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4--02
自1989年以来,教育部多次颁布普通高校有关艺术教育的文件,把高等院校的艺术教育提上了日程,直至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出台,教育部正式将普通高等学校(非专业艺术院校)的艺术教育,冠以“公共艺术”的称谓。其中音乐类限定性选修课如《音乐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等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与全国部分音乐家谈如何提高大学生音乐素养问题时指出:“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还不单是提高审美能力和陶冶情操等,它对人的智力开发,特别是提高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锻炼表达和解决能力等方面都有帮助。音乐对社会的文明进步有着深远的影响。”他还进一步指出:“我们的高等教育应该为大学生补上这一课。”随着国家的大力提倡,许多高等院校设立了独立的公共艺术部门,开设了教育部所规定的音乐类选修课,但音乐类选修课的开设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不足,还有待改善和提高。笔者从事公共艺术音乐教学已近十年,现就高校音乐公共艺术教学现状及其发展做如下分析:
一、教学现状分析
尽管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对全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领导重视不够、师资条件缺乏、缺失制度保障,使得公共艺术教育在高校中的现状不容乐观。
1.专职师资匮乏
按照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专职教师人数应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据笔者了解,有近五成的高校没有专职音乐教师,真正能够达到要求比例的高校如凤毛麟角。大多综合类高校含有专业的音乐院系,由于专职教师的匮乏,一些专业教师兼职音乐公共课,音乐教师水平可谓高深,但对非音乐类学生的公共艺术教育并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兼职教师往往不够用心,他们更喜欢教授专业的艺术类学生,觉得有成就感,而公共音乐课的教育比较浅,专业教师不太愿意上这种课。相反,一些理工科院校如清华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由于引入了专职音乐公共课教师从教,一心一意做公共艺术,工作反而做得非常好。笔者认为专职教师才是公共音乐课得到保障的最重要的力量。
2.重视力度不够
艺术教育是一门软功夫,基本不产生显性效果,这使得许多学校虽然开设了公共音乐课,但并不受领导重视。由于部分高校领导对公共音乐课认识不够,导致公共艺术教育缺乏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使其处于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工作中存在随意性,间歇性和以活动代替课程,甚至音乐鉴赏课经常放电影的情况。音乐公共课的考试出题、改卷、评分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随意性。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的第四条指出:“各校应按照《学校艺术教育规程》的要求,配备公共艺术教育课程所需的专用教室和器材。”可是据笔者了解,九成以上综合类高校公共音乐课并没有专门的教室,更没有某些特色课程所需的必备常见乐器钢琴,这使得一些想有所作为的想开设特色音乐课的老师没有施展的余地,同时也大大打击了老师们的积极性。
3.课程建设不力
部分高校对教育部“限定性选修课”课程的性质把握不准,音乐公共课课程名称有待规范,门类比较单一,音乐鉴赏课居多,其他音乐类课程偏少;还有的高校对公共艺术课的学科性、知识性、系统性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考试的要求缺乏课程考核的基本内容和学科基础知识,对教材的选用没有统一的标准。
4.课堂教学僵化
由于公共音乐课的授课对象是来自各个学院的不同专业的大学本科生,而公共音乐课的授课教师又多为技巧专业的老师,特别是本校兼职音乐教师。所以,授课教师容易职业习惯地把学院派的对音乐的知识性,技巧性等思维方法带入公共音乐课堂上来,从而导致教师的传授与学生的接受之间巨大的落差与裂痕。这也确实是笔者刚接触公共音乐课时所面临的困境。这就导致公共音乐课上大家所常见到的现象:老师在台上授课,学生在台下埋头做自己专业的作业。
二、改革方案
要把音乐公共艺术教育在综合类高校推广开来,落到实处是一项艰巨的工程,有许多工作要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中去逐一开展。虽有困难和阻力,但并不是无法逾越的鸿沟,笔者根据十年的教学经验和体会对音乐公共艺术教育提出以下改革方案和思路,期盼同仁共同探讨。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专职教师是公共音乐课得到保障的最大力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指出:“为保证艺术选修课程的开设和教学质量,普通高等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公共艺术课程管理部门和教学机构,加强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许多综合类院校虽然设立了“专门”的公共艺术部门,但并没有像公共体育部,公共外语部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出现,处境十分尴尬;虽然直属学校管理却又挂靠在本校的专业院系门下,所以出现很多公共音乐课教师抱怨“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状况出现。以至于出现公共音乐课教师跳槽专业教研室的情况频有发生,公共音乐课教师不仅无增反而有所减少。所以笔者呼吁教育部能否重申指导方针,把高校的公共艺术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分离出来,使其和其他院系有同样的级别,有同样的进人指标计划,那么专职教师的数量不足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责任明确,目标统一,使每一位公共音乐课教师明白自己职责所在。另外,应对专职教师进行一定的激励措施,特别是挂靠专业院系的公共艺术部门,应多组织教师出去观摩交流,既学习了别的学校好的教学经验,不至于成井底之蛙,又可以学以致用,丰富本部门的教学活动。 2.加大领导重视力度
时代的发展和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如果固守那种滞后的大学艺术教育思想观念,必将造成培养对象的思想残缺和审美情趣淡薄,造成学生高分低能,高分低质的情形,使大学生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失去优势。高校领导对公共音乐课的重视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校公共艺术课开展的成败。高校应对公共艺术投入一定的经费,配备专门的教室和教学设备,提供教师们对外交流的机会,积极解决教师们授课所遇到的硬件设施不足的问题。
3.优化课程设
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音乐类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音乐鉴赏》、《戏剧鉴赏》、《戏曲鉴赏》、《舞蹈鉴赏》等。课程的设置是因为需要而存在的,因而公共音乐课与学生存在着需求与条件,目标与现实的矛盾,所以在公共艺术教学实践中,这个矛盾的回避与否对于高校也是一个考验。我们知道大学生的兴趣广泛,思维活跃,求知欲强,而且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个性,所以公共艺术课程的开展必须建立在满足学生对于艺术求知的需求上。譬如,大学生们普遍喜欢唱歌,笔者所在学校就开设了一门《中国民歌听与唱》,这门课既施展了公共音乐课教师的专业特长,又受到了多数非专业学生们的喜爱。诸如此类的特色课程希望在高校开得越多越好,以便满足广大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
4.改善课堂教学
笔者所在的学校自2011年开始每年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本人有幸参与其中,观摩了每一位公共音乐课老师的讲课实况。除了形体课,其他诸如《音乐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之类的课程,如果不是讲课中播放有音乐片段,你很难看出这是一节音乐课,几乎没有互动,课堂死气沉沉,甚至有的老师坐在多媒体设备前念教材。有的选修课学生说:“音乐课无非如此,做作业罢了。”这确实是公共音乐课教学的悲哀。公共音乐课的教师不应以单纯灌输者的身份出现在课堂上,这样对于非专业的大学生尤其没有吸引力,甚至出现大量学生逃课的情况。公共音乐课教师应以教学设计者、组织者、启发者、激励者和示范者的多重角色集于一身,在教学实践中发挥教师的主导性作用,与学生产生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比如音乐课中讲到传统民歌劳动号子时不只是播放劳动号子的音频,可以采纳教师亲自唱给学生的形式,甚至可以教唱几句,不仅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学生会把这个知识点记得更牢固。
公共音乐课教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本文针对目前综合类院校公共音乐课教学体系中的不完善方面提出了一些设想, 当然, 这些设想还需要落实到实践中, 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修正, 使之渐趋完善。各高等院校把音乐艺术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我国的艺术教育事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大学生的艺术素质必将会有明显提高!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xueqianjiaoyu/235589.html上一篇:现阶段对外汉语教学的教材分析
下一篇:多模态PPT 与大学英语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