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学前教育
幼儿期是人一生中发展最迅速、最基础的时期,让幼儿有一个幸福、快乐、健康、安全的人生是所有家长和教师的美好愿望。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又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对于幼儿来说,常常不能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以致诱发危险因素。在灾害中,幼儿往往受害最大。因此,幼儿只有掌握了意外自护的初步常识,才能更好地抵御灾害,避免受到伤害,所以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就尤为重要。
幼儿园是幼儿群居场所,头等大事就是安全,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谈得到教育,孩子才能开心地在幼儿园成长。但是对于缺乏生活经验的幼儿来说,现实生活中会有很多安全问题围绕着他们。
二、幼儿园幼儿安全自护意识薄弱的表现
1.摔伤、碰伤或挤伤
2.扎伤或戳伤
3.烫伤或烧伤
三、幼儿园开展幼儿安全自护能力培养的方法
幼儿园要尽量保证有足够的场地与设施供孩子户外活动使用,也尽量维持设施能提供给孩子以运动经验获得的功能,创设充满“危险”的环境,让孩子亲身体验这些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活动场地、游戏设施的危险性,或在恰当的时候给孩子适当的安全提醒,对幼儿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
培养幼儿的安全自护能力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常规习惯开始。首先要让幼儿明确一日生活中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知道怎样做才对,怎样做不对。幼儿年龄小,自觉性和自制力都比较差,而习惯的养成又不是一两次教育就能奏效的。因此,教师除了提出要求和教给幼儿方法外,还应注意督促和检查,经常提醒,使幼儿良好的习惯不断得到强化,逐步形成自觉的行为。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但他们的身心发展水平较低,行为缺乏理智,易受情绪的影响,若不经常进行教育,并利用游戏规则约束,则可能造成意外事故。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通过《有人问路怎么办》《我家住在哪儿》等活动,教育幼儿不要随便离开集体,要和大家在一起。
在培养幼儿安全自护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应要求家长配合进行一致性的教育。因为,相当一部分“自我保护”教育的内容存在于家庭中,教师不便进行具体指导。因此,我们开展了数次家长课堂活动,将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介绍给家长,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在父母的帮助下,掌握在家中的一些安全自护知识。幼儿家庭与幼儿园密切配合,是幼儿健康、安全成长的必要保证。
总之,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平安。因此,每个幼教工作者及家长都应防患于未然,去除一切可能发生在幼儿身边的危险因素,时时、处处、事事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平安、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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