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2005年起,安徽省参加了在中央电大主导下的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又以省开课程考核改革的形式推行了网络环境下的课程考核工作。本文以此为背景,对网络考核环境下的课程教学设计情况加以阐述。
一、网络考核环境下法学类课程教学设计情况概述
(一)课程考核设计的基本情况
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学活动的指挥棒。安徽省目前法学专业课程基于网络的考核(以下简称为“网考”)主要包括利用网络的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为“形考”)和基于网络的终结性考核两大类,前者又可分为包括对各项学习过程考察的综合形考与单纯网考的形考两类。依形考所占比重不同,可以分为百分百形考、形考与终结性考核双及格以及形考与终结性考核合成三类。第一类主要是《中国法律思想史》《民法专题》等省开课程;第二类主要是部分参与中央电大基于网络考核的课程;第三种考核类型占课程绝大多数,在具体终结性考核方法上又有纸质考核与网络考核之分。从网考设计方案看,在考核内容上有主观型考核(如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与客观型考核(如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之别;考核方式有交互性考核(如主题研讨)与独立性考核(如终结性考核)之分。
(二)课程教学设计的基本情况
教学设计是依据对学习者学习需要的分析,提出问题解决方案,优化学生自主学习教学过程的导学性文件。目前的教学设计多是按照学生与学习需求分析、设定学习目标、课程内容分析、教学资源设计、教学过程与支持服务设计、学习测评设计与课程教学设计中的相关管理问题的框架构建,基本可以满足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与学习途径的需求。但能够结合网考环境展开具体教学指导的未能多见,有的甚至还是传统教学设计的沿用,不但不能起到指导作用,反有误导之嫌。教学设计建立在教师对教学内容准确把握之上的,需要有着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深入理解,在较为全面地掌握学生学习基础、学习难点与学习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对应指引。
二、当前网络考核课程教学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设计个性化不足
法学类课程在内容和类型上有着较大区别,而现有教学设计方案基本上是固定程式的编排,无论是统设课程、省开课程,理论性课程、实务性课程,在教学环节设计、教学过程组织上多数未能体现出个性化指导,更谈不上基于网络考核在教学中的特殊安排。
(二)教学设计方案落实欠缺
以《商法》课程为例,中央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主要侧重点于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资源的介绍与安排;安徽电大教学一体化设计方案在上级教学设计基础上,细化教学过程的安排――具体到面授、网上讨论(活动)等环节的课时等。可实践中,有的教学点仅安排3―4次上机作业辅导课,这不但使得教学设计方案流于形式,更是违背了开放教育教学初衷。在省开课的教学过程中更常出现仅安排一两次专题辅导,甚至以一纸作业代替课程教学过程的现象,反应出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三)教学自身存在的问题
固然有着教学水平发展不平衡、基层电大设备与人员管理不到位、远程教育理念相对滞后等因素的影响,但教学本身也存有短板。
1.教学资源规划不合理。目前三级电大在线都承担着教学功能,但各自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上没能有效区分。下级电大基本上照搬上级电大教学内容,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交互未能真正实现。再或同一课程中央电大主讲教师、省校责任教师、市级电大授课教师分别进行课程讲授或课件制作,造成了学习者学习过程中的教学资源选择障碍,而这靠各出其门的教学设计是无法解决的。
2.教学平台需整合、升级。目前基于网络的考核一是利用中央电大形成性考核系统,二是利用各级教学点的电大在线平台,两大平台兼容性较差,不便于学生学习。同时,开放教育的成人学生在学习中,学习时间严重碎片化,原有的网页版教学平台已难以满足学习者便捷性与交互性的需求。
3.教学监管难以落实。 教学一体化设计中虽有诸如规定学员需要参加几次网上活动、网络学习最低小时数、发帖最低数等指标监管教学过程,在技术上还通过设置学习平台的自动统计功能来实现监控。但实践中存在大量学生挂网、刷屏、代替操作等无效学习行为,使得网上学习的监管形同虚设;而网络题库中数量有限,内容雷同,难以避免学生套取作业答案或代答的现象。
4.考核方设计尚待优化。课程考核模式创新不够,网考方案不过是传统考核在网络中的翻版,加之试题库容量有限、考核内容与形式欠缺规范化与科学化、过程考核操作性不强等现象,使得基于网络的考核在开放教育教学中的既有功能发挥不足。
三、对教学设计方案优化的几点思考
如前所述,现行教学设计主要包括了七大因素,本文也将据此对法学类课程相关设计方案的优化加以阐述。
(一)教学设计需适应网络考核特点
网络考核下,考核形式转变为无纸化考核;考核题型从客观题型像主观题型过渡;考核内容强调应用性。课程的教学设计应突出教学重点、教学方式、教学环节与安排等方面的变化,对学生提出针对性的指导,使得学生在对课程学习难度、教学难点、课程的特点、考核方式等内容直观了解的基础上,知晓其学习时间、学习精力、学习重点的分布。同时,应更重视教学资源运用指导。经过多年积累,法学类课程一般都配备了文字、视听、网页辅导三大类教学媒体资源,有的还制作有CIA课件或网络课程。文字版教材是学生学习的基础,其他资源对之起到补充、辅助或导学作用。法律的日新月异往往导致法学教材处于一种相对滞后状态,而网页辅导等便捷教学资源的运用就尤为重要。 此外,教学设计中更应突出教学资源利用的规划与指导。教师要结合教学实际对各类资源的特点、内容、效果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合理利用。同时可以结合教学进度安排表引入资源索引,便于学生准确找到学习的最佳资源。网络考核所强调的应用性考核必须建立在知识的有效记忆与理解的基础上,目前法学类课程各类媒体资源分工与协作不够,客观上存在多媒体教学资源与主教材内容简单重复或脱节情况,这无疑制约着教学方案中教学资源的整合运用,不利于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
(二)加强教师的指引、辅助作用
教学设计方案为学习者提供了学习地图,而教学效果最终需要通过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以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体现出来,而这都离不开教师的导学、助学与促学工作。网考课程在心理、形式与难度等方面比传统考核有着较大障碍与难度,学生更需教师的指引与帮助。同时网络考核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适当的学习难度客观上促进了学习自主性的提高,产生了参与讨论、答疑等学习活动的需求。教师应把握良机,帮助学生克服畏难情绪,例如以网上主题讨论(辩论)活动取代固有的网上答疑,教师通过发布选题、细化分工与任务、引导资料收集整理、做好讨论活动的管控与引导、相关知识点的归纳与整理等,给予学生切实的激励与支持。再如以案例教学为手段,适当拓展,帮助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提高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在教学环节上,注意网上与网下的配合;在活动方式上,以知识点展开探究式学习;在时间上,以灵活时间为主固定时间为辅;在形式上,注意交互与协作;在组织上,将事前准备、事中控制与事后总结结合;在测评上,将软、硬性指标相结合,尤其注重软指标的考评作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网络的远程教学优势。同时要结合电大的系统性特点,各级教学活动相互分工、协调,避免因教师各自为政而导致学生学习活动时空上的冲突。
(三)教学评价的优化
客观上,学生普遍对形考活动存在应付情绪,导致出现作业相互抄袭,网上活动敷衍的现象。而网络环境下的考核,客观上给学生设置一些阻碍,促进学生学习自主性。但网考并非一改了之,如单一的客观题考核方式是否符合人文类学科的教学规律需求,是否会引导学生进入机械记忆正确答案的误区等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思考。形式的改变只是开始,如何针对开放教育成人学生学习实际,建立更为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学习评价体系才是问题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进行包括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制定、多种评价方式选择与评价内容结合、学习过程与学习内容考查相结合等内容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基于网络的考核方式改革。
(四)教学管理规范化
教学管理是促进教学设计落实的重要手段,包括了对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情况的双重评价。在网络环境下也必须对教师如网上教学活动的备课、网上活动组织、网上作业评阅、网上答疑等教学与支持服务等行为进行规范。当然,教学本身是一个赋有创造性的活动,在对包括教学设计本身在内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管控的同时,也需给予教师相对宽裕的空间进行教学延展。
(五)教学平台的合理性问题
网络考核是远程教育的趋势,学习平台承担着发布学习任务与资源,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实现学习与考核等教学功能,故而教学平台设计的合理性是教学活动开展的客观保证。现有教学平台存在诸如三级平台整合不足,学生登录繁琐,有的学习任务需多平台登录等问题。此外,网页版教学资源已经相对落后。当下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教学支持服务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手机等智能终端的使用已经成为大势所趋,WAP协议的手机版学习在线与开放教育APP应用软件的使用,可以极大地延伸和扩展学生的学习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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