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小学教育
近期的两次会上,部分高中学校校长、研究人员及领导和朋友议论起我去年9月底在《中国教育报》发表的关于高中教育功能与定位的文章,见仁见智。批评者的主要意见是,高中教育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其功能应该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准备。这些批评是有意义的。我认为,需要说明的是,鉴于当前超过70%的高中毕业生能够上大学的现实。将符合条件的高中阶段教育定位于为高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作准备,并不等于为他们参加高考作准备。这种定位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功能并不矛盾,既体现了高中教育普及中的多样化和主要矛盾,反映了高中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与培养创新人才的综合功能,也体现了人的身心发展和教育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
高中教育作为中等教育的一部分,其功能当然是要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当大部分高中毕业生不能上大学而必须走向社会时,高中教育的这种功能应该是首要的,而且,这种功能的实现形式也常常是基础知识与能力的教育。当大部分高中毕业生都能够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时,高中教育的这种功能仍然是必要的,但它的具体实现形式与内容却必须有所变化。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这种变化的主要内涵之一即是加强与大学的衔接,增加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学术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或者说,这种背景中的高中阶段教育应该在培养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为能够上大学的年轻人作好接受高等教育的准备,进而成为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衔接。实事求是地说,这种变化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和教育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相统一的规律,也是符合高中阶段教育实际的。
高中教育的这种变化及其定位,是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必须适合人的身心发展规律,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一,也是学制的基础。这一规律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矛盾统一。就间断性而言,指的是儿童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不同阶段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矛盾、任务与特点。由此,不同阶段的教育教学方式与内容也是不同的。例如,学前教育由于儿童的认知结构尚未分化,其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只能是游戏。而国外的某些国家甚至根据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规定在某一年龄段之前必须根据学生的本性进行教学。这也是教育学中所谓“成熟原则”与“适应原则”的主要内容,即根据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别以儿童和青少年的身心成熟程度与适应社会的要求为基础,选择与安排教育教学的内容与方法。从理论上讲,这种间断性也是学制体系的重要根据,目前所谓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乃至于大学的年龄与体制安排,都应该是根据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这种间断性特征决定的。从这个角度说,高中教育作为中等教育的一部分,应该符合中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段,应该有它自己独立的功能与价值,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同样,连续性也是儿童与青少年成长及其教育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连续性指的是,儿童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种连续性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儿童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过程是一个整体,应该具有一种整体的教育观念与制度安排,各个阶段的教育应该服从这种整体性。其二,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及其教育的不同阶段之间,应该是相互联系或衔接的,而不能是隔离的。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杜威在他晚年的力作《经验与教育》中,修正了自己早期进步主义的缺陷,把连续性作为教育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从现实的角度看,教育的这种连续性要求教育的每个阶段,包括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与大学之间,都应该充分考虑上下和彼此之间的过渡与衔接。按照杜威的观点,如果教育的不同阶段与不同部分之间缺乏这样的过渡或衔接,则属于彼此之间的“隔离”,而这种教育的“隔离”,则是教育中最大的“浪费”。他在《学校与社会》一书中恳请大家“注意到学校制度各个部分的隔离现象,注意到在教育目的上缺乏统一性”。他自己绘制了一张学制图,说明学校制度本身的彼此隔离,并且说道:“我不想指出,过去存在于学制的各个不同部分之间的隔离、分离现在仍然存在。然而必须承认,迄今为止,它们从来也没有结合成为一个完全的整体。教育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将这些不同的部分统一起来。”用一位中学校长的话说,不考虑这样的衔接,不仅是教育的浪费,而且是学生生命的浪费。从高等教育的角度讲,这种“衔接”和“准备”,不仅要求高中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而且希望能够改变目前高中教育中分科教育以及各种应试教育的现象,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大学学习的要求。
高中教育的这种定位及其变化,也是符合高中阶段教育现实的。实际上,高中阶段的教育一直在努力实践着这种连续性。所谓高中阶段教育形态的多样性,以及所谓综合高中的改革等,都是在保持其独立性的同时,力求实现与不同方面的衔接与连续性,包括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后走向社会、走向职场以及走向大学作准备。显然,在70%以上的高中毕业生都能够上大学的现代教育体系中,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连续性及其衔接,已经成为高中教育阶段的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这种连续性和衔接中最主要的取向。这种以学生发展需要为根据与目的的改革,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以人为本”原则的体现。还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定位不仅体现了高中教育的多样化,而且其本身也为高中学生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非常广泛的基础。因为“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纲要》语),高中阶段的教育,特别是其教育内容与要求,不能像作为义务教育的初中那样,具有同一性和强制性,而是必须尊重在身心发展方面已经越来越分化的高中学生的选择和自主性,尊重他们未来发展取向的多样性。而这样的选择性、学术性与多样性的学习与教育,既为高中学生的多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也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
高中阶段教育的这种定位及其变化,正是反映和体现了青少年发展过程中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一方面,这种定位及其变化并不会改变高中阶段
教育的基本性质,也能够继续保持其体制、层次与管理方面的稳定性。尽管按照这种定位,部分高中学校,特别是发达省区和城市的高中学校,以及部分优秀高中学校,应该作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过渡与衔接,为高中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作好准备,但它仍然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这意味着,高中阶段教育仍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和系统,并不会因此失去其自身的价值而从属于高等教育。另一方面,这种定位及其变化又突出和强调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开放性与发展的特征,反映和体现了相当部分的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联系与衔接。虽然它在整体上仍然属于中等教育,但它已经开始具有了若干高等教育的特征,成为了整个教育体系中一个十分关键的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
因此,适应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现实,将符合条件的高中阶段教育或高中学校定位于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过渡与衔接,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为能够上大学的高中学生作好接受高等教育的准备,增加课程与教学的学术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选择性,这体现了青少年发展与教育的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满足了大部分高中学生发展的需求,适应了时代与教育发展的现实要求,为高中教育的普及和多样化提供了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