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中等教育
中国是一个考试古国,又是一个考试大国。[1]无论是古代延续千年之久的科举考试,还是现代“年轻”的高考,它们都由政治经济环境促成,体现了教育的政治经济功能。考试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并随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不断扩大和改变其社会功能。[2]21世纪,知识经济成为了这个时代的主旋律,人才的竞争是发展的焦点,教育的作用显得空前重要。为了在新的经济格局中获得或保持优势地位,世界范围内各国都进行了旨在提高国家竞争力的教育改革。我国也正在对在中国社会扮演重要角色、地位异常重要的“高考”进行着改革,以实现人才观念上的突破,引导社会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2010 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指出: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这些无疑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进入高考录取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高考改革指明了方向。然而,目前关于学业水平考试的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试图就其产生的必然性、其与高考的适切性、其功能的多样性等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学业水平考试产生的必然性
(一)学业水平考试由高中会考演变而来
学业水平考试并非横空出世的新生事物,它是在总结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从发展脉络上看,虽然学业水平考试发端于2004 年,是山东、广东、宁夏和海南四省区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之后的,但它可以追溯至1985年首次在部分省市试点开始的高中毕业会考。
会考的实质是一种学业水平考试,其初衷是为了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以及规范办学行为。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实施,曾经对于深化高中教育改革、普遍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考与高考制度越来越不配套。尤其是在会考权力下放后,各省在会考实施中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会考成为了一种形式、一种负担,并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教育质量下滑的现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运而生,它是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而实施的一个重要课程评价制度,其考试性质、内容与功能也被赋予了全新的内涵。
(二)学业水平考试是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究其本质来说,学业水平考试在中国的发展源于素质教育改革的推动,而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为我国的民族振兴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在世纪之交初期,我国的教育领域开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广泛和全面的一次教育革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都高度重视,并提出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3]。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教育部于2004年开始推动新一轮高中新课程改革,此次改革是建国后基础教育领域的第八次课程改革,目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旨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增强整个国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力。
为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课程评价方式的改革也成为了必然要求。与此同时,作为整个教育风向标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也进入了新时期。于是,在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受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招生改革两股力的共同作用,学业水平考试最终取代了高中会考制度。《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学业水平考试定位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旨在全面反映高中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功能阐述为:其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手段。[4]
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的适切性
(一)高考改革势在必行
对高考进行改革是中国这个考试的古老国度迈向教育现代化的历史抉择。考试起源于我国对行政官员的选拔,后被广泛运用于学校对学生学业的评价。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考试一直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建立于1952年的高考,是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国情而建立的招生考试制度。[5]尽管高考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一度中断,但在1978年又得以恢复。
在我国,高考是高校选拔新生、激励中小学生努力学习、指导中学办学方向的重要手段。然而,当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化、信息化、数字化成为了这个时代最明显的特点。毫无疑问,对社会发展起决定因素的人的要求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培养创新性人才成为了各国社会发展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在这个时代背景下,由于高考不利于创新性人才选拔,以及愈演愈烈的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基础教育产生负面指挥作用的弊端也凸显了出来,高考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和“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等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措施。这是我国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系统性、综合性最强的一次改革,将显著扭转应试教育倾向,为培养创新性人才起引领作用。
(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的挂钩
理论上,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是分工明确的两类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是为了衡量和反映高中学生所达到的学科水平,是基于高中新课程标准的标准参照考试,也是水平考试;高考
是为了选拔进入高等学校的新生,是常模参照性的选拔考试。[6]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在性质上存在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性使它们具有互补关系。高考可以测量新课程标准的部分培养目标,如知识与技能,而对于其他培养目标,如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测量显得比较困难。所以,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些不足,两者有效结合才能完美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事实上,在拥有2000 多年考试文化的我国,人们对于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手段已经深度认同,一旦考试选拔人才的功能得不到凸显,自然得不到社会各界的重视。[7]大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这个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什么用?如何与高考挂钩?如果挂钩过“软”,学业水平考试缺乏动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最后会不会流于形式;如果挂钩过“硬”,又会使学业水平考试成为“小高考”,加重学生负担,沦落为高校招生考试的附庸。
笔者认为:可以将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与高考改革配套进行,积极推进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改革的整合;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为指导思想,探索在高校招生录取中科学、合理地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学业水平考试功能的多样性
严格意义上讲,学业水平考试是相对于各类入学选拔考试而言的一种达标考试,是教育评价的组成部分,为教育评价提供了基础性数据,用以评定学生学业水平,诊断学生学业质量,问责学校办学质量和学区教育管理绩效。
在我国,学业水平考试是随着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而建立起来的一项教育考试制度,其产生背景直接源于素质教育改革。它具有引领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导向功能、衡量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标准的鉴定功能、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监管功能。同时,学业水平考试在高考改革中还具有一项新的功能,即将其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依据之一的选拔功能,这是中国的学业水平考试被先天赋予的特殊使命。
无论何种考试,它都属于一个社会的体系,必然反映了那个社会的主要特征。由于我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产生的背景比较特殊,该考试从一开始就与高校招生相联系,而不单纯只是测量学生对新课程各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情况。普通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最高阶段,其价值取向和办学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其保障的是整个基础教育的水准,政府必须把握和控制基础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标准和方向,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因此,为实现国家高中教育质量监控提供可靠信息是学业水平的核心功能,而为高考提供参考依据是辅助功能。
四、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标准参照性
学业水平考试是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测试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判别学生是否达到学业标准要求和课程修习水平的标准参照考试;而高考是一种具有极强选拔性的常模参照考试,为高校招生服务,两者的性质不一样。由于我国真正的学业水平考试尚处于起步状态,加上受到高考的影响,导致许多人对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认识不够到位。
学业水平考试命题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对课程标准要求应该有较强的覆盖,难易要适度,以防止“地板”或者“天花板”效应;从促进学生全面和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学业水平考试要能够考查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学科素养和学习能力。标准参照性是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核心。在我国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的挂钩使得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极其复杂。一方面,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难度要严格控制,确保学业水平考试不走样,保证其标准参照考试的本质;另一方面,不能为了保证几乎所有学生合格而矮化了学业评价标准,应坚持按课程标准命题。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切实保障其质量,以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的功能,使其能够对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以及为高校招生选拔提供参考作用。
五、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交融性
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是在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布后,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21世纪创新型人才的背景下相继提出的两个概念。综合素质评价是由素质教育逐步演化而来,作为一种新型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避免“以分取人”“一考定终身”的简单做法;而学业水平考试是新课程改革的直接产物,是一种标准参照性考试,其目的是从制度层面保证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扭转“应试教育”的错误倾向,追求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办学特色。
这两个概念发展的不同步导致了它们存在较多的交融。综合素质评价涵盖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八个学习领域,但是综合
学业水平考试在中国的出现主要是为了配合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它既是对基础教育改革成果的巩固,也是高等教育自身进行科学合理选拔人才的需要。因此,我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一开始就肩负着不同的使命,既要检测高中新课改后的教育质量,又要为高校招生提供依据。总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一次酝酿已久的改革尝试,对整个新课改的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像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学业水平考试作为一种新的考试制度正
在逐步完善中。
参考文献:
[1] 刘海峰.高考改革的理论思考[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83.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3-11-16)[2014-02-12].http://.
[3]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EB/OL].(2014-01-01)[2014-02-13].http://?fr=Wordsearch.
[4] 《教育部关于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EB/OL].(2012-10-29)[2014-02-11].http://zhangky_2002/blog/static/2855612
201292904710839/.
[5] 刘海峰.高考改革的教育与社会视角[J].高等教育研究,2002(5):33~38.
[6] 李欣.中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多维比较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206.
[7] 董凌波.近五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综述[J].教学与管理,2013(1):82~84.
[8] 乔丽娟.关键性突破推动高考改革上新台阶[N].中国教育报,2006-1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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