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公平性缺失和督导工作本身人文性缺失的现状,要求凸显学前教育督导的人文性,这就需要培养督导者的理性自觉,构建人文意蕴的督导体系,形成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
人文性,即富含人文精神、人文关怀的一种特性,是与工具性、功利性等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作为教育督导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督导起步较晚,也就是近几年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法规出台后,才走向“正规化”的轨道。迄今为止,我国对教育督导的人文性尚缺乏系统和深入的研究,有关学前教育督导实施及其人文性的凸显更是如此。本文以福州市学前教育督导为个案,就怎样凸显学前教育督导的人文性予以探讨,期待为我国学前教育督导提供新的视角与思维方式。
一、培养督导者的理性自觉
国务院新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指出,实施督导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应当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这就要求督导者需借助科学的手段,从专业角度上系统、科学和全面地搜集信息,并进行合理有效的整理和分析,在这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由于督导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是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因而应纠正以往过分注重监督、检查和评估,不注重凸显督导的服务职能,以往侧重管理和控制,不关注被督导对象的实际需求的缺点,不断树立督导的价值理性。基于此,在督导活动中,督导者的理性自觉就表现为不仅追求求真为宗旨的工具理性,而且追求向善为宗旨的价值理性,并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例如,在学前督导评估中,福州有其自己的做法:力求保证幼儿园、教师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保教工作上,每次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尽可能在常态下通过网上调阅原始资料进行,再配合实地检查进行,尽可能地减轻幼儿园不必要的迎检负担。实际上,从“解放自我”,追求世界普遍性,到尊重他者,尊重差别,提倡多元文化互补,人类一直在不断开发新的理念,以达成更多的、更深层的共通,这也是培养学前教育督导者价值理性自觉的内在要求。近三年,福建省、市、县共同配套新建、改建公办园122所,其中,省市配套资金12484万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42216万元。至2013年底,福州市每个街道都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都有至少一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范围内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人数达到总幼儿数的41.1%。然而,农村公办园收费低,部分专项补助经费如农村学前班每班每年2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对公办幼儿园缺编教师按幼儿园年平均工资标准核拨补助经费等项目,常常存在经费未落实到位现象。不少农村幼儿园每年保教费收入大部分用于支付代课教师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办园条件的改善及教玩具的添置。很大部分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未实现“三独立”,这些园所仍“寄居”在中心小学内,未做到经费、人事独立及园舍的相对独立,幼儿的户外活动与小学生学习生活相互干扰,幼儿园的经费开支仍由中心小学代管和拨放,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归小学管理。由于管理缺乏自主权,幼儿园办园理念及保教质量的提升受到一定的制约。这些都是学前教育督导者价值理性自觉所应关注的问题。
二、构建人文意蕴的督导体系
学前教育督导体系的构建,需要沐浴人文关怀的阳光。正如内尔·诺丁斯著所言,“我们都沉浸在关怀中,关怀是人类的一种存在形式”“人类每时每刻都生活在关怀之中,因此,关怀是生命最真实的存在”。构建沐浴人文关怀的学前督导体系,首先,应突出对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关注。均衡和公平是近几年教育部大力推进的改革举措所遵循的原则,学前教育发展失衡与教育公平相背离。有学者对“2006—2010年我国城乡园所数”、“2010年我国城乡幼儿园师资配置情况”、“2010年省际间学前教育投入的差异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现状的共性问题:一是城乡学前教育差距不断加大。城市幼儿园数量增长高于农村幼儿园数量增长,城乡学前教育普及率差异显著,城乡幼儿园教师总体数量差距悬殊,“师幼比”差距显著导致教师供给严重失衡。二是区域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加剧。不同经济发达水平地区之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差距悬殊,省际间学前教育投入水平差异大。在我国教育财政性经费的总量之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过小,特别是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资源配置结构严重失调。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总体上并没改变学前教育起点不均衡的现状,教育本身的规律也决定了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任重道远。其次,构建人文意蕴督导体系,应力求保障学前教育督导的公正客观与实事求是,忠于客观事实,不受私人关系影响;不避重就轻,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苗头,力求将问题分析到位,不浮于表层;敢讲真话、实话,不做“可说可不说”,或是“说了等于没说”的模棱两可的评论;既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又要对已有的成绩充分肯定,“督”和“导”都要准确,帮助被督导对象分析、解决问题。因而,学前教育督导应将幼儿园的进步作为督导起点和终点。在督导方式上,改变过去的命令式与强制式,逐步向启发式、民主式转变;在督导内容上,不断细化与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增强可操作性,并增加能反映不同幼儿园发展水平的弹性指标,力求通过督导发现进步,体现督导的公平和激励;注重“跟进式”过程督导,掌握幼儿园日常管理的真实常态,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在幼儿园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与规范化的转变中提供指导与服务;在督导方法上,灵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做法,力求能客观、全面反映幼儿园的真实发展水平,并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幼儿园的发展;在督政与督学、督与导、自评与他评等关系的处理上不断强化和凸显人文意蕴。目前,我国大部分地方的督导部门对督导评估工具的开发还不完善和成熟,还需要不断改进与开发科学、专业的评估工具,才能确保在评估过程中获得全面客观、真实有效的信息,才能准确地观测和衡量被督导对象的即时状态及其进步的程度,这样的督导结论才能使对方信服。《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中强调“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和结果,不断提高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样适用于学前教育。督导部门可逐步开始开展适用于学前教育阶段的质量检测,并将质量监测应用到学前教育督导领域以准确、客观判断学前教育的结果均衡。随着学前教育的快速发展,幼儿一日活动教学理念、教育教学管理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幼儿园新规程颁布后,幼儿在学校内的生活情况以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是否符合新规程理念,在贯彻新理念过程中是否有不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问题等,这些对不在幼儿园工作的督导人员来说,不一定会看得准,摸得透,因此必须建立督导专家库,扩大督导队伍。督导专家库成员从幼儿园园长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遴选。除专职督学外,注重吸收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学前教育专家共同参与督导工作,这样参与督导的学前教育专家多,学科力量强,专业配套,才能有效确保督导工作的质量。
三、形成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
督导工作的制度规范,涉及到组织规范、文化规范、研究规范和关系规范几个方面,其价值在于让督导者对规范的遵从逐渐内化为督导工作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首先,组织规范。组织规范的形成一方面在于组织原则的确立,另一方面在于明确教育督导的实际规程与程序。诚信、公正、高效、廉洁的督导组织原则的确立有利于督导走上科学化轨道。诚信体现督导者在信任与合作基础上派生出真诚相待、相互尊重、彼此信任等诚信规范;公正客观,避免主观和偏见。督导组织机构的重要职能在于在复杂的督导实践中明确督导的实施制度、操作规程与程序。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实际行动让督导理念和价值取向得以落实,操作程序规程则是实际行动得以日常化和具体化的行动指南。对此,福州通过精心设计督导方案、合理组织督导队伍、细致开展督导检查、客观作出督导分析的专项督导方法与程序值得借鉴。其次,文化规范。督导活动是一种文化行为,事实上,作为存在,督导文化在其内部结构上做出了相应的表达:内蕴着一定价值取向的测评工具、调查报告等都是物态性督导文化的体现;督导组织制定的系列制度是制度性文化的体现;教育督导有其自己的文化精神,它“包含着公平、效率、人本的要素,三者组成了教育督导伦理精神的内核”。对行为的评判与“该不该做”的规定是行为性文化的表征。基于此,督导部门应通过长期、持续的督导实践,不断培养文化氛围,形成自身独特的文化内涵,逐步构建起组织文化,并且不断提升督导人员自身的文化素养,确立督导人员共同尊奉的理念、价值观、工作行为规范和共享的价值观等。其三,研究规范。教育督导理论和实践情景的复杂决定督导工作同时具有实践和研究两种特性,督导者既是实践者又是研究者,应同时具备实践者和研究者两种角色品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研究意识和研究能力。督导活动中,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收集资料、合作探讨、自我反思、多方总结中解决实际问题。其四,关系规范。对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阶段性工作要求而言,教育督导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但是,督导者与督导对象之间不是压制与被压制,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第一,在督导者与督导对象之间构建互为主体、相互尊重的平等关系。其次,督导者需认识到被督导对象与自己有平等的人格,设身处地地理解他人的处境和要求。再次,具有合作观念,督导人员与被检查督导对象之间应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坚守诚信,建立起督导双方平等且自愿的合作关系。最后,应具有角色意识,遵从幼儿园的实际发展需求,承担和履行各种不同角色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如服务者、研究者、管理者等。
作者:苏宓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6年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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