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建立中国家庭心理学的必要性
无论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直接照搬国外方法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上看,我们都必须建刘芳,《系统思维在心理治疗中的应用》,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30,(2):168一174立本土的家庭心理学。首先从理论上分析,按照系统思维的观点,对一个系统的研究重点是要把握它的功能。系统的功能是在系统与环境的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的系统总体的行为、特性、能力和作用的总称。系统的功能虽然与结构有关,但并非单独由环境决定,而是由结构和环境共同决定的。因此,我们在研究家庭功能时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的结构(指系统内部诸组分之间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总和);二是家庭的环境,即社会(包括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社会政治和法律制度、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我们看到,虽然在结构上,中国和西方的家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家庭外部的环境(社会)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社会对家庭而言既是外在环境,又是它的总系统。家庭整个地被社会包围着,并且自身也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家庭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时刻依赖于社会整体,要不断地从社会那里接受人类自身生产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和各种思想文化。因此,从系统思想出发,就要求我们在研究中不但要注重家庭的结构,还应注重社会对家庭的下向因果作用。
其次,从实践应用上看。当我们直接采用西方家庭心理学发展出来到测量工具和家庭治疗方法对中国的家庭进行测量和评估时,都遇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在本文的第四章中,我们曾介绍过几种国外常用的家庭系统测量工具,如家庭适应性和凝聚力量表、家庭环境量表、mcmaster家庭评定量表,这些测量工具都是在西方文化中研究和发展出来的,具有明显的西方文化的特征。例如,认为功能良好的家庭应该是具有清晰的沟通模式,清楚的角色互惠,清楚的代与代界限,自我分化和个体性较好等特质。当我们直接将这些问卷用于测量中国的家庭时,发现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在沟通表达和自主性的分数上偏低一些。这是因为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人的沟通模式都比较间接,强调效忠自己的家庭多于追求个人自主;重视家庭的权力层级及家庭内的和谐关系多于家庭成员个人的心理需要。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中国人在沟通表达或自主性的分数偏低,就认定中国人的家庭成员就不懂得沟通表达或没有自主性。这就提醒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下对所谓“常态”家庭的定义也会有所不同,我们必须对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家庭功能进行研究,发展中国文化背景下的家庭功能的理论和家庭功能的评价工具。不仅在测量上遇到了文化差异的问题,在家庭治疗中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从心理治疗的角度看,不同的文化,心理疾病的表现、作用不同,人们主观上对疾病的态度以及对疾病的估计也不同。所以在任何一种文化中产生出来的理论和技术拿到其他文化中运用时,都存在一个跨文化差异的问题。例如,中国人对心理疾的认识还很片面,认为如果家庭成员心理有“病”,去看这样的“病”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因此家庭治疗师想要邀请整个家庭来接受治疗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中国家庭通常强调“内外有别”、“家丑不可外扬”,治疗对一于家庭来说属于外人,因此,家庭不希望治疗师过多地干涉他们的家事,只需要治疗师告诉他们问题在哪里,指导他们如何做,给他们一些建议就可以。再比如,中国家庭中家长拥有特殊的权威,如果让孩子在父母面前表达自己的不满、愤怒和怨恨,会令父母感到难堪,进而对治疗产生阻抗,等等。家庭治疗在中国运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文化上的阻抗问题,也明确地警示我们,不能把西方的家庭治疗方法原封不动地搬来运用,而是要根据中国文化、中国家庭的特点以及中国人的家庭观念进行改革与创新,发展具有本土契合性的家庭治疗模式。
6.3.2建立中国家庭心理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6.3.2.1注重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的规定性
中国家庭的结构、家人关系、沟通方式、情感表达、发展形态、所面临的典型的问题等等都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规定和制约,因此,考察中国家庭必须要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导源于世界三大文明发祥地之一,亦是世界三大文化类型之一。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于特定的“生态环境”。这种“生态环境”的特征包括:半封闭的大陆一海岸型地理环境、家庭手工业与小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并辅以周边的游牧经济、家国同构的宗法一专制社会。正是这样的社会生活土壤,催生了具有顽强的稳定性和宽广的容纳度的中国传统文化。概括地说,中国文化对家庭的规定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结构的规定性文化人类学家许琅光认为中国家庭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父子轴的家庭关系成为家庭互动的优势模式,支配其它关系的运作与内涵。’父子轴关系具有儿项特性,包括连续性(eontinuity)、包容性(inelusiveness)、权威性(authority)、1卜性(asexuality)。这些特性显现在中国家庭互动中,强调以男性为血缘姓氏的正统承传,家中成员形成以辈份上下排序的权力等级关系,家庭中,父母、丈夫、兄长的权力大于子女、妻子、弟妹,其中男性家长为最高权威所在,在家中享有充分的支配权。父子轴关系的这几个特性支配着家庭中其它关系的运作与内涵,形成了家庭内部运作的规则与特征,杨国枢将这些规则与特征概括为:l)以男性为中心:亦即强调以男性为血缘姓氏的正统承传,家中形成按辈份上下排序的权力阶序关系,其中男性家长享有最高威权,在家中拥有充分的支配权。2)集体取向:以家庭为重,个人为轻。家庭中个别成员要以成就家庭目标、维持家庭利益与团结,达到家庭整体福社为出发点,为了家庭,个人要压抑自己的需求及幸福。3)垂直排序:主要强调男尊女卑,长幼有序的地位,在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应对进退要严守对上遵从,对下命令的上下观念,而非平起平坐的原则。4)单向强势:家中的人际关系没有平等可言,即强势者约束、控制及支配弱势者,如家庭中,父母、丈夫、兄姊的权力大于子女、妻子、弟妹,如此单方面的强制约束有助于家庭内部权力冲突的减少。
5)角色优先:所有家庭中的成员均应做到五伦角色规范的要求,以做到家庭人伦的法则。6)责任为重:家庭中以义务与责任做为互动的基础,每个家庭成员均依照五伦角色的安排,对其角色尽义务与责任。2
(2)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规则的规定性中国文化中发展出了一套用以规范家人关系的伦理准则。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伦,常也,从人从仑”。传统中国家庭的伦常关系指的是儒家所倡导的“五伦”,即用以规范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种不同的角色关系。其中有三伦涉及到家庭中的角色关系,我们主要分析其中的夫妇和父子两伦。“夫妇”一伦指的是夫妻间的关系安排。针对夫妻间的互动,儒家提出“夫义/妇德”.父子轴家庭与夫妻轴家庭的运作特征与历程:大妻关系。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专题研究的伦理要求,界定出夫妇间的相处之道。所谓夫义”,指的是丈夫需能善尽到做为丈夫的义务,也就是负起照顾家庭、扛起家庭责任的义务。而所谓“妇德”,在宋代司马光《家范.妻》中有更进一步的说明: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妒,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阳也,妻,阴也。天尊而处上,地卑而处下,……,故妇人专以柔顺为德,不以强辩为美。这段话说明了为妻者在家庭中,应以丈夫为首,尊重丈夫,服从丈夫的领导与决策外,更说明了女性在家庭的角色。女性主要是负责家庭内的事务,举凡家庭中的清洁工作、家庭经济的预算与花费、家庭中情感的维系与和谐、孩子教养等问题,均是做为妻子所应尽到的角色责任。而“夫力妇德”的伦理要求似乎也说明了“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的职责。就男性角色而言,在家庭外面努力打拼,在职场上获得成就,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扛起家庭的责任,似乎才是尽到一个做为男人的职责。而女人则是负责照顾、料理家庭内的琐事,服从先生的领导与决策,才是尽到一个好女人的角色职责。“父子”一伦指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安排。针对亲子之间的互动,儒家提出“慈/子孝”的伦理要求,界定亲子之间的相处之道。不过,虽然倡导父慈/子孝,但重点强调的主要是子孝。孝在中国文化中作用之大,地位之高,堪称中国文化的核心。所有的儒家典籍无不涉及对孝的合理性的论证和对如何为孝的规定。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是核心,而“孝”又是“仁”之根本。在《论语》中,孔子对“孝”进行了理论的阐发,概括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孔子认为,孝是人们所拥有的最自然最深厚的情感,这种情感表现为对父母的思念、感恩、担忧、敬爱、尊重,以及不怨恨等不同的形式。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里仁》)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撰,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其次,孔子认为,孝无违礼。儒家的道德思想是以仁为最高原则,以礼为准绳的。礼被看作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根本大法。因此,孔子把孝纳入礼的规范中,与礼相结合,受礼的约束,使之制度化、仪式化。《论语·为政》道“孟慈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再次,孔子及其弟子将孝看作是人的一个重要的道德品质。百善孝为首。宗明义章第一》孔子教导曾子的第一句话就是“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3)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发展的制约
西方文化很强调个体独立精神的发展,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学习独立白主、对白己负责。家长鼓励孩子早点离家过独立的生活。然而,中国传统文化却并不强调子女与亲人分离,而是追求“四世同堂”的人家庭理想。因而,核心家庭的发展与大家庭的发展纠缠在一起,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当小家庭开始组建的时候,大家庭并不会因此而进入到空巢期,而是变成了扩展家庭。当小家庭中第一个孩子诞生了之后,人家庭中的老人又进入了另一个发展阶段—祖父母期。他们会主动地承担起照顾孙辈的义务,这在西方国家是很少见的。
6.3.2.2注重中国社会转型对家庭的影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
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转型时期。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与社会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与之相应,家庭的结构、关系和功能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
(1)夫妻关系重要性的上升。传统中国社会以父子轴为主轴,夫妻关系处于从属地位。现在,夫妻关系的重要性不断上升成为中国家庭转型的转折点。妻子在家中地位的上升是夫妻关系变化的关键因素。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尊重妇女,极大地扭转了封建社会中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受教育和劳动的权力。妻子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总的来说,过去以父子关系为轴心的家庭模式正在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与前一种关系平起平坐的夫妻关系。
(2)传统的孝道受到冲击,新孝道开始兴起。传统中国社会所宣扬的孝道强调父子之间关系上的不平等,强调父为子纲,这是与当时社会中的经济、政治、法律相联系的。从经济上说,传统家庭与小农自然生产相适应,人们生产自己的几乎全部的生活资料,这种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人是主要出生产力,成年男子从长辈继承现成的土地劳作技术,以自己的劳动成果养活妻小,这种经济上的优势自然赋予了他至高的权力,而后代人不仅由父祖抚养成人,而且从他们那里学得谋生的技能,继承一定出产业。因此,后代子孙的生命、生活的资料、谋生的手段等都来自父祖。这种生活上、经济上的高度依赖性使得他们自觉服从父祖的制约,不敢有丝毫违抗。而且,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也对不孝施以严重的惩罚。从北齐起,不孝就被列为十恶之一,属不赦之罪,以后历朝历代都相沿不改。现代中国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后代子孙并不需要依赖父辈遗传下来的产业。脱离了经济、政治限定性的“孝道”,变成了单纯的一种亲子之间的情感的关系。新孝道建立在亲子人格平等的基础上,注重情感上的感恩、思念、担忧与尊敬。
6.3.2.3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优先发展基础研究
从西方家庭心理学发展的历史来看,20世纪50年代,是对精神分裂症家庭的运作方式进行基础研究的十年,为随后的家庭治疗运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家庭治疗的实践应用高峰开始于20世纪60年,是在十年前开始的临床调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有前期的基础研究,就很难出现后期临床应用的高峰。基础研究为临床应用提供了基础的概念和理论。本文中所介绍的各种治疗模型,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上的。例如,结构治疗建立在结构庭理论基础上,策略模型建立在沟通理论基础上,代际模型建立在家庭系统理论基础上,等等。另一方面,如果优先发展应用研究,就会盲目地将国外的家庭治疗应用在中国家庭中,忽视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仅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而且也利于学科的发展。因此,建立国家庭心理学应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优先发展基础研究。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应该采用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不过,在研究的初期,尤其应注重质化研究的重要价值。这也是国外家庭研究的一个非常宝贵的经验。贝特森、米纽钦、鲍文、欧尔森、比维斯等人的研究都是通过对家庭进行长期的观察进行的。质化的研究具有探索性、开放性的特点,非常适合于描述复杂的现象、定义新的结构以及发现变量间新的关系。在我们对中国家庭的内部结构、沟通、情感、功能等状况尚未完全探明的时候,采用质化的研究方法,进行探索性的研究常重要的。
本文最后想要说明的是,家庭作为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组织单位,对国家的兴衰成败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美国多位知名社会学家在探讨美国的振兴之时曾建议:“家庭是人类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学习环境。如果要将美国社会转变成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那么设法振兴美国的家庭组织,便是一个极重要的关键。”’我想,这个建议对于中国社会也同样重要。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建设好中国家庭心理学,为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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