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和不合伦理性,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论证,力图在经济利益与伦理价值之间为教育找到一个合适的“点”,从而引发对教育现实和理想的深刘思考。学校的企业化由于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因而知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成为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关健词:教育商品性 学校企业化 教育伦理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表征的商品经济的特定发展阶段,是商品经济的高级形态。研究教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首先遇到的一个理论问题,就是教育是否是商品?学校能否企业化?接着这些问题而来的就是教育的商品性和学校企业化带给人们的进一步思考。从认识上看,学校的企业化是教育产业论的一个方面;从实际上看,它又是教育产业市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学校企业化是指把从事教育的机构—学校看作是一个经济实体,虽然它不同于企业那样追求利润,不同于资本家唯利是图,但是它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讲求经济收益,讲究运筹帷握;把学校看作是提供和生产教育劳务的“经济实体”,要它顺应经济潮流以谋求自身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企业化就是教育的市场化。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教育产业是第三产业,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面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之一。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第一次为教育产业的经济功能做定性的说明。从此,从事教育的不同学校都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企业化运营,它们不断地顺应经济的潮流,越来越注重经济效益。于是,在学校企业化的过程中,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便出现了一个鸿沟,即教育在经济利益与价值追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它反映着一定的“利益”冲突.如何看待和调节这样的矛盾与冲突是笔者作此论文的意义所在。
一、学校企业化的合伦理性
首先,学校企业化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其合理的历史根源。人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事业到产业的定位过程.计划经济条件下,教育基本上是由国家包办,被看作是非生产性的公益性事业,教育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后来,当“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了经济的绝对权威,当市场经济的波澜袭卷而来,教育便不由自主地顺应了经济和市场的潮流.学校企业化的产生除了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外,还因为它本身所具有的商品性以及价值规律的作用。教育劳务的商品性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内在依据,价值规律经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使教育与经济连成一体,为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铺平了道路。教育产业化弥补了我国所面临的教育经费紧缺问题,它可以有效地带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助于缓解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而作为教育产业化的一个方面—学校企业化,也必然地在以上方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学校企业化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在一定程度上是现实的,也是合理的。
当某种社会存在的现实性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它是合乎道德或者伦理的.比如说当我们辩证地看待奴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完全彻底地从“绝对理想”的视角去认识它,只是很好地冷静地接受了那段人类的历史,并且把那样的社会定义为人类的进步。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问题.韦伯提出的“价值中立”理论对本文有所启示。所谓价值中立,指
社会科学家在研究时,应当遵循他所研究对象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去从事研究,而不应以自己的价值判断为指导去研究;另外,也指在事实领域、经济科学中,应当尊重存在本身而不要将它们都价值化。这样一来,韦伯也就排除了经济学中使用价值判断的必要和可能,经济学不能提升为伦理学,伦理学有它自身的价值判断。所以,当一种存在不能从绝对伦理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便要求我们放弃绝对的伦理以求得对事实本身的判断。这样,当学校企业化有其足够的事实(史实和现实的原因)为之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时候,便可以将它定义为合乎伦理的要求。
其次,当义务教育成为每个人的义务和权利的时候,扩大教育规模便成为教育为社会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当国家的教育经费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适宜规模和良好质量的教育的时候,教育便需要产业化,学校便需要企业化,这与鼓励多方位办学是一致的。所以,学校的企业化符合人权和公平的要求,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再次,当非公立学校的投资人投资办学,当学生交纳学费,教育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便开始计算他们的收益.学校的投资者就算有足够的热忱为社会多作贡献,也会计算成本与收人。他衡量自己学校运营得如何不仅要看学校的教学质量,也要看学校的经济运作情况。作为投资者,就像企业的老板有权支配自己的企业一样,他有权对自己的学校进行企业化经营。他投资,他经营,他收益,这是符合经济伦理道德规则的;而学生的家长支付学费,在某种意义上就等于他去购买教育劳务,这时,不赋予家长和学生足够的权利以索取其经济和教育权益,也是不符合公平准则的。所以,当家长支付学费的时候,学校企业化便是合理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最后,在内部管理中,学校按市场经济规律,以职工的劳动力价格支付酬金,按
经济管理规律组织职工劳动,按教育规律组织实行尽可能好的服务。于是,市场经济规律自然也冲击着教职工队伍,教育劳务价值应在市场中得到平衡.正是由于教育产业的经济运行没有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步,其体制与机制在这一经济大发展时期缺乏适应力,
活力不足,教职工的劳务价值才没能得到体现。因此,必然出现“孔雀东南飞”、青年教师大批流失等现象,教职工“跳槽”的局势也无法改变。所以,当教育机构中的服务人员服从经济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时候,他们就有权利索取自己的经济利益,这是公平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
以上可见,在一定程度上学校企业化是合乎伦理要求的。当然,在实际教育生活中尚有很多问题有待思考与解决。
二、学校企业化引发的伦理问题
事物发展是一个矛盾积累的过程,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学校企业化一经产生便出现了某种矛盾,该矛盾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它还没有真正形成以前就已经萌芽了。也就是说,当学校企业化还没有被人们正式地提出来,当我们对教育产业的认识还停留在“教育事业”的水平上时,今天的某种学校企业化的矛盾就已经孕育在其中了;学校还没有企业化的时候,某些教育事业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就已经为今天学校企业化的伦理问题埋下了种子,一经企业化,便使得矛盾和问题凸显出来。而矛盾和问题的种子就是在社会的大气候下,在历史的文化沉积过程中,教育从社会和历史中所感染的某种“恶习”。当社会存在着深刻的伦理问题,当人性很难超越自己的隋性与不义,教育部门和从事教育的人也不会“出淤泥而不染”。因为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
统与外部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教育者自己的种种利益(也就是需要,包括正当的和不正当的),他们会为利益妥协。当利益勾结在一起的时候,便对伦理形成了威胁。教育腐败现象并不是教育产业化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它有着很久的历史,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确立,道德、精神面貌得到了史无前例的进步。这时,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滑坡虽然得到克服,但是新的道德问题又出现了.总起来看,市场经济的产生对道德文明的作用是双向的,我们不能简单地用“道德滑坡”或“道德爬坡”来界定。社会的转型、改革的加速、利益的驱使使得人们的思想受到冲击和洗礼,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和西方利己主义、自由主义的影响下,所有人的思想观念都在发生着潜移歌化的变化。这是一个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冲突的时期,它不仅是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而且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理念、价值观念的巨大变革。变革时期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社会失序、行为失范、价值失衡.这种情况必然对管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如尼采所说的“一切都被允许”的那种局面。于是,人们变得越来越现实,活得越来越注重现实,越来越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然而,在这种新的现实观念的背后却隐藏着一种巨大的精神危机.人们变得现实了,人们不再为了那些“不现实”的东西去过多地追索些什么,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东西—与人们最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其次是权力、地位和所谓的名气.于是,伦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当教育的商品性和求利性深人人心的时候,教师需要考虑和算计他们个人的利益,让自己“增值”,提高自己的业绩。总之,他们生活在一个为自我而算计的世界里。必须承认,市场机制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扩散,而导致一个更加民主的社会,但市场也可以通过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妨碍民主秩序的形成.同样,市场使得大部分社会活动商品化,人们更多地使用“商业的语言”而不是“教育的语言”来讨论和判断教育问题,他们更多地从个人利益而不是共同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历史上教育被看作是竞争的公平祛码,尽管这种公平是相对的,但是总还会有些人可以通过受教育得到一定的社会认可。然而.当学校越来越被企业化和市场化的时候,看似民主、平等的市场和择校加剧了不平等.“教育市场的运行和结果只对某些社会阶层或群体有利,而对其他人则不利,我们再次看到市场不是中立的。”
三、权衡学校企业化的伦理功过
以上陈述说明了即使抛开理想的应然状态,现实本身也把教育置身于矛盾之中。在这样的一个经济话语大全的时代,教育顺应经济的潮流,这一现象已不能轻意地被定义为“随波逐流”,或被定义为“推波助澜”。如何正确地看待学校企业化问题,需要我们进行深人细致的伦理思考。
1.混沌的伦理观
改造现实、创造理想的伦理世界,达到人类完善的目的,是伦理活动的根本目的,但它的实现道德必须在观念中进行然而,今日的世界将怎样进行观念革命呢?这是一个多种伦理观并存的世界,人们持有历史沉积下来的所有的观点:普罗塔戈拉从感觉论出发强调个人感觉的真理性和价值性;苏格拉底依靠理性,认为理智是最高的德性和美德;柏拉图认为凡事都要以追求“善”为根本,这种“善的理念”被称为“理念之理念”,是理念世界最高的存在,亚里斯多德将行为选择引人伦理学,认为按照正确的原理去行动才是德性的活动,提出“美德在于情感的适度”;尤多克索斯认为快乐就是最高的善。霍布斯认为“和平是善”,在自然状态下,没有是非、正义与不正义的观念,也没有法律,人的能力是平等的;休漠认为只有情感才是道德原则的源泉,理性不能成为道德原则的源泉,道德行为的价值在于动机,在于内心善,并说人的本性自私,趋乐避苦,乐者为善,苦者为恶;霍尔巴赫把个人作为道德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全然没有利益心的人是绝对没有的,利益就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力,个人利益是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而且普遍的鉴定者,效用原则是唯一的尺度,人只是根据自己所获得的利益认识善;法国唯物主义者认为公共利益是“最高天秤”;卢梭则提出维系社会伦理关系的民主、平等、公正原则;康德强调道德不是谋利的权宜手段,认为理性的行动在“应当”关系中是根据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普遍理性的绝对命令行动的矛马克思痛斥“私人利益”是“下流的唯物主义”;巴师夏以心理因素为契机,提出互相服务论,认为人为满足自己欲望动因而从事经济活动,最终达到欲望的满足,互相服务;功利主义道德论认为满足人趋乐避苦本性的物品就是有用,就是合乎道德的,如此等等。可以看出,人们对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标准是不同的。
在这样的一个价值观多元的世界里,人们几乎认识到了矛盾的所有方面,以至于人们从各个方面看待问题似乎都是合理的.这样的一个时代里我们似乎失掉了价值判断的标准,一切都混沌着,都处于一种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状态。所以,这样的一个时代不再适合用价值判断作为标准.而应以事实判断作为标准,因为人们的观念是多元的,价值判断的标准也是多元的,唯一相对一元的东西就是事实了,或者说是反映事实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学校的企业化,从价值判断的层面来判断它,可以说它能够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也可以说它可能引发人们的道德危机,正反两面的事实都是存在的,正如本文前面所述.在两种价值判断都存在的情况下,在两种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我们无法从价值判断本身来判断它,学术也不能从思辨的角度来绝对看待它,我们只能在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从现象本身去认真思考它。在现今的时代里,我们只能在事实的基础上权衡几种价值判断,从而作出选择。
2.教育更应注重教育的伦理判断
教育无论如何受制于经济,它都要保持自身的本真价值。经济市场化并不必然要求教育也要市场化,经济与教育毕竟属于不同的社会板块,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
经济问题属于教育的保障条件问题,与本真的教育问题无本质联系。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教育的本质不是财产的流转,而是思想的流转。功利的价值取向仅仅是作为一种手段而存在的,理想性和超越性本质的非功利的价值取向才代表人类对教育的真正期待。从根本上说,教育就是一种在价值理想激励下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实现的活动。因此,对教育的伦理道德思考是从伦理学的层面对教育本质的深层次理解,它的理论旨趣不是对教育现状的客观描述与说明,而是对“教育之应然”的表达与追问。它既是教育本身所固有的追求和理想的表征,亦是赋予教育生命的力量所在。笔者在这里只是表明一种立场,倘若教育发生了经济和伦理之间的冲突,笔者倡导教育要选择伦理的立场,而不是经济的立场。事实上,人类必须不断地保持向“应然”迈进的努力方向,因为一部人类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不断实现自身价值和追求“应然”状态,从必然走向自由的历史。
四、教育的伦理规划
学校的企业化由它产生的根源及其合伦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大势所趋,同时,它又在更深的层面上潜伏了道德危机,这样,如何因势利导使得学校企业化的潮流能够顺应道德建设的需要,便是笔者伦理规划的指导原则。
1.加张教育的宏珑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保证教育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所谓制度建设,是一个教育的宏观指导问题。在人类伦理学史上,几乎一切有成就的伦理学家们对道德的思考,对伦理思想体系的创建,无不围绕公正的普遍利益权利问题而展开.无不把利益权利问题作为公正道德的核心问题而予以考察。人们在利益面前会不关心真理。所以,公正的道德始终是他律的道德.而公正道德他律的前提就是制度道德的公正化,没有制度德的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道德的形成,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几乎只是一句空话。人类生存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公正,其首要的条件是制度公正。这方面的具体意见包括加强教育的立法,切实做到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的督导工作,扩大学生对教育的督导权限,严格教师队伍的纪律和规范其质量等等。
2.教育部门内部要实行道德管理,保证进行道德的经济活动
管理者进行教育管理要顺从于经济的规律还是伦理的要求是矛盾的事、管理与伦理本质上说就具有内在的异质性.管理首先是以实然认知即事实认知为前提的,它直接以客体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表现为主体对客体的属性及其规律的反映;而伦理强调理想性,即应然状态。教育管理者应如何决策教育中的经济活动,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有一点要明确,那就是,对规律的运用是手段,对价值的追求才是目的.所以,本文提倡道德管理。
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管理理论的成熟逐渐被提出的重大课题。这一课题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是经济社会和管理理论走向成熟的标志。可以说,对管理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的自觉,同样是管理者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在最新的管理理论中,它应当成为重要的内容;在切实的管理实践中,应该切实地贯彻道德管理,也就是管理得“合乎伦理。”学校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不仅因为解决人的伦理问题是教育的主要职责之一,而且还因为加强社会责任和降低企业的经济绩效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但当把“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理解为“企业只是一个经济实体”的时候,就意味着可能会由此演绎出另一个结论:企业是一个经济动物,甚至是一台钞票生产器。实际上,“经济实体”只是对企业本性的一个方面的定位,是转轨时期关于企业本性的命题。企业不只是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应当也必须是一个伦理实体,从本质上说,它是一个“社会的公器;。当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能够同时是一个伦理实体的时候,教育就更应该成为一个伦理的实体,我们必须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贯彻道德原则.我们应注意的是,当把“看不见的手”当作经济与管理的理念时,就意味着经济本能的放任,意味着放弃道德对经济活动的引导与制约。应该说,这是导致目前中国管理道德沉沦的深层原因之一。文化共享和育人成才是人类教育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道德基石,我们要把我们教育的管理工作建立在这两块基石上。道德的建设只能通过教育,所以.如果教育失去了道德准则,则社会的普遍道德便无法实现了,江泽民提出的“以德治国”也只是口号了,道德也就丧失了再造功能。
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是:社会责任行为会降低企业的经济绩效吗?……斯蒂芬通过统计调查证明,在社会责任和经济绩效之间存在着某些正相关关系.履行社会责任为公司提供的利益,足以补偿其付出的成本.这些利益包括良好的企业形象、目标的明确和更讲究奉献的员工队伍,政府更多的支持等等.他的结论是:“没有足够的证明表明、一个公司的社会责任行为明显降低了其长期的经济绩效。”正因为如 此,有人把社会责任行为说成是利润最大化行为,或者是乔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所以,教育要更加强调它的伦理价值,更加强调它的社会责任。把学校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对立起来可能是人们对于市场经济理解的误区,正是由于这种误区,人们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选择了“经济绩效”;也许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本来是可以一并发达的.可能正是由于这种误区便使得两者都没有得到最好的发展.总之,当我们在管理主义的旗帜下,精心编制各种改革方案,然后又根据利己的需要随时翻新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需要记住:有时教育的需要恰恰是反璞归真或“平民化”;顺从人的天性、关注细节、关注教育过程、重视教育话语下的“弱势人”—尤其是受教育者自身的真实感受和利益等.教育价值是任何教育制度的灵魂而不是“奢侈品”。
历史发展到今天,学校企业化伦理间题还没有尖锐化,但是、在今天学校企业化的历史选择中却显露着某种伦理问题尖锐化的迹象。当前,公立学校的企业化滞后而很多非公立的学校又大肆企业化.在这样的历史时期,无论是加快还是延缓企业化的步伐,我们都要坚持学校企业化要顺应道德建设需要的原则。只有切实地贯彻好这一原则才能使学校企业化成为我们最优化的决策,否则,教育是不能最终解决间题的.当教育使人失望,当学校由于企业化不断地使教育向社会、市场等充满冲突的外界开放,当人们看到世界上的一切都被翠上“经济”的阴影,教育非但不能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反倒会恶化“病情”。这是一个教育、经济、伦理三者之间矛盾关系如何达至平衡的间题,不容我们有任何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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