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近年来人们一直试图通过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来摆脱“应试教育”带来的不良影响,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困难重重,一方面是因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存在实践操作上的难度,另一方面是因为现有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权威性不强,缺少广泛的公信力。如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难以落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那么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非但不能达到预期的扭转唯分数评价的趋势,反而会成为基层学校和学生的负担,所以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深度的思考。
一、当前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难点
(一)如何通过显性评价来体现隐性教育
素质的概念在《辞海》中是这样定义的:“素质是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 而在现实生活中,素质的概念不仅仅指人与生俱来的、先天的本能,更侧重指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文化素养,后者可以认为是广义上素质的概念。顾明远先生给素质下的定义是:“素质是指公民或某种专门人才的基本品质,如国民素质、民族素质、干部素质、教师素质、作家素质等,都是在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的。”[1]综上所述,素质可以认为是以人的先天禀赋为基础,在后天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内在的、相对稳定的素养、修养和品质。
那么,如何对这种内隐的品质进行评价?这就需要借助于与内隐素质相匹配的外显行为。内隐的品质是无法直接观测和测量的,因此,对于素质的评价往往通过设计一些与内隐素质相匹配的行为观测点来进行。但内隐的素质不一定都有可观测的外显行为,同时外显的行为也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内在的全部素质。诸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涉及道德和价值观方面的指标是无法用外显行为指标来准确衡量的,也无法找出标准的答案。如果再试图把综合评价的结果折合成分值,那么综合素质评价更是难上加难。
(二)如何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可操作性
综合素质评价难以落地和综合素质本身的概念模糊有很大关系。综合素质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长期以来综合素质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存在争议,不同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会予以不同层面的诠释,很难达成统一的认识。
由于综合素质概念内涵和外延的模糊,导致评价指标的逻辑体系层次不清,指标体系也过于复杂,评价标准各地不统一。《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地区以上述五个方面作为评价内容的一级指标,参考教育部对五个方面的描述列出二级指标,再将每个二级指标分解为若干三级指标,由此构成各地区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上海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k法(试行)》把评价内容分为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中的评价内容则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修养、创新实践”五个方面。
这种大而全的模式表面看起来很科学,但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并不是各部分整体相加的和,即使面面俱到也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学生的情况。所以,综合素质指标的大而全和实践的可操作性之间的矛盾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是制约综合素质评价落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往往是依靠学校来完成的,但是学校不是研究部门,没有条件开展系统的理论研究,于是便出现了按照各自喜好来确定评价指标的状况。同时由于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要作为高中生能否合格毕业和能否被大学录取的重要依据,它是一种影响学生前途命运的“高利害”评价,所以,许多教师在开展评价时非常谨慎,学生的素质评价基本都为“A”,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大打折扣。此外,评价结果的真实性也受到质疑。“全国有不少省份的学生电子档案中已经包含了综合素质评价,但可参考的价值很小,因为 90% 以上的学生都打A,打跟没打一样。”[2]2015年,浙江省有36所高校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2016年,上海市有9所高校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方式。“随着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逐步完善,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今后综合素质评价将发挥更大作用。然而,学生和家长对综合素质评价尤其是社会实践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的担忧,成为影响综合素质评价‘参考价值’的关键因素。”[3] (四)如何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作用
按照 “两依据一参考”的整体思路,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参考。目前基础教育阶段各学校评价结果基本上未能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高校招生往往在几天时间内迅速完成,根本没有时间去系统了解和发现学生,高校基本不“参考”。目前高校还是以分数论高下、定取舍。于是也就有了“令人玩味的‘两难推理’,高中说:你高校在招生录取中不看也不用‘综合素质评价’,我干嘛还要费人费力去做,提供给你,也没有多大用处。高校说:你高中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都是些‘应景之作’,没有多少实质内容,没有多少参考价值,我干嘛要看要用?”[4]
且不说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尚存在真实性和有效性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单单是上述问题已经令综合素质评价举步维艰了,所以迫切需要有效的方法和策略破解当前综合素质评价所面临的困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高校在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一项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通过近两年试点实施,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也给基础教育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带来了有益的启示。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提出及特点
2014年,共青团开始在全国高校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试点建设工作。2016年11月14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高校正式实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方案》提出:“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一)评价内容明确,评价功能完善
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明确提出:服务高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将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概念不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明确规定了第二课堂是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这样“第二课堂成绩单”的概念将不包含学生的学业水平状况。和基础教育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相比,不追求面面俱到,而且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则,在工作设计中重科学实用、重用户体验、不贪大求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全面客观地记录了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以及获得的素质拓展分数,是对学生除学业成绩之外大学成长经历的有益补充,是对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客观评价。
“第二课堂成绩单”主要包括“课程?目体系、记录评价体系、数据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四个体系和“第二课堂成绩单”一个产品。在内容设计上,主要涵盖“党团学工作履历、志愿公益经历、参与团学活动情况、实践活动经历、创新创业创优”等五个方面,同时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等六方面功能。
(二)课程化管理,学分式呈现
课程项目体系是“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基础,本质上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分类整合和体系构建,《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思想成长、实践学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七个类别的参考。各高校在实施过程中围绕这七个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课程体系。如天津大学通过课程化、项目化建设实现内容和人员的“全覆盖”,把共青团比较成熟的项目全部开设为课程,目前共开设12类共212门课程;对外经贸大学团委构筑了思想引导平台、通识教育平台、国际培训平台、社会实践平台、社团活动平台、志愿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平台等十大活动平台,形成了47个类别共100余个精品活动课程化体系,并搭建起匹配的学分考核系统和网络认证系统,最终形成年度学分导出和毕业成绩单导出。
(三)评价方法科学,运行体系健全
“第二课堂成绩单”有着完善的记录评价系统,本着“客观为主,兼顾主观”的原则,以科学的量化标准为依据,呈现了记录式评价、学分式评价、综合式评价三个层面的评价方式。
此外,“第二课堂成绩单”还有着完善的工作运行体系,做到了“有制度、有人员、有机制、有合作”。以“有制度”为例,有制度是指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制度规范和操作细则,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如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纲要》,确定了组织框架、内容设计、学分设置、运行机制、评价标准等保障措施,划分详细、规定明确。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对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借鉴意义
(一)对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设置的启示
对于基础教育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若仅仅从测量技术改进的角度去解决是很困难的,或者说基本上是解决不了的。因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涵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要规定的不是综合素质的概念,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概念,当前需要给综合素质下一个科学适用的操作定义。
操作定义是指一个概念根据在操作中被观察的结果来定义。一个概念或者理论之所以需要操作定义,是因为在理论方面,原来的概念并非定义不清楚,只是根据这些定义难以操作。操作定义把一个概念具体化,使之成为可操作的,即可以直观地测量和把握的。不必要求每一个理论都有一个操作定义,但是,若一个理论假说被认为是能够检验的,那么叙述这个假说的所有概念都应当有操作定义。[5] 所以,只有给综合素质评价下一个科学适用的操作定义,才能化解一系列两难困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操作定义就很明确,包括七个大类的内容,规定了“第二课堂成绩单”是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在基础教育的理论和实践领域也有研究指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整个评价体制的一个基本理念,而非一项评价制度,它包括学术能力和非学术能力,通过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可以衡量学术能力,通过“课程学习记录”来报告非学术能力。这里,内涵上,非学术能力等于综合素质。[6]
综上所述,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有一个操作定义,那就是学业水平之外的能力和品质,内容就是指向第二课堂,学业水平由各学科水平考试或者高考衡量。如新加坡把非学业成就限定在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取得的成就,具体包括体育活动、团体艺术表演、童子军、学生社团等四部分,对哪些活动可以进入评价范围,其具体的行为表现标准及分数比重都有非常清晰的界定。[6]
(二)对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途径的启示
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标准化实施和管理,建议对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行课程化管理。对综合素质评价实行课程化管理,并不是要求完全按照第一课堂教学那样,把所有评价指标都变成课程,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学科素质”混同起来。而是要在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借鉴第一课堂课程育人的有效模式,从活动的课程化设置、师资力量的配备、教材的编纂以及内容的科学化设计等方面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在确定评价方案时,可以将《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中要求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分别分散到各类课程的评价中。这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纳入到了学生的课程学习评价中,明确了各项素质对应的课程领域,评价指标就确切地指向学生各课程领域的学习活动及其给学生带来的素质变化。如将道德素养纳入以政治课为主的课程学习领域评价,由政治课教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实践能力纳入到拓展性课程中,由综合实践课程指导教师负责评价;运动与健康可以纳入到体育课程中进行评价,由体育教师负责;审美与表现则可以?{入音乐、美术课程中,由音乐、美术教师负责。这样,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分解,综合素质评价就成为了需要全体任课教师共同分担任务的工作,也促进了全员育人的实现。
(三)对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式的启示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特色和亮点是其学分化管理,学分制的运用使得育人工作的成效得到显性呈现,找到了国民教育体系和学校育人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契合学生需求,服务学生成长。学分化管理既做到了和课程的有机结合,又省去了繁冗的等级评价,通过学分管理做到了隐性品质的显性化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学分制管理。可以设立德育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特长学分等,学生学分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还可以设立课程学习学分、实践活动学分以及行为表现学分等。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重要举措。相信在社会各方的努力下,这一制度会充分彰显出其育人价值和功能,改变传统的以高考成绩“一考定终身”的做法,切实提高基础教育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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