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兴媒介的普及,大学生的思想观念日益复杂,传统的学生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的观念,体制及方式已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高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从”以人为本”的视角,阐述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以人为本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与创新的途径。
[关键词] :高等教育;教育管理;人才培养;以人为本;自我教育
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高校的学生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必须坚持人本思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的能力,把学生视为为教育管理的发展主体。
一、“人本”视角在高校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中的内涵
“以人为本”的教育就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就人才培养与学生教育管理而言,“以人为本”的内涵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教育目标上要实现全面发展。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但在实践过程中,目前我们的高等教育把培养和教育的重心放在了对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方面,从一定程度上讲忽视了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尤其是忽视基础性的思想教育以及人文素养的教育。同时,加上我们的教育方式大多还采用惯常的灌输式的教育,使得我们的思想教育和大学生的人文素养的效果一直不甚理想。而从文本的角度来剖析以及从现代国际社会发展和我国国情出发,我们的教育目标应该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其应包括五方面的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术素质。只有我们培养的大学生是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才能会做人、会求知、会生存、会创造、会健体、会合作、会选择、会适应,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达到国家对人才的要求。
(二)在教育实施过程中要体现全员参与。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是一个庞杂的,需要多系统协作的系统工程。有的学者习惯于将教育者定性为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将受教育的学生定性为教育过程中的客体。笔者认为,从人本角度出发和目前现代大学制度来看,我们不应该过多的去凸显教育的主、客体,而是应把参与人才教育培养管理过程中的教职工和学生以及社会、家庭等相关系统都纳入到人才培养体系中来,只是在这个体系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的不同而已。因此,学生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必须要体现全员参与。
(三)在教育的内容上要体现分层分类。传统的教育管理于人才培养大多是“大一统”的培养模式,教育的内容以及在教育实施过程中,没有凸显个体本身的差异性和人才成长发展的需求多样性。导致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造力。从人本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的高等教育要充分的尊重和调动大学生的内在动因。因此,在教育内容的选择和实施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学生群体,不同学科专业要求以及结合社会需求来进行分层和分类培养。
二、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革新与发展的途径
(一)从理念上进行转变。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理念,变“管理”为“引导”,高校的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要改变过去把学生管理工作看成“管理学生”的错误认识,变管理为引导,重导轻管。一是要在教育培养过程中树立服务意识。要把对学生的传统的管理转变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学生管理系统要培养“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意识,一切要站在学生利益和如何让学生成才的角度来开展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在教育和培养过程中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根据“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的要求,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要让学生的正当的诉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畅通的表达途径。
(二)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三自”功能。内因才是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教育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教育者本身。因此,高校的教育和人才培养要在教育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教育主体性作用,推行“三自”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功能,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这不仅能够促进校园管理的民主化、 提升学校的行政管理效能,而且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一是要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大学生要积极主动地进行自己对自己的教育,正确认识自己、确定目标,完善自我。通过自我意识、自我实践、自我评价和自我激励等途径来不断加强自我教育。二是要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服务的能力。自我管理就是指学生对自身的约束和引导,大学生群体普遍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喜欢独立思考问题,在许多场合喜欢自我表现,思想较超前。这些特点决定了我们的教育管理工作应该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要通过对自我认知、目标管理、时间管理等方面来进行引导,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三)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制度体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工作的需要。高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程序、步骤和规章制度,以此规范学生的行为,行使有效的管理,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清晰,从而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四)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最终形成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学生的教育和人才培养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或者机构的系统性工程。高校、社会、家庭以及学生等各个系统要统一认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才能形成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合力。比如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机构的建设、强化其组织协调功能,理顺学生管理系统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关系,建立健全责任制等。
总之,我国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必须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始终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落实到高校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从改变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观念,工作的方式方法的改进以及顶层制度设计的不断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着手,从而不断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助推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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