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特殊教育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历史发展久远,早在1890年就已开办了特殊教育学校,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一直紧随美国的发展模式,目前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本文通过对台湾地区和内地特殊教育政策作一梳理,更多地了解内地和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的异同,为今后的可持续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笔者在中国期刊网(CNKI)的高级检索上以“台湾特殊教育”为主题、篇名分别搜索出文献15篇、21篇,以“我国特殊教育政策”为主题搜索出文献41篇,以“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搜索出文献0篇。
在独秀的中文期刊高级检索上以“台湾特殊教育”为全部字段,搜索出图书5本《台湾教育四十年》、《台湾社会教育》、《今日台湾教育》、《台湾省教育现况》《台湾教育简史》,期刊相关文章23篇,报纸2篇,相关文档9篇,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我国特殊教育政策”为全部字段搜索出期刊4篇,相关学位论文1篇。在万方数据上,以期刊论文、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外文期刊、外文会议为文献类型,选择高级检索,以“台湾特殊教育”为主题,搜索出相关文献28篇,以“我国特殊教育”为主题,搜索出相关文献75篇,以“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搜索出文献0篇。
可见,在现有的论文成果中,涉及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论文不少,但以“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为主体的论文甚少。涉及我国特殊教育政策的论文多执于一端,仅探析了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如《台湾“特殊教育法”立法背景及其启示》(南京特教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特点及启示》(中国特殊教育,2013年第2期),或只研究我国内地特殊教育政策,如《我国特殊教育法律研究综述及立法建议》(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年第4期),《教育公平视野下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6)。
以“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比较”相关的文章比较少,如有《黑龙江与台湾特殊教育若干问题比较研究》(绥化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及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中国特殊教育,2008年第12期)。学者对于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政策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研究成果,大致可分为以下方面:
(一)关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的相关研究
台湾地区非常重视特殊儿童的养育、就学、就医、就业等方面的发展,积极制定、修订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相比内地有领先和值得借鉴的方面。
1.关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演变的历程
研究表明,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也在逐步完善,根据立法情况及学者的不同研究成果,对台湾特殊教育立法进程有不同的分法。
2.关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内容的研究
研究表明,1980年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界人士倡议制订《特殊教育法》,1984年颁布的《特殊教育法》分总则、资赋优异教育、身心障碍教育及附则4章,共25条。总则对特殊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特殊教育课程教材教法原则、特殊学校体制、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师资培养培训以及特殊教育实验等项作了规定。
3.关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特点的研究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也重视本土化,考虑弱势群体,注重教育公平,对特殊儿童的范围鉴定、入学、升学、服务、福利等有详细的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体现出极强的本土化特点。
4.关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实施的研究
研究表明台湾地区在特殊教育政策实施方面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在特殊教育安置方面,有学者研究,台湾地区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需求原则和弹性安置原则,由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按程序开展特殊儿童发现、筛选、鉴定、安置等工作。
(二)关于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比较研究
1.关于台湾地区对内地特殊教育影响的研究
通过对台湾地区和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研究,从台湾地区教育立法的过程看出社会的发展,政府的大力支持都在改变着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同时也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有研究表明,台湾特殊教育立法对内地特殊教育的影响有:(一)提高对残疾人的认识,增进残疾人社会生活能力;(二)加强特殊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三)完善特殊教育立法,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台湾地区与内地某地区的特殊教育比较研究
有学者对黑龙江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其中涉及到特殊教育政策的某些方面,比如特殊教育的对象的确认,在特殊教育对象范畴的确定方面,黑龙江特殊教育对象的分类比较笼统,但是特殊教育的范围广。而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对象的分类主要侧重学龄儿童,并且分类特别详细。
通过比较研究发现,黑龙江特殊教育的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是政策的保障上,需要借鉴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实施的经验。台湾强调了政府应加大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支持,同时应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特殊教育事业,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不同层面上的台湾地区和内地特殊教育政策比较
研究表明,在立法方面,台湾地区对特殊教育工作十分重视,通过一系列特殊教育会议、咨询报告和官方《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政策。而目前,我们内地尚未制定单独的《特殊教育法》,只在《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残疾儿童教育问题。
(三)关于台湾地区与内地特殊教育政策比较的评价
综上所述,学者对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内地特殊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有些方面尚待深入:
第一,对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及实施各方面,大多研究只是从台湾地区进行阐述,根据台湾地区发展的突出点得出一些启示,或只是研究我们内地特殊教育政策及实施存在的问题,应该把两者放在同一问题层面,分类进行分析研究,对比得出启示进行借鉴。
第二,对于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政策和内地特殊教育政策的研究视角比较单一,应该多视角的对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及实施进行研究。
第三,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拓展对台湾地区和内地特殊教育政策及实施的比较研究,尽可能发掘新的资料,丰富研究成果,这将对以后两岸的学术研究和特殊教育发展有更加有益的启示。
作者:靳凯姣 王小丁 来源: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6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