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基于教学目标的需要,小学书法教学中,传统的以书法技能为标准的评价已经不能满足。因而,评价必须进行针对于教学目标的优化调整,以有效服务于教学效率和质量。
一、引情评价促自觉学习习惯养成
学习优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觉性――一旦形成“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学习习惯,其学习会得到飞跃式提升。因而,通过引发情感的评价,可以使学生产生自觉学习的动机和意愿。
一是正面激励评价。教师对学生每一个进步、每一处亮点都给予积极评价,以激发自信。比如某学生对书法感觉不好,写得不成体,因而学习兴趣不高,自觉性几乎没有。而如果教师从细节上去发现,往往能够从他的习字中发现某些亮点(或是一个字整体结构偶然把握得很好,或是某一字中的某一笔画写得恰到好处),对此应给予及时的肯定、鼓励。
二是“激将法”。小学生好胜心特别强,总是想获得“胜利”――教师可以利用这一心理特征组织评价。如,“这次写得好像不如上次啊!”“这个顿笔按你的能力,可以写得更好些呀!”“某某同学要超过你了哟”等等,激发学生求胜情感。
三是个性化、差异化评价。允许学生根据自身的性格、喜好来练习,使他们得到被尊重和认可的满足感。比如男生写字笔画较粗重,女生的则比较秀气――当练习柳体字时,女生还好,很多男生写得更像上欧体――因为书法练习的主要目标不是培养“书法家”,所以,教师应能够接受这些风格上的差异:“嗯,很好,虽然与柳体有差别,但有欧阳询的味道,也不错!”
二、丰富评价方式促主动思维习惯
传统的书法教学评价大多是由教师来完成的――这样的评价方式能够较规范指导学生书法技能,但往往会造成学生主动思维意识的停滞――学生总是习惯于等待评价,而自己没有养成主动去分析自己学习效果和质量的习惯,也没有主动分析和赏析书法的习惯。这对其于自主发展是不利的。
因而,教师应采用多样的、能够引领学生参与评价的形式,来培养学生主动思维习惯的养成。
如书法作品展示法――教师要求学生将练习的作品自己选出一张最得意的上交,然后张贴展示出来。一方面,学生在选择上交作品时,就会主动去分析自己作品的优劣,另一方面,又会通过与同学们作品的横向比较来再次衡量自己的水平。这样,评价就成了学生主动思维训练的一个平台。
再如,学生互评法――学生完成练习后,教师让他们互相交换,同学间相互评价。虽然,他们的评价标准可能并不严谨――但,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审美标尺。学生在评价他人时,自然就会有意强化自己的赏析判别能力,主动去思考??法的技能和展示方式。
以上两种评价方法还可以结合起来,让学生互评之后,再由他们来评选出等级,将他们评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并给予“获奖者”一定的奖励。这种评价方式就更能调动学生主动思维的意识。
三、开放评价促进创新习惯的养成
书法,不仅具有实用价值,而且书法本身是个创造性的艺术。教学书法,从临摹开始,但最终是希望学生的字能够自成一家,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可以看出,书法教学不仅对学生艺术修养和应用能力进行培养,而且也能有效促进其创新思维能力提升。因而,书法教学评价可以依据这一优势特征来有意地培养学生创新习惯的养成。
比如,前面提到的,学生因性格特征的不同,在临习某一书法种类时,可能会更接近于另外一种书法风格――对于这种现象,教师应一方面对他们进行书法风格的规范评价,使他们能够准确掌握各种字体的本质特征(能够准确分辨欧体、颜体,行书、楷书),另一方面又对他们能够突破临习对象的章法而采取鼓励式评价。
再如,每节课在学生进行了临习训练之后,教师可以给学生专门的创新练习时间,让他们放下字帖按自己的审美观点来写几个字,然后对他们“创新”的作品进行合乎书法规律的中肯评价。如“这样写也挺有意思,但如果再把重心控制一下就更合理些”――这样的评价尊重了学生创新,又同时保证了书法教学不失于有度。
总之,教学评价不是为了给教学一个“句号”,而是为了服务于教学。因而,评价的设计与使用应与教学的内容和目标达成一致。就如本文所探讨的指向习惯养成的小学书法教学评价,无论是什么样的评价内容或形式,其评价的出发点,都是有明确指向的。这样的评价才是有价值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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