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话题。本文阐述了高校心理辅导教师双重身份的由来,分析了双重身份的利弊,最后就如何处理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高校;心理辅导;双重身份
我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二十多年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建设等都得到了快速发展。随之而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因此,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成为一个需要受关注的话题。
一、高校心理辅导教师双重身份的由来
本文中,双重身份是指在学生眼中,心理辅导教师既是心理咨询师又是教师。高校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源于我国高校心理咨询产生时的背景。
我国高校心理咨询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一些学生工作人员面对新形势下大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感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局限性,因此开始探索大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1]。心理咨询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新的方向。因此,从一开始,高校心理咨询与学生工作就紧密相连。起初,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基本上就是从事思政教育的老师或者辅导员。这部分导致了目前我国高校大部分心理咨询工作机构隶属于党委学工部,心理辅导教师属思政教师编制。
(二)源于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发展的背景。
我国心理咨询职业化发展起步较晚。2001年,心理咨询师这一职业才首次出现在《中国职业大典》,同时,国家劳动部门推出试行标准。2002年,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项目启动。2005年,国家出台正式标准,对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提出严格要求,专业化进程才全面开始[2]。即便是这样,社会对心理咨询还存在着很大的误解,对于心理咨询的专业化还没有能够真正地认同,似乎谁读了一点心理学就可以做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尚不能像医生一样得到专业上的尊重和独立。在高校中的表现是,心理辅导教师可能身兼数职,如团委老师、辅导员等。
二、高校心理辅导教师双重身份的利弊分析
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在高校心理咨询中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就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的体会是,来访的大多数学生对教师有天然的信任感,他们愿意向老师倾诉心事。另外,当碰到危机个案,如可能涉及到学生自身安全或者他人安全时,心理辅导教师能够快速有效地启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网络,联系到辅导员、家长和学校领导。这比社会上的心理咨询机构在危机干预上更有所作为。
虽然有上述好处,但是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终究有其弊端。
(一)双重身份导致角色混乱,不利于咨询师自身专业认同。
从人员编制和工作方式看,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因大多数隶属于党委学工部,因此心理辅导教师更像机关干部,他们常需要每天按时上班并参与部分行政工作,如监考、参与校园稳定工作等。另外,由于编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我国学校心理咨询工作中还有部分辅导员或任课教师作为兼职心理咨询师承担着心理咨询工作。有研究者对部分高校心理咨询师进行访谈后发现,咨询师常常对自己以什么角色工作和发展产生困扰。比如,高校心理咨询师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其实很多,办公室的,全校性的教育,还有一些行政任务,包括自己更个人的,有时候处理不好会很混乱,觉得很累”、“在这个框架里,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按照规范的专业方向发展,但是有很多限制,我们被要求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我们所理解的,所希望的专业工作有很大的出入。”[3]在这样的情况下,心理咨询师缺乏专业认同,从事咨询工作的热情与执着会逐渐淡化。
(二)双重身份导致双重关系,影响咨访关系和咨询效果。
心理辅导教师的双重身份必然会导致咨询中双重关系的发生,即既存在咨访关系又有师生关系。鉴于双重关系可能带来的弊端,在专业心理咨询领域,对双重关系虽然并没有绝对禁止和否认,但加强了管理和说明,如美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规定“心理学家应该避免进入到双重关系中去”[4]。建立双重关系到底会有哪些不利影响呢?虽然上文提到,来访的学生对咨询教师较有信任感,但这种教师身份却把更大多数的学生拒之门外。有些学生前来咨询时,会谨慎地询问是否会将情况汇报给辅导员或记入学校档案。所以,从学生角度讲,心理辅导教师的教师角色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防御,无法深入进行面谈,从而影响咨询效果。从心理辅导教师的角度来讲,作为学校教师,特别是作为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的辅导员,他们身负管理、教育的责任,在具体工作中有可能有意或无意地站在学校和教师的立场上认识和思考问题,无法真正站在来访学生的角度达到心理学意义上的共情。这些都会对咨询效果产生负作用。
三、学校心理咨询中双重身份的处理
面对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咨询工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以为,提升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性是最为重要的工作,而尴尬的双重身份是影响其专业化发展的一个瓶颈,必须要有一定的对策。
(一)借鉴日本的咨询师派遣模式。
日本从1995年开始实施学校心理咨询师的派遣制度。临床心理咨询师受当地教育局和当地的临床心理学会的联合派遣,进入被指定的学校开展工作,一般一年度调整一次。每个临床心理咨询师在1-2所学校工作,一般每周一天,计8小时。他们和所工作的学校没有人事和经济上的关系,待遇直接由教育局负责,业务学习提高和督导等由临床心理学会负责[5]。这一模式的优势是心理咨询师专业化水准比较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比较容易赢得学生的信任等。结合当下的实际情况,这一模式只能说是理想中的模式,在我国实施起来较有难度。
(二)心理咨询中心成为直属机构。
心理咨询中心成为直属机构是指中心作为学校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直接隶属于分管的学校领导,类似于目前的校医院。这种工作机制的主要优点是提升了心理咨询在学校工作中的独立地位,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根据一项针对上海市高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调查显示,大约有80%的咨询机构希望变成直属机构,这是整个高校心理咨询界对自我状况,工作发展及其队伍建设长期反思的结果[1]。高校心理咨询行业的前辈呼吁,直属机构模式的心理咨询工作体制,应该是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高校心理咨询工作体制建设的方向。
(三)重视心理健康工作的独立地位。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改变现有工作体制较难的情况下,学校应有意识地重视心理健康工作的独立地位。最重要的是,将心理咨询工作和德育工作区分开来,尊重心理咨询职业的专业性。心理咨询并不等同于“聊天”,在其漫长的发展历史中,经无数心理学家的努力,心理咨询已发展成为一门不同于政治宣传、说教,也绝不同于“医学”的独立学科。它需要非常严格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使心理咨询真正在高校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陈增堂,张艳丽.关于我国高校心理咨询工作体制的思考.思想理论教育.2006(1).
[2]徐光兴,孙菊霞.我国心理咨询师专业发展初探.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3).
[3]安芹,贾晓明.高校心理咨询员专业认同的初步研究.
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6(2)
[4]郑静,邵荣.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双重关系.上海高校心理咨询协会第十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
[5]黄辛隐.日本的学校心理咨询模式.心理科学.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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