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作者简介:邵燕,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395
一、翻转课堂的特点
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inverted classroom)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两个阶段颠倒顺序,按照“先学后教”的方式组织教学。学生先通过视频等材料自主学习,然后通过线上线下一系列的活动巩固、内化所学的知识。
翻转课堂近些年在美国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者普遍认为翻转课堂在大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课堂氛围以及知识内化等方面均比传统课题更有优势。目前我国不少大学也逐渐引入和借鉴这种教学模式,引发了教育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
但翻转课堂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模式,更是一种教学理念,它不仅需要技术,还需要合适的环境,并非简单移植,也不是任何课程、任何情境都能有效适用。乔纳森?伯尔曼和亚伦?萨姆斯认为,需要学生识记和理解的知识性内容适合进行翻转教学,而理论性和探究性过强的不适用。还有研究表明:翻转课堂相对于传统教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激发学习动机、培养学习自主性和团队合作等方面,而在概念原理类知识的教学效果上并不比传统教学更有优势。也就是说,只有当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和优势与某一课程或者内容的教学需要高度契合的时候,翻转课堂才能发挥最佳效果。
二、翻转课堂在法学本科教学中的适用性
法学本科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当前法学本科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培养结果与现实需求之间的错位,也不符合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需要。而转变教学理念、变革教学方法是实现法学教育目标的最佳途径。根据翻转课堂的特点,法学本科教育从总体上看适合采用这种教学模式。
首先,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多,传统课堂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法学本科课程既需要理论学习,又需要通过大量的案例、视频等材料辅助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但传统教学模式下,课堂教学有限的课时量往往只能满足基本的理论讲解,因此教师不得不舍弃部分内容,既有损于知识传播的完整,也影响了内容的丰富性和课堂的生动性。此外,课堂时间只够教师完成基本的授课任务,而没有过多的时间让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无法锻炼学生的思维。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大的优势就是突破时空限制,大量的内容可以由学生在课前自学,解决了课时量不足、内容受限的问题。教师可以通过文本、音频、视频、图片等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料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则可以自行安排学习时间、进度和节奏,极大地拓展了学习的空间,也使学生有充分消化知识和锻炼思维的时间。
其次,统一的教学内容和单一的评价标准不能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法学本科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比较多元,有的希望考研,继续从事理论学习和研究,有的希望从事实务工作。到了大学三年级,有的学生要参加司法考试,有的则全心准备考研。需求不同导致学习的方向和重点不同。
但传统课堂通常是大班教学,无法根据学生的需要进行分层教育,更无法因材施教。评价标准也非常单一,难以体现多元化、个性化的学习效果。翻转课堂正好可以改变这种一刀切的学习和评价模式。教师可以将学习内容分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除了完成基本知识点和学习任务外,学生还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习资料。这样既照顾到了学生在学习水平和学习需求上的差异,也可以让学生将时间和精力集中用在实现自己的目标上。
最后,传统法学教育难以满足实践技能的培养。法学是一门应用型的学科,法学本科教育不仅要培养理论研究人才,更重要的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而传统课堂因为观念和课时的限制,只能把重点放在理论教学上,缺乏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尽管很多学校已经重视到这个问题,并且通过开设模拟法庭、案例教学、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培养,在一定程度上训练了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但因为时间和人数的原因,无法让每一个学生从这些课中得到充分的锻炼,而且实践课程没有与传统课程紧密衔接,因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割裂了法学教育的整体性。
翻转课堂在传授知识点的同时,通过给学生布置案例分析、小组任务、设置角色等方式,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应用法律,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锻炼了实践操作能力,又培养了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这些都是合格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而且该模式不受人数、时空的限制,学生可以反复经常地练习,不断强化巩固知识和能力。
综上,翻转课堂可以给法学本科教育增加更加丰富的教学内容和个性化的培养,更有利于实现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因此法学本科教学适合采取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
三、法学本科翻转课堂的设计
翻转课堂的设计必须要符合法学本科教学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所有的教学设计都要围绕着这个目标进行。此外,翻转课堂需要设计一个包含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完整方案,只有线上线下两部分衔接顺畅,紧密配合,才能发挥翻转课堂的作用。
(一)翻转课堂的线上教学
线上教学就是课前自学部分,需要由微视频、其他学习资料和学习任务等几部分组成。学生通过观看视频和各种教学资料,掌握基本知识点,然后通过完成线上作业和任务,初步完成对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制作微视频是重要一环。微视频时间通常控制在10分钟以内,把传统45分钟一课时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若干个知识点,将知识点高度浓缩,避免学习疲劳,并配有针对性练习对知识点加以巩固。在录制微视频时,教师要考虑什么样的教态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知识讲解是否清楚透彻,内容安排是否合理?此外,在观看视频之前,教师可以先设计一些引导性的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会更有针对性。 其他学习资料在需要掌握的知识范围内要尽可能丰富,包括课件、案例、法条、网页链接、参考著作和论文等。学生可以根据教师的要求和自己的需要选择学习。
学习任务的布置既要检验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要考查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在类型上应当多元化,包括案例分析、理论思考题等;做题方式应当有独立完成和团队合作两种,并设定完成日期。在团队合作项目中,教师只需要设定完成的条件和目标,中间环节应交由学生自行安排,包括任务分工、工作量的计算、分数的分配等,这样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也锻炼了学生的组织、协调、合作能力和人际交往的能力。
(二)翻转课堂的线下教学
线下教学即课堂教学部分,该部分不仅是对线上学习的答疑、检验和查漏补缺,更是对知识的深化,是实现知识内化的关键环节。在课堂上,教师主要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指导学生实现知识的内化和运用。首先,教师要对学生在线上学习时反映的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对于典型问题在课堂上统一解答,个别同学的问题可以线上单独解答;其次,检验学习成果的问题或任务可以由教师提前在线上布置,学生课前准备,上课时进行展示。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提问、分组讨论、辩论、报告、角色扮演等。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细心发现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把相关内容的难点、重点加以强化巩固,深化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内化。当然,教师的指导应当以提供思路和方法为主,引导学生独立寻找答案,帮助学生建构知识体系,掌握学习方法。
(三)对学生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往往会起到导向作用,是翻转课堂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翻转课堂不仅要实现教学方式的转变,也要将传统教学模式中较单一的评价标准变为综合性标准;不仅要考虑考试成绩,更应对注重学习过程的评价。学生不再是一考定终身,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给学生打分,包括线上学习记录、线上作业的完成情况、小组任务的表现、课堂表现、测试题、师生交流的反馈等,并且适当考虑个体差异。此外,引入同伴评价机制,让学生根据同学在项目中的分工、完成情况、责任承担等指标进行互评,这样的评价更加真实公平,也有助于同学间合作互助,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这种多元化、多层次的评价标准可以让学生更加重视学习的过程,激发学习的主动性。
(四)师生交流互动
传统课堂中,教师由于课时限制或者教育观念、教学方法等原因,与学生交流较少,甚至从不交流,导致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缺少兴趣。翻转课堂改变了学习流程,要求学生在课前自学,因此要保证学习质量,教师就需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需求,于是师生之间的交流就变得格外重要。除了课堂教学部分的交流,其他方式的交流也很有必要。比如可以通过线上系统或者社交网络,对于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进行单独指导,对于个别学生的疑问在线解答等等。相对于课堂交流,这种交流更加体现个性化教学,更能满足因材施教的需要。
有效的交流是对学生学习状况的深层次观察,可以及时在学习方法和态度上指导学生,并及时对自己的教学方式和内容进行反思与调整。随着网络技术和交流工具的增加,师生间的交流也更加便利,比如教师可以通过网上问卷获得学习反馈和评价,还可以利用网上数据的统计来分析学生学习的状况,识别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和困难。这样的交流互动是传统教学所无法实现的,更容易达到有效学习的教学目标。当然,要想使交流获取最真实的信息,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教师需要给学生营造一种尊重平等的交流环境,这样学生才能畅所欲言,说出自己的困惑和疑问,展示和分享自己的学习体验。
总之,翻转课堂是信息技术与学习理论的深度融合。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对创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的要求。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和翻转课堂的目标相契合,引入这种教学模式有利于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当然,在实践操作中不能盲目实施,需要事前认真调研和设计,做到教师、学生、技术、环境等多方面的良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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