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智力是学习音乐的重要基础。但一般人都普遍认为,音乐智力的高低是决定音乐学习的好坏,这种观点是片面的。首先,音乐智力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结构,其中涉及智力的先天与后天的关系,即遗传、环境、教育等,其中影响智力发展的遗传因素是音乐学习者智力发生与发展的自然或生物前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音乐智力发展的决定性条件。智力因素是客观存在的,遗传和社会物质生活是很难改变的,但在音乐学习中智力因素绝对不是其好坏的决定性因素。
影响音乐学习的除了智力因素还有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是指人在智慧活动中,不直接参与认知过程的心理因素,其主要结构有情感、意志、个性意识倾向、气质、性格,非智力因素是主观存在,是靠着人的意志、情感等左右的。有研究表明,在高考生中发现智力中等而非智力因素优秀的孩子,其成绩与智力优秀的孩子不相上下。更有研究指出,在智力同等而非智力因素不同的考生中,非智力因素优秀者的分数更高。由此可见,智力因素对学生成绩的影响是具有相对性,而非智力因素却是绝对的。
音乐本身就是一门表达情感的艺术,情感这一要素本就属于非智力因素的范畴,那么学习音乐更多的依赖于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更应该着重的关注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根据学生情感、意志、性格等进行教学。
二、非智力因素的作用
2011版新课标课程基本理念的第一条就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动力”,中间所有的词都和非智力因素有关,最明显的是“兴趣”。非智力因素也可称为引起行为的激活功能,学生对音乐有没有兴趣是依靠非智力因素来激活和诱导的,再通过学生的心理活动将“兴趣”进一步内化,最后刺激学生发出音乐行动。引起行为的激活功能成为学习音乐的重要前提。
音乐的风格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音乐的风格、乐器的选择、音乐水平的高低等等。表达音乐的方式也是复杂多样,比如音乐表情的变化、音乐语言的使用等等。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面对的选择是很多的,而做出怎样的选择这一判断也依靠非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具有引导功能。其中主要通过两个方面表现:一通过心理活动的指向性和集中性,维持音乐学习中所有的活动朝着目标前进。比如,合唱团的每一次排练都有不同的排练任务,而每天的任务目的就是为了能完成作品的演唱。二是兴趣的对象和情感的倾向对学习活动的引导作用。比如,本人的初中阶段由于学习压力的大,学习任务重。班主任都不允许有任何食物让我们分心,包括在休息时间听音乐,一旦发现直接没收。在这种外界干扰的情况下,我仍然偷偷地听音乐。这就是非智力因素中兴趣的对象和情感的倾向。
非智力因素具有维持和调节功能。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我们都遇见过各种困难,比如,学习音乐要大量的时间机械性的练习、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这时就有赖非智力因素维持学习活动朝目标前进。
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一)培养学习兴趣
学生对音乐产生的兴趣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前提。兴趣能够刺激学生的学习动机,而?W生的学习动机主要表现在追求成功上。成功能给学生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有积极的学习行为。但一味地追求学生的成功感照样也会使学生丧失学习音乐的兴趣,为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把握适当的学习内容。的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指独立解决问题的真是发展水平与获得别人帮助下解决问题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意思是,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提问中应该掌握学习者思维发展的年龄特征,设计的内容应该适当或适当高于学习者现有的思维发展水平。
(二)培养学习情感
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同时情感在非智力因素所占的比重较大。因此,在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上应该创设相应的情景,使学生感受到音乐作品带来的情感。比如,欣赏《叫卖》时,可以让学生扮演街边小贩,再用唱出《叫卖》,使学生感受到音乐作品与生活之间的关系。感受到音乐艺术的创作来源于生活,同时高于生活的艺术性。有助于学生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能力的逐步形成,同时刺激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对音乐形象的感受和认识。
(三)培养审美意识
新课标中指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兴趣爱好为动力。[1]音乐的欣赏主要以审美为主,教化育人达到“美育”的目标。音乐艺术具有形象的特点,可通过旋律、节奏、力度等音乐语言塑造生动的音乐形象来又发和感染学习者,从而培养审美意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同样要以丰富的情感去范唱或范奏音乐作品,使学生能直观的感受到音乐作品的情感,进而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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