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摘要:普洱茶地理标志对于普洱茶市场举足轻重,能够很好对普洱茶市场进行净化,但由于茶农落后的种植模式,以及茶企的机制不畅,以及部分监管单位失职等原因,使得地理标志天然缺陷更加明显。同时在普洱茶市场中,也大量出现了茶种冒充的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有关部门应从种植模式,生产模式以及人员方面入手,对品牌建设进行扶持,同时应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普洱茶,协助地区申报名茶地理标志,此外则需在宣传上发挥协同作用,使普洱茶地理标志真正的发挥其效益。
关键词: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
地理标志这一概念的出现是对传统商标和知识产权的拓展定义。1993年,我国第一次修改了商标法,对集体商标作出法律规定,直至2001年进行第二次修改,是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对地理标志作出规定。之后相关的部门又作出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条例,加之国家质监局和农业部颁布的相关地理标志办法,我国逐渐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2008年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经国家质监局批准,并正式实施相关标准,此举提高了普洱茶的知名度,并提升了云南各地的茶叶效益。但是普洱茶地理标志并没有起到保护原产地、提升茶叶质量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依然有很多市场存在着假冒查的现象。普洱茶地理标志的保护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困境,需要有关部门提高重视[1]。
1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的困境
1.1经济基础原因
普洱茶地理标志,质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全保护权以及排除其他外来因素的侵害。其中经济基础原因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整个社会的生活政治,以及精神层面的需求都需要物质生活的支持。以云南省产茶区为例,大多数的茶区所在的地区经济普遍落后,进而部分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同时很多的茶农居住在特殊的地理环境位置,或是部分山区的边远地区。大部分茶农采用家庭式的种茶方式,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同时对于种茶的技术,并没有充分的了解,使得茶园的规模较小,同时缺乏科学的手段。由于经济的落后,大部分茶企的厂房破旧,加工能力弱,使得生产的茶叶品质参差不齐,茶企自身不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使得茶叶的品牌效力较弱。经济基础的原因是,得大多数上市的茶叶,处在中档或低档是得融资较难,且大部分茶企不具备抱团发展意识,使得品牌众多,为部分不法经销商提供了条件。同时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生产地的相关信息,其消费观念并不去有理性和科学性,导致普洱茶市场乱象[2]。
1.2地理标志的天然缺陷
地理标志区域占地广,同时普洱茶的原产地众多,会不可避免的对地理标志的天然缺陷进行放大,进而产生同质化的竞争。以普洱茶地理标志为例,云南省的普洱,西双版纳等大多数云南省的地区都是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的原产地。普洱茶在云南省内并不具备突出的特点,也并没某个地区能够有着突出的优势,云南省的普洱茶地理标志,相对外省来说会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保护的地域广,使得省内的同质化竞争逐渐严重。由于普洱茶的产地较少,因此省内的竞争对普洱茶地理标志的保护,起到了很大的阻碍,严重的同质化竞争使得良性的竞争无顺序无规则。部分地区在竞争的过程中还会损害相关的利益方。其次地理标志是一种公共资源,在使用方面并不受到很多法律法规的限制,普洱茶原产地,符合范围的企业均可以提交申请,同时审批手段较为简单,使得使用地理标志的企业越来越多,地理标志逐渐成为公用。每一个普洱茶生产企业都将使用地理标志,但是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却都不愿付出精力和时间。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地理标志能够为茶企带来的利益逐渐降低,普洱茶企业对于地理标志的信任度逐渐下降,并逐渐将低申请意愿,使得地理标志无法发挥其作用[3]。
1.3权利人维权机制不顺畅
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很多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成为地理标志的权利人,同时随着普洱茶受到国内广泛的关注,部分事业单位的法人也逐渐成为地理标志的权利人。社会团体的法人对于普洱茶地理标志是的经营大多数不以盈利为目的,以至于其不具备合法有效的机制。很多地区的地理标志权利人,或权利团体,通常带有政治目的,对地理标志进行经营和维护,维权人的维权积极性降低。此外我国现有的部分茶叶协会,或与茶叶经销有关的社会团体发展得并不成熟。其在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欠缺,且在对地理标,标志企业进行监管时,并不能够做到事无巨细和掌握良好的时机,在对侵权线索进行排查时,存在着诸多的困难。部分地理标志权利,人想要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整顿和监督,却不知到入手点和具体的方法,部分行政部门有意向对地理标志权利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却掌握不好管理的程度。地理标志权利人缺乏相关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使得其与相关行政部门或机构进行合作时,出现不顺畅的现象。
1.4行政监管不到位
造成普洱茶市场乱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根据法律规定,地区的监管部门需要对当地地理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管,同时要对其相关的产品进行质量的监督和检测。但很多行政机关并没有充分的尽到监管责任。部分行政机关不愿作为,很多政府和行政机关相监管的重点放在地理标志的申报上,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或提升政绩,将地理标志申报的数量作为工作的重点,这样的理念使得对于地理标志的监督和监管逐渐放松,从根本上缺少监管的思想动力,这是造成行政机关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其次部分政府和行政机关不敢为,地理标与其相关产品在申报与生产的过程中,其是否涉及侵权或是冒充,需要运用较为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进行判断,很多地区的监管部部门并不拥有较专业的法官和专家,在进行行政执法实践的过程中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和判断,使得部分行政监管部门的行为力不从心[4]。
2加强普洱茶地理标志保护的建议
2.1改善普洱茶产区薄弱的经济基础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地理标志的申请通常由政府认定或选择。在进行地理标志保护和改善的工作中,政府承担最高领导责任。一般情况下在地理标志申请,批示下来后,对于地理标志的使用和监管均有政府的参与。同时若想提升普洱茶产地的经济,则更需要政府的参与,进行经济基础建设。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可从三方面入手进行若经济基础的改善。其一是政府要充分利用其职责,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地理位置的偏僻和经济的落后,很多茶农的种植模式和技术,无法与时代的发展相契合。政府去帮助茶农改变落后的种植模式,并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为茶农提供基础便利,利和深入到技术指导。其二是为茶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在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时,能够有解决渠道同时帮助其改进茶叶加工的技术,将部分现代化的设备引进,对茶叶进行深入的加工,在生产茶叶的基础上,可进行新型产品的研发,使得茶叶的附加值提升。其三是加大力度培养大品牌,提升品牌效应。政府可提供相关的平台和渠道,对茶叶品牌进行宣传,改变同质化竞争的格局,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5]。
2.2限制地理标志天然缺陷的不利影响
普洱茶地理标志作为云南省的标志性特色,需要对名山名茶进行品牌宣传,同时防止因天然缺陷造成同质化竞争的现象。各地区可根据各自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特色进行品牌的宣传,同时在此基础上继续申报地理标志。在普通普洱茶生产的基础上,要着重对部分名山名茶进行深入的宣传,对稀缺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打造。云南部分地区推动名种普洱茶的联盟合体,着重对名山名茶进行生产和宣传,这种方式增加了消费者对普洱茶的信任度,提升了品牌的价值,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管体系,能够更好的应对差异性竞争。但是这样的做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在名山名牌得到公众的认可之后,就会出现一定的假冒伪劣产品,而品牌的影响力越大假冒产品就会越多。要应对这一现象就需要在品牌茶拥有了良好的信誉后,立刻申请新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这样的做法能够对茗山茗茶提供更强大的保护。
2.3提升地理标志权利人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想要更好的对普洱茶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则需要提升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在此环节中,当地的行政机关应负直接的责任,行政机关需要对地理标志权利人进行全方面的监督,并理顺部分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对地理标志权利人需加大扶持力度,并设置相应的奖励机制。其次行政机关需要对地理标志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在出现问题时需要有强有力的态度。行政机关一方面,拥有着法律规定的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地区的地理标志的审批是通过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机关自然的拥有地理标志维护的责任。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当地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的情况,加大处理力度,同时应定期开展打击侵害地理标志的活动,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提升地理标志权利人维权的积极性。行政机关需要从管理和运营等多方面对地理标志进行维护,同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水平。
2.4专业性司法机关介入保护
普洱茶地理标志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保护则需要介入司法机关。相关地区的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等机关均需要在各自的领域负起协同责任。其中公安局应加大对侵害商标罪以及危害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更大力度的侦查,作为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性质的公安机关,需要与市场监督部门进行协调配合。检察院工作的侧重点应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对于行政机关无法顾及的方面,需及时的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补充。目前云南省涉及的地理标志侵害的案件较少,但仍需要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如果发生了相关的侵权案件,则应该适当的提高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加大其惩罚力度。同时应结合自身的优势对,茶商核查其等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有关案例的讲解。是茶商和茶企以及消费者对普洱茶地理标志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认识,使得检察院的监督管理更具说服力。
3结语
普洱茶地理标志是云南人的无形财富,同时也是促进一方经济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部分不良茶叶经销商和茶叶生产企业对地理标志进行肆意的破坏和侵占,使得这种无形财富存在的价值逐渐降低,同时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形成了阻碍,因此当地政府和有关行政机关需要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问题,加强对普洱茶地理标志的保护。从发展经济、改善天然缺陷、提升维权积极性、介入司法保护等方面,对普洱茶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保护地理标志不仅仅是与男人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参考文献
[1]颜琳,黎溥.“二合一”模式下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研究——以广西横县为例[J].法制与经济,2019(5):12-14.
[2]浙江大学CARD农业品牌研究中心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课题组,胡晓云,程定军,等.2011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J].中国茶叶,2011,33(5):4-10.
[3]诸葛语丹.构建地理标志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及对策——从千百个景区同样的“特产”被吐槽事件谈起[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6,14(3):58-61,116.
[4]陈良正,冯露,罗雁,等.国际庄园经济发展经验对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庄园经济发展的启示[J].安徽农业科学,2014,42(11):3432-3438.
[5]杨永.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的产业现状及对策——以农业部登记的地理标志为例[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31-36.
作者:陈锦涛 单位:衡水学院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qtjy/124382.html上一篇:材料动画视觉语言表现形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