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其他教育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基础教育法》在学生的身心发展、权利与义务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起到保护学生自尊心和人格尊严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学生进入校园接受教育并不是自愿的,也是受到约束的和保护的。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在这方面有不对等性。学校一般都会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学生,甚至当学生犯错误的时候,学校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然而对于学校的侵权行为,学生却显得手无缚鸡之力,这是明显的服从和被服从的关系,有的时候,?W生的正当权利甚至被剥夺。其中比较明显的侵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根据法律规定,隐私权是法律赋予公民不可侵犯的权利,但是,即使有很多教育法也提出对学生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格尊严和隐私权进行保护,但是很多情况下,学校认为孩子小,不懂事,在教育管理中出现了很多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情况。首先,虽然目前提倡素质教育,在新课程理念中,教职工传统的教育理念开始发生变化,但是在小学教育中,很多班主任要求学生每周写周记或者日记,说是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对学生进行指导。但是日记是个人的隐私,只有经过写作者的同意才能进行阅读,然而教师们忽视了这一情况,每个学生的日记都进行评阅,明显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利。人格尊重是人生存的重要品质,也是人一生的追求。但是在小学教育管理中,教师为了严格管理往往会侵犯到学生的尊严,例如,有的学生由于没有完成作业,老师就让其在课件到体育场去体罚,受到嘲笑,伤害到学生自尊。
(二)侵犯学生健康权
学生的身心健康影响着其学习的状态和效率,然而在小学阶段,经常会发现侵犯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首先,教职工的观念虽然有所更新,但是近年来报道的教师体罚或者冷处理和学生的关系,还有谩骂学生的情况都屡见不鲜。其次,有的寄宿制的小学,在早晨六点就要求起床上早自习,表面上好像是资源的,但是都有教师的监督和辅导,可以说是强迫的,侵犯了学生正常休息的权利。
(三)学校缺乏程序性
在很多小学中都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学生有时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没有上报、投诉的权利,甚至遭到学校的抛弃,也无从申诉。学生在接受惩罚的时候,可以有权利对惩罚的力度进行重新审查,避免过分惩罚。根据了解,在小学阶段,很少有学生和行政管理人员吵架动手,大部分都是畏惧,以至于接受不合理的惩罚,学生缺乏告知去拿和申辩、申诉的权利。
二、中小学教育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现象的解决对策
(一)强化中小学教育管理中的理论指导
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由于小学生的自制能力比较弱,心智还不成熟,因此,一方面,学生需要有完善的约束机制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约束,以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学校也应该将学生看成是完整的个体,应该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在学校的教育管理中,应该分清楚行政管理的内容和民事管理的内容,在行政管理中,学生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在,民事管理中,学生和学校的领导者是平等的民事关系。不管是民事还是行政关系,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而不是任意的,例如,学籍管理、奖惩权利、作息权利等等。
(二)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学生也开始接触网络,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也开始逐渐增强,开始重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对自身的管理,学校的教育管理这也要摈弃传统的教育管你那,重视学生的主体性,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抛弃官本位的思想观念,在小学教育管理中推行民主、人本化的教学模式,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更好地服务。此外,学校要针对自己的教育者的情况对其定期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涉及学生的基本权利问题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学校还可以举办法制课堂家讲座,引导学校的教育管理者自主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只有学校的管理者真正具备了法律意识,才能在尊重学生基本权利上走得更远,师生关系才能和谐,最后,学校可以将对小学生的管理纳入到法治管理中,提高规范性,避免盲目性。
(三)中小学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主体的作用
对于学校来说,教育管理的对象是学生,同时,管理的主体也应该是学生自己,因此,在将学校管理纳入到法制化的管理中时,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的作用,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需要什么,要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迷惑,必要的时候学生可以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决策中,提高管理的针对性。
三、结语
在目前的小学教育管理中,由于管理者的忽视,存在很多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健康休息权及程序权利的现象,已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引起重视,学校要提倡人性化的法制渠道,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提高学校教育管理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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