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中等教育
一、高中信息技术教学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应用思路
1.依从学生最近发展区,厘清评价目标
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目标的设计需要以学生为本位,按照学生最近发展区以及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求、重?c、难点,教师教改要求和课堂设计要求等来考量。只有确保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目标的完整性和针对性,才能保障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教改要求下,评价方式和方法应用的准确性。基于此,建议在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目标设定之前,教师要使用观察法和问卷调查法等来考察学生的身心发展趋向以及现阶段认知要求、水平、知识与技能学习和拓展需求等。毕竟在互联网技术快速普及和推广的当前时代中,学生手机和电脑的操作熟练程度胜于互联网技术初期应用阶段,教师依托于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课本和大纲的教学设定及梳理出的知识点,未必是学生尚未掌握的内容。教师只有按照学生的需求和操作水平,结合大纲进程设定甚至突破大纲设定,即如果大纲进程中的教学内容已经为学生所掌握,教师可以顺延甚至跳跃式教学。
在厘清评价目标的过程中,教师可将教改要求下的培养学生价值观念、知识技能、学习方法、情感态度等要求同步融入到课程目标的设定中,并以此作为学生知识技能及情感态度等可全面发展的前提。由于评价目标的设定直接关系到教学活动的应用有效性,作为判断和检测主要凭据,应该按照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改革及课程特征的设计要求,包含价值观念、知识技能、学习方法、情感态度等目标,并按照课程应用需求,归纳总结成知识型目标、技能型目标、情感型目标三类。
2.分类确定评价维度,精准锁定评价主体
价值观念、知识技能、学习方法、情感态度等作为评价目标时,需要精准锁定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法的应用主体不仅包含学生,还包含社会专业人士和科任教师等。拟提升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评价目标的应用有效性,增加教师与学生互动的几率,就需要教师深入分析评价主体,丰富评价主体,增加学生参与评价的可能性与可行性,鼓励学生在评价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思维能力,表达自己的见解,并借助互评、自评等模式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此要求下,教师可结合教学内容及课下活动设计要求,分配评价主体比率,合理、科学划分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方式权责。
按照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要求,学生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需要依赖于自身已有知识体系,并不断建构新体系,此过程中,教师仅充当支持者和辅助者的角色,对于知识的传递要求及学生的知识获取要求,教师需要考虑到知识传递和完善与评价的关联性,继而在重视成绩评价的过程中,重视多种评价方式的融合应用要求。在评价维度判定方面,每个学生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时,教育环境和学生自身的学习程度对其学习要求和发展要求均具有明显的影响,因此,按照多元智能理论,可将学生作为评价主体时的评价维度,分为三部分,即情感态度、过程方法、知识技能。在教学中按照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特点,教师可预先确定好评价维度,继而在学生个体差异、发展要求差异等的影响下,对不同类别学生使用不同的评价方式,比如对后进生,使用激励和表扬为主的评价方式,以便其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学习中来;中等生使用激励为主,辅助其拓展思路;先进生方面教师可提供书本之外的学习空间及机会。
二、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中多元化评价的应用
1.知识型课程中的应用
作为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基础性教学课程,知识型课程中的内容大都与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概念和知识相关,此类课程学习的目标在于帮助学生明确操作技巧的出处,了解和熟知规律和成因。因此教学讲解可按照常规教学模式,也可融入多媒体教学模式。学生和教师作为评价主体时,评价的内容应该集中在学生对知识的把握情况以及学生学习的态度方面。知识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求相对简单,教师可按照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教材特点,选择学生和教师为主体的多层次新型教学评价模式。
2.技能型课程中的应用
此类课程包含信息加工、网页制作与设计、信息的获取与来源等,其授课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践技能。教学目标的完成基本依靠教师演示、学生自我探索、动手模仿以及讨论交流等形式。作为评价主体依然可选择教师与学生,评价原则设定为熟练性、敏捷性、准确性、应变性。结合此阶段学生学习要求和教学特征,评价方式可选择师生互评与学生自评相结合的模式,考察重点为学生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
综上,除以上两类基础性课程外,还包含创新型课程以及探究型课程等,随着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教改模式的调整,其课程类别将更为丰富,需要的评价主体也必然随之调整,从学生素质教育和操作能力培养等多方面考虑,社会专业人士、同组教师、其他学生等都可作为评价主体引入到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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