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研究生论文
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是必要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二者之一。运用概念分析法,通过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比对得出结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对科研者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研究生是未来的科研者。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可以防患于未然,有效预防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因此,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已经比较普遍地在研究生中间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我国有部分高校也已经对研究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但总的说来,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我国开展得还不够普遍,成效也不够显著。究其原因,从认识根源来看,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还没有真正弄清楚。
一、问题提出:为什么要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简单地讲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属性。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属性是什么?为什么要探讨这个问题?首先,根据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我们知道,理论指导实践,只有深刻地认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我们才能有效地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实践。一项教育实践的根本性质决定着该项教育实践的目的和手段以及运行机制等,属于教育实践中最深层次的必然性。离开了对这种必然性的认识,我们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根本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效。所以,为了有效地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践,我们首先要认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这是从理论上得到的一个合理的推论。
当然,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根本性质的必要性还在于解决这个问题有比较急迫的现实需求。在我国,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进行不同定位在实践中会直接产生很不相同的效果。比如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则它须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特别是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由于这三个文件规定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数量和课程学时都非常有限,因此实践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要采取课程教育的形式将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此外,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属于意识形态教育,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有很强的对立性,因此如果我们把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思想政治教育,人们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会不自觉地把我们的科研诚信教育和西方的科研诚信教育对立起来,从而直接影响我们借鉴西方科研诚信教育的经验。另一种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把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职业道德教育,那它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就会和前一种观点产生的效果很不不同。首先,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因此就不需要严格执行前述三个文件的规定,高校要开设相关的课程也因此相对自由一些。此外,由于职业道德教育的意识形态色彩淡了许多,人们在借鉴西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经验的时候拒斥的心理就会小些,迈出的步子因此就会更大些。由此可见,不仅理论上有要求,实践也迫切地需要我们去弄清研究生科研诚信教信教育的根本性质。
二、观点分歧: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两种常见观点
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有两种常见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另一种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提出这两种观点都比较自然。因为直观地来看,科研诚信的核心是诚信,而诚信乃是一种道德品质。作为一种道德品质,诚信也因此属于人的思想范围。所以把科研诚信教育归为思想政治教育至少从表面看来是有道理的。至于把科研诚信当作一种职业道德,进而提出科研诚信教育乃是一种职业道德教育,这当然也是一种合理的逻辑。所以对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人们提出上述两种观点这都不足为奇。
在学术界,持有上述两种观点的学者也确实都存在。比如有的学者提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道德素质是其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内容之一,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影响着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而影响一个人的综合素质;”[1]也有的学者提出“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主要应根据研究生实际存在的道德素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道德)教育。”[2]这类观点显然是把科研诚信或者说科研道德教育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当然,也有的学者认为“研究生阶段的素质教育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把科研道德素质教育、诚信教育作为重要的德育教育内容,贯彻到研究生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切实强化科研道德意识、诚信意识;”[3]还有学者认为我国高校中“有些学校根本没有开展学术道德教育,也没有建立学术道德相关的行为规范,或是虽有这些规范但并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或威慑作用。”[4]可见,这类观点则明确地或暗含地把科研诚信教育看作是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职业道德教育。
当然,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性质,除了上述两种常见观点之外,其它观点也并不缺乏。只是别的这些观点都很容易反驳,并不值得后面我们进行深入地分析。比如有观点认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一回事。这种观点完全站不住脚。因为前面我们指出过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和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在实践中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两者是一回事,又怎么能产生完全不同的后果呢?还有的观点把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混同起来,这就更不值一驳了。排除了其它观点,所以我们认为关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正确观点就存在于上述两种常见观点之中,因此后面我们也主要针对这两种观点进行批判分析。
三、批判分析: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认为最好的办法是采用概念分析法。如果科研诚信教育概念的内涵和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符合,那它就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科研诚信教育概念的内涵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符合,那它就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因此,这部分我们主要采用概念分析法来批判地分析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问题。
首先要分析的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概念。根据权威的定义,“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5]应该说,这个定义反映了我国学术界有一种将思想政治教育泛化的趋势,它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中增加了社会群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中增加了道德规范。但就是从这样一个相对泛化的定义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思想观念和政治观点依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从这个定义指出的思想政治教育目的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乃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所以有学者明确指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和实质性追求。”[6]还有学者更加明确地指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和特定内涵的词汇,思想政治教育概念中的思想,并不是思想工作的全部,而是无产阶级思想工作中的政治性部分;政治也不是政治工作的全部,而是政治工作中的思想部分……”[7]由此可见,在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内涵中,教育内容是具有政治性的思想,是典型的意识形态;教育主体则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教育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民或阶级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的这些内涵可以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延,它应当指称的是政府或政党开展的那些为提高公民或阶级成员思想政治素质的以传授政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所有教育实践活动。至于不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进行的,或者不是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这个目的的,或者不以传授政治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则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外延。
接下来要分析的是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如果成立的话,那很明显它是职业道德教育这个属概念的种概念,因此可以先分析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职业道德教育简单地讲就是职业道德的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内容即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中或劳动中行为规范的总和[8]。可见,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这两个概念本身还是简洁明了的。不过,我们前面提到过,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两者比较容易混淆,不少人认为职业道德教育就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如果是这样的话,论文这部分进行分析的前提,即科研诚信教育要么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就不成立了。所以我们在这里要进一步澄清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又在于职业道德和道德的关系。主张职业道德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推理的逻辑通常是:职业道德属于道德的一种,而道德又是一种意识形态,道德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职业道德教育也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种推理逻辑存在两个错误:其一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内容即具有政治性的思想扩大为全部意识形态,而实际上只有典型的意识形态才具有政治性,因而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其二是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主体必须是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道德虽然属于意识形态的一类,但道德本身也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种。三种道德中只有社会公德属于典型的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相反,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属于典型的意识形态,基本没有政治色彩,因此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特别是职业道德教育一般由包括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在内的职业共同体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等职业共同体都不是政治性组织,因此职业道德教育也不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由政府或政党等政治性组织开展的条件。所以,职业道德教育并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它们是两个平行的概念。
明确了属概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乃是包括行业协会、学校和企业在内的职业共同体开展的职业道德培训,那么种概念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如果成立的话,就可以采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来确定它的内涵。那么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是否成立呢?关键就看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是否存在,如果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存在,那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就成立。然而科技职业和科技职业道德这两者的存在也可以说是一回事,因为存在职业就存在职业道德,存在职业道德就存在职业。西方有学者指出,职业存在的条件有五个:第一,职业必须提供一种重要的公共服务;第二,职业必须包含建立在理论或实践基础上的技能;第三,职业必须具有独特的需要逐步成文化的道德规范;第四,职业为了招新和训练需要组织和规则;第五,职业成员为了有效实践需要高度自治[9]。一个职业如果存在需要具备上述五个条件的全部或至少大部,特别是第三个条件必须具备。科技职业除了第三个条件之外,具备其它四个条件是显而易见的,不必多说。所以现在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科技职业道德是否存在?1942年,美国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R.K.默顿发表《论科学与民主》一文,提出“四种制度上必需的规范——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态度,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特质。”[10]一般认为,默顿在这里第一次明确地概括了科学的职业道德。当然并不是说科学职业道德1942年才出现。默顿的概括只是进一步证明科学职业道德确实存在。至于工程和技术的职业道德的存在则是一个更加明显的事实。在西方,甚至像软件这样的行业,人们都已经在探讨要将该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化的问题了[11]。科技职业道德确实存在,世界性的或各个国家的科技协会、科学院和工程院等科技共同体组织一般都有章程,这些章程其实就是成文化的科技职业道德。所以,可以断定,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概念是成立的。因此,运用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确定,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包括各类科技协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在内的科技共同体所开展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根据这个定义所表达的内涵,科技协会、大学、科研机构以及企业等各类科技共同体组织开展的所有科技职业道德培训都包括在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外延之内。
分析了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最后我们来分析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本身的内涵并和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比对,从而判断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到底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是高校对在校研究生开展的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研诚信教育的一种,因此明确了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就会很容易明确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而要明确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关键又在于明确科研诚信的内涵。根据中国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编写的《科研诚信知识读本》,“科研诚信,也可称为科学诚信或学术诚信,指科研工作者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12]由这个定义可见,科研诚信并不是诚信这种社会公德笼统地运用到科研之中,而是要求科技工作者在掌握并认同的基础上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中真正做到诚信。而这里讲的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这些其实就是科技职业道德,它有丰富的内容,需要学习和培训才能掌握。所以说,科研诚信教育实际上培训的是整个科技职业道德体系,而不是简单地空谈在科研中要讲诚信。由此我们可以给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定义: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是由高校开展的对在校研究生进行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
由于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核心内容是科技职业道德而不是社会公德,因此它几乎没有什么政治性,也不属于一种意识形态教育,特别是实施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高校在这里代表的主要是科技共同体而不是政府或政党这些政治性组织,所以很明显科研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符合。因此,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排除了思想政治教育,当然我们已经可以断言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了,不过我们还需要将两者进行内涵和外延的对比来加以检验。前面已经论述了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乃是各类科技共同体开展的科技职业道德培训。而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正是高校代表科技共同体对研究生进行的一种科技职业道德培训。由此可见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相符合。从外延来看,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各类科技共同体开展的所有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当然也包括高校开展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内涵和外延都符合,所以现在可以下结论说,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而这也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
四、本文结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
论文一开始我们提出探讨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性质的必要性,接下来从分析常见观点入手,指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要么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要么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最后运用概念分析法,通过分析和比对思想政治教育、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和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三个概念得出结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根本性质就是——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这个结论至少从两个方面给予我们重要启示。
一方面的启示来自于我们澄清了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弄清了,和很多人所误解的相反,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并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首先意味着我国一些教育工作者把对研究生进行科研诚信教育的任务完全交给目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极不妥当的,目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根本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这不仅是因为目前的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无论是课目还是课时都极其有限,更主要是因为教育性质不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无法代替研究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另外,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不属于思想政治教育这也意味着它并不直接受2010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的约束。因此,那些准备大力开展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高校和教育工作者完全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大胆作为。
另一方面的启示来自于我们对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的肯定。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属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而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不是一种意识形态教育,没有阶级性,而且科技职业道德也世界通用,因此这意味着我们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借鉴科技发达国家的科研诚信教育经验来促进我国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在借鉴他国经验方面,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科技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自不必说,比如美国2002年在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下由美国研究生院委员会启动一项旨在加强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的“负责任研究行为教育”研究与示范项目[13],这样的经验可以直接借鉴,但除此之外,其他相对没有这么发达的国家也有宝贵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西班牙的马德里理工大学把职业道德课程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14],这样的经验也是值得借鉴的。总而言之,当我们把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定位于科技职业道德教育之后,我们就在国内和国外的科研诚信教育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从此可以自由地借鉴国外科研诚信教育的先进经验,大力促进我国的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实践。
作者:郭金明 范君 来源: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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