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一、《经济犯罪侦查》课程的培养定位
《经济犯罪侦查》(以下简称“经侦”),是侦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其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能胜任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①经侦教学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性。该课程的核心是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让学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培养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实践能力。笔者经研究后,发现“参与式”教学是开展经侦教学的有效方法。
二、“经侦”教学的现状
1.经侦教学理论性强,枯燥乏味,学生不易理解。理论性强是经侦教学的主要特点,教学内容多从法律条文开始,针对一条条法规进行解读与剖析,且同一章节的不同条文之间,或不同章节的条文之间又存在许多相似性和关联性,如果理解不透彻或未能掌握其内涵和实质,则很容易出现识记错误,以至于运用混淆。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免出现厌烦情绪,学习兴趣不高。
2.实践与理论相脱节。在现行的课程设置中,经侦教学很难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虽然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定了实践教学环节,但多是在理论教学全部结束后的最后一年或最后一学期集中安排实习,此时理论知识已经遗忘,在实践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更谈不上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灵活运用经侦知识。
3.案例教学不能替代实践教学。引入案例教学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适当提升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力,但仍是被动接受教师传授的知识,学习参与度不高,因而不能替代实践教学。
4.内容抽象,不易与多媒体技术结合。经侦类的教学资源形式单一,教学课件多以教师自制的PPT为主,而且文字和简单的图片介绍较多,视频资源较少。理论的抽象性和条文性导致经侦教学与多媒体技术不能紧密结合,不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参与式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参与式教学的定义。参与式教学方法(Participatory Teaching Method)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倡导的一种教学、培训和研讨的方法。参与式教学过程是指受教育者在明确的教学目标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在民主、宽容的课堂环境中,积极主动地、具有创造性地介入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从而接受教育、获取知识并发展能力。②
2.参与式教学的设计。以经侦教学为例,本着“全员参与,全员实践”的原则,尝试让每位学生参与到知识的讲解中,笔者尝试从以下几步开展“参与式”教学方式:①教材重组。将教学内容进行知识的重组,即相近内容或有对比性的内容组成一个模块单元,从而分成不同的模块单元;②明确分工。将学生按模块单元分组,由各组组长对本组成员按本模块单元进行分工,即每人一节教学内容;③认真备课。要求每位学生在讲解知识的过程中,将自己转换成教师的角色,对所讲内容要提前备课,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辅助教学资源的收集与制作、课堂教学形式的设计等;④设立评价机制。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将准备的内容给同学讲解,其他成员积极配合参与互动,课程结束前分别进行评价打分,施教者对各组参与度打分,各组对施教者打分。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汇总,评出优秀助教学员;⑤教师作为学习者参与到教学中,课程结束前进行点评、讲解。
3.参与式教学的优点。在参与式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师生共同讨论、共同解决问题,因此,参与式教学是一种师生共同推进教学的教学形式。②参与式教学虽不能替代实践教学,但广泛的参与度能大幅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学习的自主性和学习能力也能得以充分挖掘和提升。在参与教学的过程中,学生为了上好自己负责的那节课会努力备课:为了收集信息,光顾久违的图书馆查阅资料;为了争取更多投票,思考如何才能让大家喜欢听、便于理解和学会自己所要传授的知识;为了让课件直观而丰富,进而关注相关的多媒体资料,不断提升多媒体运用水平;为了收集更多有助于教学的材料,更关心身边及社会上与经侦知识有关的案例,更关注和思考新闻或社会现象;为了能更流利地在大家面前表述和讲解,有意识地锻炼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为了让自己自然地面对大家,有意识地锻炼心理素质;对课堂上其他小组的“刁钻”提问,更会随机应变,学会处理突发事件,让理论服务于实践……这种参与式教学,表面上看到的只是角色的转变,实质上却给学生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
4.参与式教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受学生知识水平差异、性格差异、能力差异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理解力、组织力、表达能力不强的学生的教学效果不佳,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学习效果;②普遍存在对知识的运用不够灵活;③各组互评过程中出现评价不当,公平公正有失欠缺。
5.运用参与式教学的反思。
(1)更新观念。第一,这里所指的参与式教学,不仅是指课堂上的参与,还包括课外参与,即从备课到上课再到课后的各个教学环节,都要求学生全程参与;第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角色转换不是完全转变,而应二者兼顾,即教师既是学生也是老师,学生既是教师也是学生。教师并非完全不管课堂,而是由授课主体向主导转变。
(2)整合教学资源。选取教学内容时,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将适合学生讲解、难易适度、实践性较强的知识体系作为“参与式教学”的教学内容。
(3)做好课前指导。在此过程中,不是将课堂完全交予学生,在交予学生之前教师要帮助学生备课。因此,教师不但要自己备好课,还要帮助学生备好课。对学生的教学思路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组织教学资料,理清教学过程。同时,还要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性格特点来设计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长处开展教学。 (4)做好课堂引导。课堂上,教师既是学生,又是教学进度的监督者,更是知识体系把握的监管者。对于学生授课中讲解不到位甚至对错误的词语或观点,应适时纠正。
(5)做好课后辅导。对课堂上学生未能解决的知识,教师可通过QQ、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进行辅导,将重点和难点问题以作业形式留给学生,批改作业后及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反馈和交流,从而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课堂教学之余,笔者尝试通过创建法律学习QQ交流群、将重难点知识上传至微博供学生随时点击观看或下载学习、结合课内教学内容聘请业内专家学者来校讲座、邀请往届优秀学生介绍学习经验等形式,为学生搭建各种学习交流平台。正是通过网络互动、讲座等多种方式的课后交流,及时解决了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课堂教学起到了有益的补充和辅助作用,且在学习交流中更能增进师生情谊。
(6)善于运用多媒体技术及网络平台进行辅助教学。在充分利用QQ、微博等网络交流平台的同时,利用多媒体技术合理开发系统的、完善的网络教学资源也是做好经侦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此外,运用多媒体技术手段扩展课堂教学环境,如将法庭现场通过网络视频技术实时引入课堂,使学生更直观地参与其中,更有助于教学。
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实用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约翰?杜威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参与式教学能较好地体现这一教育原则,对于促进经侦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运用经侦理论指导现实案件的综合运用能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注释:
①引自浙江警察学院侦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Z].
②参与式教学参见网址:http://baike.so.com/doc/3903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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