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摘 要:本文作者从工作实际出发,阐述了高职院校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内容,以及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管理、检查评估与验收方法。
关键词:高职 课程体系 建设
课程体系建设是高职院校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作为高职院校,只有通过不断地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建立课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等手段,建立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课程体系,才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及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以现代人才观和课程观为依据,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改革为动力,全面审视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与建设目标,通过调整归并、增删取舍、综合开发、探索创新等方式和手段,优化课程体系和内容体系,从而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课程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的原则。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的课程要与就业目标直接挂钩,能清晰地体现出就业方向和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与就业目标有益而无关的课程,可开可不开的不开,可讲可不讲的内容少讲。使得课程设置精减实用,目标明确。
2、以专业目标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形成为本位的原则。专业培养目标应以人才规格分析为前提,课程设置应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为主线。人才规格分析形成的能力模块,是课程设置模块的重要依据,在课程模块对应能力模块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尽量减少和弱化与能力无关的课目,大力强化能力培养。
3、以职业实践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标准为尺度的原则。以职业实践活动为中心,建立有利于能力形成,特色鲜明的实践课程体系,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有别于本科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标志。实践课程体系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岗位技能,衡量教学效果的尺度是国家制定的行业职业标准。因此,实践课程体系应与国家(乃至国际)行业标准紧密接轨。各专业应以职业标准中包括的素养、知识、技能要求为依据,制定出培训项目明确详尽,培养过程严格有序的实践课程体系,并通过这一体系,为学生提供未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有关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使之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4、以必需够用为导向,以综合开发为宗旨的原则。理论课教学在坚持“必需、够用”的原则下,要注意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综合开发。课程体系的开发要着力研究什么专业应该设置什么样的课程,课程模块与模块之间的自然衔接和过渡,理论与能力形成的关系。课程内容的开发要注意该精减的要精减,该合并的要合并,防止将一门课开成多门课。彻底杜绝因人设课的现象。
5、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是世界职业教育的主潮,也是各企业择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作为高职院校,各专业应将素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对学生应具备的思想政治、意志品德、科技文化、职业素养、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安排出课程模块和培训时间,保证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学校教育的主体是学生,教师必须改变课程教学一言堂,以主导代替主体的做法。
二、课程体系建设的内容
1、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建设。课程体系应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前提,设置6—8门能反映职业核心能力的主干课程,围绕主干课程设置一定数量的能反映职业基本素养的支干课程和选修课程。要准确定位各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设置要防止蜻蜓点水式的小而全(课时少、课程多),面面俱到,什么都学,什么都没学好。课程内容的改革要在先进和实用上下功夫,要及时反映专业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理论教学不追求学科的体系性,不搞深而全,而应追求对实践的指导性。实践教学要强调对能力形成的目的性。
2、专业课程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不是靠个人力量所能完成的,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各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建设的重点,各教研室至少应配备3人以上的教师来担任。配备时要综合考虑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等结构特征,力争形成学术造诣较高,授课及实践经验丰富,团队协作精神好,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非主干专业基础课程建设也应从长计议,尽量改变一人独讲一门课程的做法。
3、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通过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利用优秀教师的教学录像、自制课件,以及对优质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训指导等相关教学内容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与改革。
4、教材建设。加强教材的适用性研究与建设,在使用高职高专统编优秀教材的同时,支持教师对教材内容合理取舍后,运用多媒体技术对教材进行立体化处理。为了加强实训课程建设,应鼓励教师自编出版实训教材。
5、加强实训课程的软硬件建设。高职院校的教学特点是职业能力训练,因此主干课程组的成员至少2/3应为“双师型”教师。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的内容、项目和环节,并对实训设计方案的实施全程指导。
6、建立行之有效的课程教学激励与评价机制。各教学系在学院宏观文件的指导下,通过教师教案上原始设计思路与实际教学过程的记载、学生对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教学督导人员和听课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等措施,形成课程教学评价机制和体系。彻底改革教与学相脱节,课时与质量不相关的局面,力争使每位教师自觉成为积极地的课程建设者、参与者。
三、 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审定
课程建设分为重点课程建设与一般课程建设两大类。重点课程建设由学院统一管理,从中评定院级优质课和精品课;一般课程建设由各教学系自行管理,从中确定系级优质课。
(一)重点课程建设立项条件:
1、能体现出以能力为本位的、基础较好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
2、教学文件齐备。有与专业培养目标相符、课程定位准确、质量较高的课程教学大纲;有一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如课程建设方案、教学指导书、实验(训)指导书、教学记录、听课记录、教研记录、实验(训)报告书等。
3、教学环节完整。教师有完整的教案,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课堂设计。课堂教学能以学生为主体,组织得法,效果良好,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实训指导等教学环节齐全。
4、课程组成员结构合理,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较高。主讲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资格,其他教师能出色地完成各自的教学任务,成员之间团结协作。
5、有自定的课程建设考核目标要求,有课程建设阶段性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客观公证,实事求是,能准确反映教学和学习质量。
(二)重点课程建设的申报程序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主讲的教授,副教授,专业带头人)经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后,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所在系(部)同意后填写申报表格→系(部)审核通过→系(部)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查→报请院领导审批→发文公布。重点建设项目的评审坚持同行评议、学生评教、系(部)评定、干部听课、专家审核的建设过程,课程建设项目一旦确定,由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系(部)主任签订课程建设责任书。
四、重点课程建设的管理
课程建设应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管理的重点是院级以上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
各教学系应针对所属课程的实际,制定出切实的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在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划一式三份,由教务处代表学院同系负责人签署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留在系,一份下发给各教研室。
学院设课程建设专家组,对全院的课程建设进行宏观的规划、指导与管理。各系成立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负责系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五、重点课程建设的检查评估与验收
1、教学系规划中的课程建设项目每年由所属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进行2次检查,届时进行终期评估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院课程建设专家组审核后备案。
2、各系已获准立项的院级重点课程由学院专家组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的次数每年为2次。终期评估和验收,应严格执行课程建设评价标准,综合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院级精品课程,89~85分以上(含85分)为院级优质课程,84~80分(含80分)为系示范课程,所赋分值应经院课程建设专家组成员集体核定,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批准公布。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编 《高职高专教育启思录》[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3
[2]周一志主编 《湖北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M] 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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