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作者简介:尹禹文,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227-02
新常态是“习式热词”之一,“新”就是“有异于旧质”,“常态”就是固有的状态。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指引下,在“全面依法治国”等战略布局下,在经济新常态的牵引与“互联网+”的支持下,中国法治逐渐成为国家、政府与社会运作新常态。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明,让依法治国进入新常态。法治新常态,既受经济新常态的驱动,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探索的必然结论。作为普遍没有设置法学院及法律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高职学生能够吸取法律知识的平台一般为思政理论课及法律选修课,其法治理念相对较为薄弱,如何应对法治新常态背景的挑战则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课题组成员针对法治新常态提出的相关新概念及要求,对高职学生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及访谈,并加以分析,希望能对高职学生在新形势下的法治理念培育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一、高职学生法治理念现状分析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上建立法律至上的社会通常法治观念,形成享受权利、遵守义务的环境,使法治成为民众的生活常态和自觉行为,进而形成完善而非朴素法律思维。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方针下,全民知法、守法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而高职学生作为充满希望的群体更应对法治有更全面的理解与掌握。课题组以思政理论课为平台,发放500份问卷,收回486份,问卷有效率为97%,通过问卷与访谈,笔者总结目前高职学生的法治理念现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法治观念
高职学生从小并未接受系统性法治观念的锻炼,进入高校后也并未进行专业性课程教授,加之固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于法治社会的变化并未做出及时的适应与调整,而法治新常态产生的背景下,高职学生并未真正意识到法治观念的重要性。在调查中发现,问及一些大学生案件如“马加爵”、“药家鑫”、女大学生失踪案等,25%同学表示没有听说过,30%同学表示听过但不了解;超过70%的同学并不清楚依法治国的具体内涵,37%的同学能说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依法治国理念提出的时间”这一问题,仅有27%的学生做出了正确选择;对于《宪法》的认识上,如“12.4宪法日”、“五大基本权利义务”、宪法地位等,仅不到40%同学知道,不到20%同学能明确说出具体内容;在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了解上,超过60%同学听说过,但对于“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认知上,超过半数同学并不能认识到。
(二)法律知识
高职学生多数来自农村或相对偏远地区,接受法律知识传播途径狭隘,在对法治的理解上相对偏颇,加上互联网高速发展,高职学生在步入高职院校之前较多没有即时接触网络了解最新资讯,缺乏获取最新法律知识的工具手段。大部分同学对基本知识还是有一定认知,问及一些法律术语如“公平”、“正义”,还有一些部门法如《民法》、《刑法》、《行政法》,56%同学表示知道,但也有11%同学完全不清楚;88%的学生能说出超过10个罪名,65%的学生能说出超过20个罪名,学生对一些常见罪名有一定了解,但对于更加重要以及与大学生相关罪名则不太了解。由于法律知识的相对匮乏,在思考一些涉法性问题时,学生容易用朴素的法律观去思考,甚至用道德标准去思考而非法律思维,从而容易造成结论的偏离。
(三)维权意识
很多学生对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没有概念,或者当自身权益真正受到侵害却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高职学生多数的维权意识仍相对薄弱,以及一些学生受到传统道德观点“以和为贵”影响,不愿或者不懂维权。较多同学有基本维权意识,占80%的同学表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要去公检法部门维权,但对于具体不同案件不同罪名应该由具体哪个部门立案或者当事人应该向哪个部门立案控告,85%同学不太清楚;在问及如何维权,如证据采集时,80%的同学没有任何概念,仅15%的同学能明确指出证据采集方法如录音、拍照、人证等;在模拟实景时,如《侵权责任法》中具体侵权方式的模拟,75%以上的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完全没有概念应该如何追责以及适用何种归责方式,如高空抛物、饲养动物、校园侵权等。高职学生对于维权意识的淡薄以及方法的不熟悉,在处理实际法律问题时能力低下,对于学生自身权益的保障不利,对社会乃至国家的法治建设也会产生影响。
二、 高职学生法治理念问题产生原因
高职学生法治理念存在着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元的,以下从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社会
古代认为“法出乎权,权出乎道,道与德无间,?猿龊跞恕保?历史传统思想认为社会是人治的社会,人正则法正,因而学生也容易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法官审判受到当权者左右而远离诉讼法律,认为社会是不公平不公正是人情社会。加上现实社会中,有部分违法乱纪未受处罚的现象存在,以及冤假错案的曝光,社会舆论的导向加之负面信息传播速度之快,均对学生产生负面的影响,而使学生失去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信心。高职学生思想意识处于未成熟阶段,缺乏对社会问题的正确思辨能力,进而影响法治理念的正确形成。 (二)家庭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在校的均为95后,这些学生从小生长环境处于国家改革开放有所成效之后,生活相对优渥,加之父母的溺爱,学生自尊心强,自我感觉较好,有较强自我优越感,与其他个体之间容易产生矛盾且容易偏激,较易走上犯罪道路。因而家庭的教育在学生法治理念培育上起着重要作用,学生的遵纪守法、法治观念的加强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与父母的教育。
(三)学校
许多高职院校由中职院校转变而来,在办学理念、管理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并未完全转变,仍保留之前的痕迹。管理上,仍然存在行政化明显,“一言堂”、“一肩挑”现象仍普遍存在,管理学生较为严格,且依法治教理念并未在行政人员及教师中普及,短时间难以去除之前中职院校的传统法治教育模式,对学生法治理念的培育也会产生较大影响;教学上,许多高职院校政法类教师匮乏,因而法律课程由许多非法律系专业出身教师承担,在课堂的法律知识传授上缺乏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也进而影响学生法律知识的吸收,同时学校能够传播法律知识的课程较少,一般由思政课程承担,但比重也较低,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在传播上,高职院校注重学生职业技能,人文类知识相对缺乏重视,传播途径较少力量相对薄弱。
(四)学生
高职学生对学习缺乏积极主动性,尤其是思政课程,高职学生不重视课堂,自主提高法治意识的寥寥;高职学生独生子女数量增加,从小依赖父母,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较弱,缺乏法律敏感度;学生结构复杂,类别多样,法治素质参差。
三、 法治新常态下高职学生法治理念培育途径
2013年教育部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其目的是在教育领域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方针,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高职院校在法治社会中起着非常重要积极的作用,培养出来的人才质量直接影响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质量和法治建设的前途。尤其是在法治新常态下,高职院校肩负起塑造合格国家现代化建设者的责任,通过探索法治教育途径,树立学生正确法治观念以及提高学生法治素质。
(一)优化法治文化环境
高职院校的法治文化建设关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的充分性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实效性。在法治新常态环境下,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高职院校更应营造一种“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育人”的校园法制氛围,学校一方面要增强行政与教学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法治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在保持传统的校园杂志广播、专家讲座、横幅展板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O2O等模式创新,提供大学生创业平台加大法治类创业项目经费投入,支持学生自主开发法治类app,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还可以利用论坛、贴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入案例分析、法律评论、社会热点等法治专栏,来提高学生法治学习积极性从而达到法治宣传的实效,优化法治文化环境。
(二)提高法治教学质量
大学生作为充满希望的群体,在法治新常态背景下,高职学生知法守法的法治素养则更加重要,培育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则是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应与时俱进,响应中央号召,在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方面重视学生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应在有限的时间和课程里让学生充分领会法的精神、感受法的价值、培育平等自由观、权利义务观、契约精神等法治理念。教学上还应丰富第二课堂,举办模拟法庭、话剧表演、摄影大赛等活动,还可以建立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如法院、检察院、律所、公安机关等,组织定期去法院听审、参观监狱,进而提高学校法治教学质量,增加学生法治学习主观能动性。
(三)规范依法治校管理
依法治校是促进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培育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在依法治校方略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高职院校的行政人员和教师的法治教育,通过定期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法律素养,与时俱进,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此外实现高职院校办学现代化,一切以学生利益为中心,采取如校务公开制度、学代会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辩论权等,为学生培育法治观念提供现实依据。通过规范依法治校的办学和管理,使高职学生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的影响下,体会法的精神,感受法的影响,自觉形成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jiaoyulunwen/zhiyejiaoyu/209127.html下一篇:民办高职院校教师培训问题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