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地方史、国史、党史属于同一学科下的不同领域。“地方史”指某个特定区域的历史记录;“国史”是断代史性质的通史;“党史”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整个发展过程的历史。作为高校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事实为载体,课程中的重大事件及其部分内容,学生在中学时曾学习过,如果教学中再次重复学生熟悉的内容,不仅提不起学生学习的兴趣,而且也达不到教学目的。学生对“纲要”课不感兴趣,是这门课程教学中面临的突出困境。本文旨在针对这一困境并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将地方史、国史、党史与“纲要”课的教学结合起来,对课程的内容拓展进行教学方面的改革探索。
一、地方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地方史以某一特定区域为中心,记载当地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社会发展、建制沿革、物产资源、名胜古迹等。中国历史悠久,且各地都有独特的民情风俗。与教材相比,地方史料和素材一般比较具体、直观,在“纲要”教学时适当补充相关地方史料,可以减少与中学学习内容的重复。对学生而言,历史不再是遥不可触及的故纸堆中的人和事,而是与其学习生活密切相关地域发生的、有血有肉的真实存在。与教材相比,学生更愿意关注家乡历史文化中的人和事,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文化有一种特殊的乡土情结。从教学实践出发,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将地方历史文化与教材内容相结合,缩短学生与教材内容的时空距离,既能丰富和充实教材内容,又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于历史的感性认识,有助于引导学生把对地方历史文化的积极情感和兴趣转移到对教材知识的学习和理解上。
地方史内容丰富、事例鲜活,同时还有鲜明的价值导向,为“纲要”课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是构建“纲要”课优质教学体系的重要基础。因此,国家历来重视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意义和作用。早在20世纪80年代,相关部门就已经意识到,地方史“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1994年中央颁布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国情教育要同省情、市情、县情的教育结合进行”,要求“把有关的历史事件、英烈事迹、建设成就编入党课、团课和职工轮训教材、学校的乡土教材,贯穿到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中去”[2]。
“纲要”不仅具有理论性的教学要求,而且还具有实践性的教学要求。在近代艰苦探索的过程中,各地留下了众多的历史遗迹、遗址、博物馆、纪念馆以及蕴藏丰富文化内涵的人文景观,为“纲要”提供了实践教学的有利资源和素材。由于贴近学生生活,实践方便,可以吸引学生广泛参与,提高学生的活动兴趣和学习兴趣,加强教学过程的吸引力,增强实践教学的感染力。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指出,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大学生的教育作用”,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为了充分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教育部也明确要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要对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行免票”[4]。
地方历史文化大都源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地方,它讲述的人和事离学生比较近。人们对“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总是有着特殊情感,在空间和时间上学生对乡土历史内容也有一定的好奇心,情感上也愿意了解和学习这些历史。因此,教师在讲授“纲要”课程时,适当引入与教学内容有关的地方历史文化,并在实践教学中指导学生进行实地考察,从而激发对教学内容的关注,提高学生对“纲要”课的学习兴趣。
二、国史充实教学内容
“纲要”虽然课程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范畴,但它依然以中国近现代史为主要脉络和载体,因此,这门课除了具备思想政治课的特性外,还具有历史学的学科特征。即“纲要”的理论和观点都是建立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需要用史实去阐明课程中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要求按照历史学的逻辑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所以“离开了历史学的基本方法和逻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就在实质上失去了学术依托,其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5]。然而,通过中学阶段的学习,学生对课程中的基本脉络和知识点已有相应的了解,对相关历史事件和人物也有一定程度的认知,但他们对重大历史事件背后的复杂因素,对历史规律的发展演进理解不够深、把握不太准,“纲要”课就是要进一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帮助学生建立宏大的观察视野,对重要历史事件进行深入解析,加深学生对重大历史事件的理解。要实现这一教学目的,就有必要将国史的相关内容引入课堂。
狭义的国史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广义的国史指中国历史。根据“纲要”教学要求,可援引的国史内容主要是鸦片战争以来历史。在“纲要”课的教学中有效地运用与课程相关的历史资料,可以达到增强理论的说服力、避免空洞说教、提升教学效果的作用。虽然历史已成为过去,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可能重现,只能通过各种史料的记载直接或间接地了解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在“纲要”课教学中,对单纯的历史现象、历史规律的把握和历史教训的总结,仅局限于教材进行理论解读显然还不够。只有占有大量的史料,才有可能恢复历史的真实面目。此外,以国史充实“纲要”课的教学内容,就是要充分发挥历史学求真的本质特征,注意把真实的历史呈现给学生,依靠确凿的史实得出基本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门课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才能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目的。 将国史与“纲要”课程的相关内容结合起来,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而且有助于学生理解近代中国抵御列强、反抗侵略的艰苦努力,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脉络、历史规律、经验教训。“纲要”课承载的主要功能不在于简单的历史知识的传授,而是通过对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变迁和历史发展的讲解,为学生揭示历史规律,总结中国人民奋斗的历史经验,提高学生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人文素养,以历史教育的形式来承担其特殊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三、党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
“纲要”虽以历史为载体,但在课程属性上与历史学专业课有着本质区别。历史学专业课程重视从学术角度进行教学和研究,“纲要”强调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学术探讨,具有严格的政治导向性。从这一层面而言,将党史引入“纲要”课堂,不但扩展了教学内容,而且还可以深化学生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的认知。
“党史”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全部发展历史,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与发展的历史;二是以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党成立与发展历经了创立时期、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执政的历史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历史,以及党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史,还有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及其实践,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史既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也研究党在执政建设史的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
“纲要”课程无论是探讨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还是介绍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都涉及很多党史方面的内容。“纲要”课“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6]。但“纲要”作为教材,在涉及相关问题时,只能勾勒大体线索,具体内容需要教师根据教学的进度和要求行进讲解。党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主旋律与“纲要”课程相同。党史与“纲要”不仅内容上有重合,而且属性上也相似。党史同样也具有历史学和政治学的双重性质,因为它研究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当然具有历史学属性。在教学中,“党史”与“纲要”一脉相承,直接彰显其特殊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直接以政治教育的形式、以公共政治理论课的形式承担其历史教育的学术功能[7]。将党史与“纲要”相结合,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四、结语
“纲要”教学,就是要通过对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叙述和分析,帮助大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悟近代中国人民奋斗的艰苦历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实现教学效果的关键。由于学生曾经学习过相关知识,如果教学中只讲教材,容易陷入空洞的说教,影响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此外,课程的部分内容还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重合,不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将地方史、国史、党史与“纲要”相结合,增强了教学内容、教学实践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地方史系统翔实、贴近学生的实现生活,比宏观的教材更加让人容易体会,保证了“纲要”课教学体系的优质高效性。“国史”以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实了课程的内容,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和理解“纲要”课程的生动素材。党史与“纲要”课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印证,在教学中能够起到教材难以取代的效果。利用地方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国史充实教学内容,利用党史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这样既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扩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同时还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在具体教学中,无论是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的借用,还是国史与党史内容的援引,都需要把握好协调、适度的原则。地方史、国史和党史内容都十分丰富,因而在选择上,必须要与教学内容相协调、教学目标相一致,不可任意取用,否则不但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冲淡教学主题;在征引相关内容以实现教学目标时,还必须掌握适度原则,不可纠缠于细节,因为“纲要”完整叙述了从鸦片战争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将近170年的历史,时间跨度长,内容复杂,倘过多增加地方史、国史和党史的材料,势必影响课程主体内容的讲授,乃至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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