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1 晚自习存在问题
①教师、学生对晚自习认识不够,存在抵触情绪。例如有的教师认为晚自习无足轻重;有的教师不愿意管理学生,认为教师职责只是辅导,从而导致教室纪律不佳。
②学生晚自习无事可做。一部分学生在晚自习期间看小说、玩手机、睡觉,有的学生甚至在自习教室大声喧哗,严重的影响了晚自习的秩序。
③教室人数多,不学习的学生影响学习的学生,尤其在6、7月份,由于天气炎热,教室空气流通不畅,学生无心自习,自习效果不佳。
④学生干部晚自习检查在教学楼内随意走动,影响晚自习效果。
⑤晚自习辅导教师不足,部分分院晚自习辅导安排表不好排。
⑥个别教师及检查人员不在岗。
2 问题的解决方案
2.1 教师方面首先要明确晚自习辅导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环节,不仅是对学生专业课程的答疑解惑,更多的是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道德行为和魅力,言传身教,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教师要明确晚自习不能只辅导、不管理,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自习环境,一切努力终将化为泡影。
学生方面一定要认识到晚自习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非常重要的。晚自习是学生自己学习的时间,教师要鼓励学生有疑难问老师。上晚自习的教师也不是只看管纪律,遇到学生有共同疑难的地方,要适时给学生解疑,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攻克难关,不能只是做管理纪律的角色。能够上一节自习不容易,要鼓励学生向自己问题,培养学生好问的习惯。
对会学习、认真自习的同学进行表扬,为其它同学树立自习学习的标杆。同是一节课,有人做得很好,有的则没有收获,有的一直在玩,在各种类别的人中,必须找出认真学习的学生,对他们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等方面都要给予肯定,号召其它同学向他们学习、看齐,把晚自习的学习质量提高,变成学生习得知识的一种特别课堂。
2.2 各分院要动员教师适当增加作业量,打破学生晚自习无事可做的局面;其次教师要做好引导。晚自习不是放任学生自由学习,而是应该有章法可依的学习过程,做什么题,看什么书,怎样做,怎样看,适当地给学生指明,把上自习的规定及要求明确告知学生,使学生清楚自习的意义、目的及任务。让学生有目的去学习,去完成所要完成的学习任务,不能任由学生漫无目的的“全面开花”。
2.3 学生晚自习分流政策要继续坚持并落到实处;学校不一刀切,鼓励各分院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加强管理;鼓励科学、合理安排其他学习场所,例如开放图书馆、工作室、研究所、实验室等学习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费用从分院部晚自习辅导总费用内支付。
2.4 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作为学院晚自习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不可或缺的特殊性;但在具体的实施环节中,还希望各分院部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经验,更加规范的管理学生干部,力求做到规范、高效,尽量减小由于学生干部的检查对晚自习造成负面影响。
2.5 晚自习辅导教师不足的情况现实存在,部分教师晚自习辅导班级较多,班级纪律情况浮动较大。针对此种情况,各分院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好科学统筹规划,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班主任的积极性,减轻授课教师的辅导压力,同时要做好相互协同工作,确保辅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之间分工明确并配合默契。
对于分院晚自习辅导安排表不好排的实际情况,教务处则对公共基础课的教师进行了统一调配,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院部的压力。
2.6 个别教师及检查人员不在岗的情况虽是极少数,但性质确是严重的,就像一个“执法者”首先自己都不“守法”。分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教师及检查人员的沟通、管理力度。
3 结语
大学生晚自习应严格考勤,考勤工作由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实施。考勤表应按时报送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办对本学院班级晚自习情况进行统计,并将晚自习缺席情况报送学保处,由学保处按照《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教务处、学保处联合二级学院组建晚自习督察小组,制定晚自习督察安排,负责对晚自习辅导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教师无故不执行辅导安排(包括辅导教师不到岗、辅导时间不足等)的,一经查实,该教师当年不能参加各类评优活动;二级学院(部)专兼职教师累计未辅导超过3%的,该部门、二级学院院长(部长)当年不能参加各类评优活动;二级学院应依据辅导安排加强管理,制定本部门晚自习督导安排,对于发现的问题,在不违背学院政策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晚自习检查结果与学生个人评优、入党、各类资助挂钩,凡违反晚自习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相信通过以上措施,对改善学风、教风,提高晚自习质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具有更进一步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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