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中等教育
英国的中等教育结构一直比较混乱,长期以来虽实行证书制度,但证书种类五花八门,政府很难对中等教育质量做出客观的评价,影响政府对中等教育的管理,以致从60年代起英国中等教育的整体水平明显低于许多发达国家。为此,英国政府组织教育专家、学者研究对策,在广泛征求中学教师、企业雇主、地方教育行政官员的意见后,对中等教育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中等教育评价的基本思想
70年代以来,英国一些学者吸收当今世界教育评价与测量的新的研究成果,探讨适合英国教育、文化背景的教育评价方法,逐渐形成了英国中等教育评价的基本思想。其主要内容是,中等教育评价应对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效果进行综合的评价;.应提供能促进教与学的积极的反馈信息;评价的过程应保证教师和学生都能参与评价。为体现这一基本思想,英国政府制订了相应政策。从1984年开始,由英国教育科学、威尔士部颁发统一的中等教育成绩证书,预计到1990年几乎每个中学毕业生应拿到这样的证书。它是一个学生学习成绩的记录(ARecordofAchievement)。从四个方面记录学生成绩:
1.学生个人的鉴定(由学生与教师、家长商讨后填写):
2.学生所学课程科目的全部简介;
3.学生所学课程的全部校内成绩;
4.参加校外统考的成绩(主要是“普通教育证书”的高级水平考试,简称“GCEA-level”考试和“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简称“GCSE”考试)。英国政府頒发这种证书的目的是:
1.鼓励学生参与评价,使学生对他们自己的学习负责,而不是被动的评价对象;
2.对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而不是一次性的、部分学科的评价。
3.提供学生在课程学习及课外活动(特长)所取得的全部成绩记录,其成绩记录的标准至少在每个地.方考试委员会所辖地区内是一致的,并力求符合国家标准,使证书在全国范围通用;
4.提供一套较科学的教育评价基本程序,支持中学课程的发展,而不抑制、束缚教学法的改进。
二、中等教育评价的基本结构
1987年英国教育、科学威尔士部出版的中学评价和考试报告明确指出:中等教育评价体系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进行的形成性评价(fo一rmativeassessment),它的目的是帮助学生个人和集体改进学习方法,调整学习计划,最终达到教学目
标。另一部分是在义务教育的几个关键阶段进行的总
结性评价(Summativeassessment),英国政府规定应在学生7岁、11岁、14岁和16岁时进行总结性评价。1988年开始实施的是對16岁学生(义务教育结束)(的评价。总结性评价的目的是向学生家长、雇主、教师、高一级教育部门提供每个学生准确、全面的成绩报告。整个评价体系组织结构是:
可以看出,由中学教师实施的评价是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评价,是对学生成绩的累积记分过程(acu-muiativerecordprocess)。校外的统考则是在某一学习阶段结束时的一次性评价。应当承认,校内评价是校外统考的补充与修正。校内评价可以检验那些统考(笔记)所不能考查的教育评价目标,如:实验技能、观察问题、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英国教育行政部门正在通过颁发中等教育成绩证书将两方面的评价结合起来。1988年起正式实施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GCSE)考试规定:必须将中学教师评定的课程作业成绩记入GCSE考试的总成绩,一般应占总成绩20一30%的比例。
可以说,校内评价与校外统考的相互补充是中等教育评价最佳途径。有利于准确、全面评价学生知识与能力水平,促进教学改革。
三、中等教育评价的主要形式,
目前英国校外考试委员会实施的评价,主要是两大统考。一是每年举行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简称GCSE考试,它是对16岁学生结束义务教育的评价。另一个是为16~19岁学生举行的“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简称GCEA-level和ASlevel考试。主要为升大学服务,是对能否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认定。值得注意的是,英国中学校内的评价也不是教师个人对学生学习状况的定性记录,而是通过不同.形式的测验,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具体情况是:
1.校内经常性评价。主要是指除期中、期末测验外,对学生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在教师(或家长)指导下的课外活动所做的评价。目的是通过对学生实际能力的提高给予及时准确的记录,鼓励学生发展个人的爱好与特长,并为改进教法提供馈信息。如:语言教学的同时,组织学生课余编排短剧、讲演、采访等。这些对实际能力的考查,在考试大纲的评价目标中有具体规定。由于其成绩要记录在教育成绩证书内,所以最后成绩评定形式一般是书面测验,可能是一个小论文,或一个客观测验(完全由选择题组成),如对学生的讲演、表演、采访等,教师除记录一些“印象”分数,还要针对学生的实践活动,提出问题编成试卷,让学生分析自我表现成败的原因。
2.校内课程作业评价。主要是考查在校外统考中不易实现的评价目标和内容,以使知识与技能的考查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师对动手能力的培养。如:物理、化学、生物、设计等科目的实验的考查。课程作业考查与经常性评价的区别,主要是前者重点在课内(教材)的内容,后者偏重于课外。课程作业考查只安排在课堂内的教学中实施。如:化学课程在学生.16岁前应该讲授两年,在这期间要由校外考试委员会指定20个化学实验作为化学课程作业,每学期每个学生要有其中2个实验使用正式测验形式进行考查,两年后参加中学毕业统考(GCSE)时,这些实验成绩以约25%的比例记入到GCSE的总成绩中。
由此可见,英国中学校内评价的主要形式也是考试。四、中等教育评价的实施核心
应当承认,教师最了解他的学生。校内评价与校外统考的相互补充,无疑是对教学效果的最全面的评价。但实践中人们最担心校内评价的成绩是否准确可信。英国校内评价主要通过考试的方法来实施,使评价的信息尽可能定量化,这是排除教师个人主观评判的有效方法。由于校内成绩一般要以20-30%的比例记入证书的总成绩,就要求校内成绩更客观,有统一的成绩记录的尺度和程序,才可使证书在全国范围通用。因此,英豳教育、科学、威尔士部规定:教育成缋证书由学生所在地区的考试委员会负责授予,需经考试委员会最高行政官员签字方可颁发。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内设有证书鉴定批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学校的校内评价工作,h以保证记录学生成绩的标准的一致性,具有全国意义的可比性,对全体学生是公平的。
目前,对中学校内评价的指导,英国地方考试委员会主要做4项工作:
1,提供如何调整不同学校、教师各种记分标准的程序。它包括评分校正方案、公式、曲线及分数量表的转换。主要是一套教育统计方法。
2,提供有关校内评价目标的详细说明。
3,系统的阐述校内评价记分的标准。
4,为正确使用统计测量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展对中学教师的指导培训工作。
校外考试委员会在中等教育评价实施中的核心地位,一是教育评价客观化的需要,二是考试与教学结合的需要。不少英国中学敏师认为他们职责只是教学,评价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事。近些年虽然多数人对评价的认识有所改变,但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考试这个测
量工具,尤其是如何利用新的统计方法及计算机技米使测验结果准确、可靠;.更重要的是不懂正确解释测验分数。而校外考试委员会对教育测量理论及统计技术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中学教育评价,可以促.进考试与教学紧密结合。
五、中等教育评价的权威机构
1988年英国议会通过《1988教育改革法》(EducationReformAct1988),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国家课程和评价原则及考试方法等一系列管理措施。根据此法案,英国教育大臣提议建立三个隶属教育、科学、威尔士部的新机构,它们是国家课程委员会(NCC)、威尔士课程委员会(CCW)和学校者试与评价委员会(SchoolExaminationsandAssessmentCouncil,简称SEAC)。前两个机构主要负责英国中学课程研究与制订。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根据英国教育改革法的规定主要有六个职能:
1,监督、管理全国各类考试与评价工作;
2,向教育大臣提出改进考试与评价工作的建议;
3,遵照教育大臣的指示,进行考试与评价方面的研究与开发项目;
4.出版、散发有关考试与评价的资料;
5,按照评价程序,组织有关團体检验、协谰各项评价工作;
6.审查课程评价标准及考试大纲,向教育大臣提出是否批准使用的建议。
英国教育大臣贝克(KennethBaker)指出:家长和雇主都期望学生的成绩准确可靠,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对学生成就的准确测量。并授权学校考试与评价委员会审批所有要授予证书的学科课程。从1989年秋季起,凡未经审查批准的学科不得在公立学校开设。该委员会除监督、检查目.前英国两大统考(GCSE和GCEAlevelAS-level考试)实施外,在评价方面主要做4项工作:
1,与标准评价工作组(SATS)合作制订7岁学生数学、科学、英语的评价标准:研究对11-16岁学生评价标准、考试方法;
2.发展、完善目前的评价体系;
3,为确保国家课程的顺利实施,与国家课程委员会一起培训中学教师;
4,监督义务教育各项评价标准的执行,检查并评价各地方考试委员会提交的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中学考试与评价委员会由优秀的中学教师、大学教师、教育专家、考试专家、教育行政官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因此,它是英国中等教育评价的权威机构,体现着英国中央政府对中学评价与考试的集中管理。
综上所述,英国中等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有利于推行其《1988教育改革法》,是中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保证。当然,它是英国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的产物。但是,它也可以给我国中等教育的改革一些有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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