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师范教育
科研考核是很多高校教师岗位考核、科研奖励、职称晋升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考核与教师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因此,科研考核的标准如何能够全面地反映教师的学术水平,体现公正的学术评价显得尤其重要。在此,本人也结合自己在科研管理部门工作的实际,谈谈对科研考核的体会和思考。
一、科研考核的主导思路
1.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科研考核是一把“双刃剑”,考核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督促教师从事科学研究,达到基本的岗位科研要求,它可以反映教师科学研究的基本情况,对部分教师的科研工作有鞭策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教师将很多科研的量化指标加入到学术研究之中,进而使科研的成果变得有些“急功近利”的趋势,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是科研考核的关键。考核标准的制定应以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生搬硬套别人的标准。考核的定位要准确:既要给教师更多、更宽松的治学空间,培养更自主、更强烈的科研“内驱力”,又要让慵懒者感到“如芒在背”;既要考虑学校近几年科研发展的目标,又要考虑给教师一个科研“航标”,从而推动整个学校的科研向一个新的目标迈进。
2.避免学术研究过度量化,扩大学院在科研管理,科研评价方面的职能。目前,在全国的众多高校,各种以数字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与每一个人的实际利益挂钩,这些量化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出版多少著作;获得什么级别的奖励;承担了多少数量、什么级别的项目,获得科研经费的数额等等,教师们完全以科研分数指导自己的科研方向,必然导致学术泡沫,助长学术中短视科研行为的泛滥。其实学院作为本学科的代表单位应有更多的发言权和政策制定权,对于一项科研成果的价值判断相比科研管理者更加权威。
3.尊重科研活动的规律,科研考核不能一刀切。众所周知,教师的个体不同,科研的具体情况就不同,我们可以在大类上对教师进行区分。科研成果也不一定能年年按照计划产出,教师们的科研成果,科研的方向也是在长期的试错、摸索和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因此,对科研成果的追求不能揠苗助长,对教师施行分层分类管理显得科学而必要,比如:将教师分为科研型或者教学型,这种分类还可以更加细化,考核的方式也可以不同,并且对特定的类别可以延长考核周期或者免除一定的考核压力,鼓励他们更集中精力投入研究,力求在一些科研领域取得重大的突破。这个科研考核政策已经在武汉几所高校执行,效果优于“一刀切”式的量化。
二、我校现有教师科研考核办法的不足之处
我校现有的对教师的科研考核办法包括科研奖励办法和个人科研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科研考核办法),应该说我校近几年的科研发展突飞猛进,学校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指标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一些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每年递增,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我校制定的科研考核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它激励了大部分的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热情,但是随着科研形势的改变,我校的科研考核政策也面临着改革的趋势。
1.科研考核标准过于刚性,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但科研发展的导向性不明确。科研管理部门力图周密地确定纳入考核的指标,它们包括成果形式、数量、等级、字数、署名方式等,并设置了相应的计算公式,但是指标越具体,越细致,教师们就越发在意成果在考核体系中的被认可度,科研奖励、考核办法成为教师进行科研的“指挥棒”,它在督促部分教师从事科学研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我校学术氛围的改善,部分教师学术兴趣的深入,如何使我校的科研考核政策引导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2.科研考核政策已经不适应学科发展的特点。例如,近几年我校的音乐舞蹈、美术,还包括传统的新闻学等学科都提出本学科的特点,简单地按照期刊库的学科排名划分的期刊等级已经很难对科研成果作出公平的评价和积极的引导作用。所以,各个学科根据自身的学科特点参与到科研考核政策的制定凸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政策是否能完全执行,是否能在相对长的时间内稳定运行的关键环节。
3.科研考核的时间不够科学。现阶段我校实行的考核表面上是年度考核,但实际上一年的时间都不到,每到年末所有的考核奖励的结果一定要出来,但有一部分的教师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论文、书籍要到第二年的前几个月才能拿到,这就直接影响了教师们的考核结果。虽然我校也在第二年的上半年有一次补登的机会,但是这种“先算再补”,或者“先扣再退”“先扣再奖”的过程实际没有必要,不仅浪费了科研管理部门的大量精力,也体现不了实际的量化、考核结果。如在第二年的3月进行考核量化是比较科学的年度考核量化的时间安排。
三、如何完善我校科研考核评价体系
科研考核的目的是制定科研考核政策的起点和归宿,好的科研考核政策应体现科研导向既着重正面效果、现实效果,又关注长远效应,体现一些新的科研管理思路,创造有利于教师个体科研发展规划、科研创新的环境。
1.简化科研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应简洁,通俗易懂,易于操作。数十项分数累积、折算的考核办法是否应该取消,用更加“一目了然”的办法让教师们知道“我该干什么”“我该怎样安排时间去做科研”。
2.科研时间安排科学、可行。学校也应该给教师一个相对长的时间(如三年的时间)去安排科研工作,有让教师从容治学、潜心治学的条件,而不是一想到科研就想着“今年可以拿多少分”,这样才能保证学校科研长期、健康发展。
3.科研管理重心向学院转移。学校可以考虑将讲师的考核权下放到学院。长期以来,学校已经形成了由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管理每位教师考核的惯例,学院只负责初步审核和报送工作,但实际的情况是学院在学科建设、科研布局、学科特点、每位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应有更多的发言权和选择权。如核心期刊的目录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决定,并在一个相对的时间周期内保持稳定,让教师们少了“期刊目录年年变,我该怎么发文章的担心”。当
然这需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严格的程序,保证程序的公正,才会有结果的相对公正、合理。
4.对教师进行分类管理。教师的个体是多样性的,在考核办法中应区分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教学为主型教师的不同考核办法,力求平衡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投入。对于教学为主型的教师要降低科研的要求指标,鼓励在教学上有兴趣的教师在教学上投入更多精力,真正做到以教学为主,同理,对科研为主型的教师则降低教学的要求,适当提高科研考核的指标。只有这样,考核的结果才能更加公平、公正。
总之,建立科学的科研考核评价标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过程,需要我们在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修正、不断提高。作为一名普通的高校科研管理者,我希望各高校的科研考核政策指导科研事业蒸蒸日上地发展,科研成果百花齐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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