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一、要树立综合康复的理念
我国特殊教育专家朴永馨教授曾指出:“弱智教育的课程要更多地适合教育对象的特点,不能以学科或变相学科为本。中重度的弱智学生更要以实际能力的训练领域为主,而不是以普通教育的学科为主”。据此,在制定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标准以及实施课程计划时,首先要分析障碍儿童的特点(如障碍的类型与程度)以及其机能、知识、技能、社会行为与态度等的现有发展水平。其次,要考虑适应现代社会生存与生活的基本需求。从智障儿童自身发展需要来说,智能障碍儿童身心功能的康复比单纯的知识传授更为重要,它是智障儿童各种能力顺利发展的基础。从实际情况来看,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弱智儿童教育的课程和教学基本上是遵循着普通教育的模式。目前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智障学生多数是中度智障儿童。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中残联的分级规定中说明,中、重度智障儿童是“可训练”型的,而非“可教育”型的。对他们来说,文化知识的学习只是智能康复和智能开发的辅助性目标。据有关调查表明:即使在上海这样的发达城市,大多数障碍儿童在进入以培智为主的特校之前,并未接受过正规与科学的康复训练。
学校应该是智障儿童康复的主要场所,学校应该为智障儿童提供全面的特殊教育服务,学校教师或康复专业人员应该是学生教育与康复的主要力量,这也是我国培智教育今后发展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当前的培智教育很大程度上就是对智障儿童的康复教育。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就是要以医学康复、心理康复、教育康复、社会康复以及职业康复为手段,来满足社会与学生生存的需要。鉴于此,我们认为:目前我国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在医教结合课程框架的基础上,还应以综合康复的理念进行课程的整合。
二、要践行康复课程与学科课程的整合
以培智为主的特校的课程结构由三个板块构成,即:康复训练类课程、文化基础类课程、劳动技能类课程。其中,康复训练类课程是文化类课程实施的基础和载体。障碍儿童学习文化,需要具备最基本的运动、感知、认知、言语语言和沟通交流等能力,康复训练课程的内容可渗透部分文化学习的内容。文化类课程的学习又是进一步发展这些能力的重要途径。两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能有效促进障碍儿童各项能力的发展。在康复理念指导下的培智语文教学中,教师应深入挖掘教学过程中蕴含的康复机会,在文化知识教学的同时根据学生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当的康复训练。比如在课堂问答中开展言语、语言康复训练;在看图识字教学中开展视觉康复训练;在书写教学中开展手指精细动作康复训练;在多媒体辅助教学中开展多感官协调康复训练……把康复技术与语文教学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语文课堂的康复功能,实现康复课程与语文课程的有效整合,尽可能促进智障学生的健康发展。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各学科都应该并能够在文化知识教学中恰当应用康复技术,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比如在(数学)点数教学中开展口手协调能力康复训练;在(体育)广播操教学中开展身体平衡、协调能力康复训练;在音乐教学中开展听觉分辨能力、语言、记忆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我们这里提出的康复课程与语文课程的整合不能被简单理解为“康复渗透”。在当前的培智语文课堂上,有些教师在文化知识教学的同时也有一些康复训练活动,但就笔者在与一些老师的访谈中所了解,多数教师在学科课堂上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是为实现文化知识教学目标而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多数老师的头脑中,“学科本位”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没有从观念上形成“培智教育就是康复教育”的教学理念。而我们的培智教育所需要确立的正是这样一种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的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核心,一切教学活动必须围绕它、指向它、实现它。只有真正树立“以康复训练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把康复目标纳入到学科教学目标体系之中,才能让教师对教学活动的自主性和目的性进行理性思考,使当前学科课堂上的康复活动成一种有意识的教学行为,实现康复课程与学科课程的整合。
三、要把握特校语文课堂教学的评价方式
在当前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学科教学评价中,依然是以学生的学科考试成绩为考评师生的主要依据。这样的评价体系直接影响(甚至是限制)着教师的教学行为――从教学目标的制定到教学计划的实施也都仅仅围绕着学科知识进行,从而阻碍了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学科课程与康复训练课程的有效整合。因此,以培智为主的特校作为普通学校的不可或缺的一份子也应积极探索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语文整合课程评价的改革,构建符合整合课改理念的评价内容,试行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语文评价的新方法,形成促进智障学生发展、提高智障学生语文素养的评价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语文课程评价的导向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学目标的制定和教学行为的实施。就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语文课程整合评价而言,要想把康复课程与语文课程有效整合,就必须改革当前“知识本位”的评价体系,把课堂上的康复训练和对学生的康复效果纳入到语文课程评价体系之中,引导教师自觉依据教学内容相机开展康复训练,真正把康复课程与语文课程的整合落实到教学实践中。根据以培智为主的特校学生的特点,我们主张:就课程而言,应坚持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就学生个体而言,应采用动态评价的原则。形成性评价是对课程设计、课程实施的各阶段进行评价,发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不断完善课程设置与实施积累经验。对于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课程整合来说,有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探索与解决,因此形成性评价至关重要。终结性评价是指课程实施后就课程本身的有效性进行的整体评价,它对课程是否继续执行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执行等问题作出决定。两者的结合对完善已有课程,开发新课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由于智障儿童个体间异质性极高,因此,对其评价形式要采用个别化评价,评价方式要采用动态评价。评价标准要以个体纵向发展水平为参照,而不是以团体横向平均水平为参照。
以康复训练为核心的以培智为主的特校语文教学,教师首先要在头脑中树立起“大康复”理念,在语文等学科教学中把对学生的康复训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康复课程与学科课程整合中对学生开展康复训练,使智障生机体在学校教育下尽可能达到最佳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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