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法学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一旦选择法学专业,接受法学方面的教育,基本意味着对法学职业生涯的选择,因此,法学教学的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基本理论的传授,使其能够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形成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应变能力。但是在传统的法学教学中,主要的教学方式是教师讲,学生被动接受,属于纯理论教学,缺乏实践,为此,在对法学教学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强调实践的作用,组织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模式,其中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一种实践效果比较明显的教学模式,收效很大。
1.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的意义
1.1 有利于突破传统法学教学的弊端,实现理论向实践的转变,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加快素质教育的步伐。在传统的法学教学中,教学的重点是法学知识和法律条文的传授,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致使很多学生在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的时候,很难适应法律实务。而模拟法庭的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参与法律实践的平台,在模式的环境中了解和掌握具体审判流程,直接面对法律实践,对所学理论进行实践的检验,缩短了教学与法律工作的距离。
1.2 推动教师思想和观念的转变,加快教学方式的转变。在经过模拟法庭的教学后,学生对法庭的景象记忆深刻,体会到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发展,对推动教学模式的转变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1.3 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在传统的教学中,课堂教学气氛比较枯燥乏味,没有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学生学习热情不高。模拟法庭的教学方式使生硬的书本知识变得生动鲜活,学生由被动便主动,学习的积极性被调到,参与性较强,发挥主体意识。
1.4 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模拟法庭教学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形象和生动,提升他们辨别是非的能了,掌握如何在法庭表达意见,进行合理的辩论,同时找出各要素直接的冲突,有助于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同时,模拟法庭的教学为学生锻炼口才,提高分析能力和交际较能力提供平台,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
1.5 增强学生的法律观念,形成依法治国的思想。在模拟法庭的教学中,所选择的案例都来源于生活,会激起学生的共鸣,对他们进行了一定的教育,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参与者也切身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模拟法庭教学在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模拟法庭教学缺乏制度上的保障,课程设置缺少合理性。
2.2 模拟法庭教学在环节上不够完善,只注重法庭内的环节,忽略庭前准备和庭后的材料处理。
2.3 模拟法庭教学中真实性不高,表演性强。
2.4 缺乏充足的教师配备。
3.如何不断完善模拟法庭教学
3.1 保证模拟法庭课程设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对于模拟法庭教学的现状,要将其作为专门的课程进行设置,实现较大的参与性。建议设置36个学时,时间为第七个学期,此时学时已经对基本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学习,接触了法律实务,综合素质提高,具备开展模拟法庭的能力。可以将模拟课程的类型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类型,采取仲裁形式处理纠纷,以达到一定的真实性。
3.2 在教学制度上进行完善,为模拟教学提高保障
将模拟法庭作为必修课,制定配套的大纲,形成可行的测评制度。另外,鉴于课程的实践性特点,要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实现对具体操作的有效指导。
3.3 实现教学环节的完整性,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诉讼进行全过程的模拟
3.3.1 选择合适的案例。在案例的选择上,要避免典型的案例,选择具有一定争议的。这样既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也避免形式化。对于案例的选择,教师要进行一定的指导,根据需要对案情作适当的变动,学生也进行积极的参与,有效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3.2 对角色进行分配。根据案情的需要,对涉及的角色进行分配。分配之后,可以有效进行讨论和分析,教师也可参与,但要保证适中,避免太多干预。
3.3.3 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庭之前,要求学生做好相应的诉讼文件。注意对律师代理的授权委托证据和财产的保全、证据的取得与运用等实务的模拟。
3.3.4 在庭审前,要组织观摩活动。观看标准程序的软件,组织学生进行旁听,切实感受司法实践。严格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对诉讼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模拟。在完成模拟以后,教师要指导学生对整个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讲究技巧的运用。学生向教师提交模拟教学的总结,教师根据学生个人陈述,给学生进行评分。对材料的归档是模拟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在完成模拟实践之后,要形成完整的总结性资料,为今后模拟法庭教学的开展积累资料和经验。
3.4 配备专业水平较高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是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如果师资力量薄弱,可以组织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实践和考察。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兼职教师,对模拟法庭教学进行指导。
3.5 对模拟法庭进行系统的研究,实现与相关司法、法律等部门的互动。
当前,虽然很多院校都实行了模拟法庭教学,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认识和探讨的深度不够,影响教学效果。因此,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强化模拟实践教学研究,用理论指导实践。学校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法律机构进行合作,把握法律岗位的发展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模拟法庭教学的内容和方式。
4.结束语
综上,模拟法庭教学是法律专业中实践性较强的一种教学方式。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实践作用,需要完善和健全的制度加以规范和保证,做到科学、合理地评价法庭教学模式的意义。它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一种完善,不能完全代替法学教育的方式,不能过分强调法学教育的应用性,对其理论性和科学性进行否认,只有二者有机的结合,才能促进法学教学的顺利进行,形成崭新的符合科学化和职业化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出更多综合能力强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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