缓,世界历史进行统一的分期是没有意义的。
2.隐性的影响。表现在世界史的逻辑前提和研究方法上。这一切要归功于西方强大的历史哲学。西方学者从宗教、种族的、环境、文化的维度来阐释欧洲文明的优越,并把西方文明的先进性设为世界历史的前提假定,由于宗教、种族的、环境、文化是变化较慢的因素,因此欧洲的先进是永恒的。认为欧洲的道路具有普遍性,把其他一切文明的欧洲化是说成具有绝对的“世界意义”。此外,还表现在创造了一系列基于欧洲自身的发展经验的概念。这导致非西方世界的学者在承认西方的先进性的同时,对非西方世界的历史进行分析时,往往以西方为标准,非西方世界对世界历史的阐释都以西方确定的标准为圭臬。西方文明成了参照体系,非西方地区的历史往往被机械地表述为对西方历史和发展道路的模仿和赶超。
三、对“欧洲中心论”的反思、批判和超越
“欧洲中心论”的危害是巨大的,如果我们不对此警惕,我们的历史叙事将会被同质化,而一个无法真正了解自己历史的民族是悲哀的。对此我们要反思、批判和超越。反思是批判的前提,批判又是超越的前提。反思什么?为何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已持续有年,为何仍不能走出这种文化中心论的影子?
(1)欧洲中心论史观在意识形态上对西方世界和非西方世界的学术研究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短时间内是难以清除的。这是这种文化中心主义长期浸淫的结果。在西方的世界史编纂方面,以反欧洲中心论为根基的世界历史的解释,具体表现形式为以全球史观,人类中心史观和多中心史观。
例如威廉·莫克尼尔通过考察和对比通讯和运输网络,认为欧洲的先进与它得天独厚的位置密切相关,这与黑格尔的“地理决定论”有异曲同工之处。人类中心的史观代表认为是贡德·弗兰克和巴里·吉尔斯,他们主张以涵盖面较广的世界人类中心论来代替欧洲中心论,认为以人类为中心的历史能够也必然会超越意识形态上的文化自我肯定,通过多样性认识到我们历史的整体性和时代的统一性。关注人与资源和环境为核心,人类世界的历史就是一部对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引申出来的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发展史。
多中心史观则走得更为极端,如萨米尔·阿明的东地中海沿岸理论和以及非裔美国学者提出的“非洲中心论”。强调非洲对西方文化的贡献以及非裔美国人对美国的贡献。前者故意回避“人类历史发展的中心”这个问题,后者则是用另外一种文化中心主义来代替“欧洲中心论”,而且其论据的落脚点仍落在西方文明上,强调非洲对西方文化的贡献,从而构成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中心。
(2)世界学术格局严重失衡。在学科、理论方法以及在知识贡献上,西方世界建树颇丰,非西方世界在批判欧洲中心论时,知识储备则显得单薄,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J·M·布劳特在其《殖民者的世界模式》列举了八位对欧洲中心论有重大贡献的学者,他们各自从不同的维度论证了欧洲文化的先进地位和优越性,这其中包括文化决定论者马克斯·韦伯的《新教的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林恩·怀特的《中世纪的技术和社会变化》,认为欧洲人有着举世无双的发明才智和伟大科学技术,等等。而与此相对的非西方世界的学者,则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显得不足。
在我国,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学术界对于西方理论和方法大多是由衷的崇拜,他们引进多元化的理论,用以解释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绝大多数中国学者模仿现代西方的模式构建了中国史和世界史的叙事,并没有明确地提出反对欧洲中心论,这种局面对于中国近现代历史学的编纂和叙事的影响一直持续到今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知识分子对“欧洲中心论”批判意识增强,甚至一度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局面,但在批判的理论和方法储备上则显得薄弱。由此可见,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那么怎样批判“欧洲中心论”呢?其内涵是复杂的、多层次的,不可以对其全盘否定。对此,马世力将“欧洲中心论”的合理部分和不合理部分剥离开来,将“欧洲中心论”分为“欧洲是世界近现代中的中心”和文化上的“欧洲中心主义”。
(1)二者的内涵不同。马世力认为,“欧洲中心论”在承认欧洲是世界近现代发展的中心的这个层面是合理的[2]。怎样理解“欧洲中心论”的“欧洲是世界近现代发展的中心”这个层面呢?马世力认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总是有中心的,这里的发展中心定义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和方向的先进地区和国家的历史示范作用以及地位”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来证明中心存在的合理性,“中心的存在恰恰是历史发展不平衡的必然产物和表现形式”,只有历史发展还不能消除不平衡性,也就不能没有历史发展的中心,承认欧洲是世界近现代中的中心,这个中心是一种发展形态的示范作用,并比较二者的区别:承认欧洲是世界近现代中的中心,建立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方面,这种“中心”具有暂时性和阶段性,而“欧洲中心论”则是建立在地理决定论和种族优越论基础上,因此具有永恒性,因此是不合理的,要坚决批判的。
(2)在研究方法上。“承认欧洲曾经是世界近现代史的中心”是遵循了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方法。西欧或者欧洲,反映了这一历史过程的一般规律。因此,它才能起到示范作用,在一定时间内占有中心地位。而“欧洲中心论”者使用的则是以个别代替一般的方法,认为西欧或欧洲的资本主义发展进程就是整个世界的历史,完全否认和抹杀了非欧洲国家和地区的历史发展与贡献。
(3)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欧洲”内容的界定的不同。这里的“欧洲”包括欧洲各民族、各进步阶层,尤其是无产阶级,而不仅仅是欧洲的资产阶级。
反思和批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超越。但超越“欧洲中心论”是一个重要而艰难的命题,实现也绝非易事。对于如何实现超越,各学术大家提出诸多良策,但关键的一条是不要犯非此即彼的错误,在批判和超越之间建立起对话和沟通的中介。
作者:颜娟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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