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业教育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0-0021-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5.10-011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念的直接手段之一,发挥着巨大作用。在高职生主体特征不断转变、人才需求逐步更新的背景下,高职院校一味坚持传统法制教育模式,势必影响实效,导致停滞不前、受人诟病的尴尬境况,直接影响新一代优秀职业人才的健康成长,甚至妨碍法治国家的建立、阻滞实现中国梦。因此,基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呼吁,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途径展开新一轮的创新探索,意义非凡、势在必行。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有途径的现状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有途径的状况
近年来,高职生群体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生力军”,但该群体法律意识淡薄,犯罪事件屡见报端,揭示出法制教育的严重缺位。因此有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文章不断增多。笔者进入中国知网(CNKI)选定以“法制教育”作为关键词,选定从2004年到2013年进行文献检索,出现共有10126条结果;通过在选定的检索结果中以“高职”为关键词进行二次检索,则出现13条结果。
而通过输入主题为“法制教育途径”,选定从后选定2004年到2013年进行文献检索,共出现39条记录。尽管有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的文章并不多见,但在阐述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总体概况及改革研究类的文章中,大都提及法制教育的途径。从检索出的研究文献中看出:自2007年起,频发的高职生犯罪案件使得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并于2012年引起热烈讨论,重心集中在途径研究和问题对策研究两个方面。
本文对文献加以集中整理分析,从法制教育独立地位、师资队伍、教学方式、教学内容及网络化建设四方面说明法制教育现有途径的实际状况,在独立地位的认可中的措施是法制教育应从“德育教育”的从属地位中独立出来;在师资队伍的优化中一方面聘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另一方面通过培训加强现有师资法律水平;在教学方式的完善主要内容是最大限度进行实践教学,如开展模拟法庭、法院旁听、法律咨询以及法律服务等实践活动以及组织普法讲座、进行案例重演或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而在教学内容的调整主要是结合学生专业知识进行教学内容的合理调整,适时讲授最新法律法规状况等;重视网络法制教育却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时代的优势,重点开展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等。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有途径的不足
从法制教育途径有深化发展的趋势来看和据有关调查,这些途径并未发挥实效。主要存有两方面不足,一方面在于未能准确把握高职生群体的新特征,及时灵活调整途径。自2005年起,法制教育的途径就包括了独立地位的认可、师资队伍的优化、教学方式的完善及教学内容的调整等内容。但时至今日,亦无新法。在笔者看来是其不仅反映出法制教育途径“流于形式”、难成大势,还折射出因视野受限法制教育陷入僵化的阴影。另一方面的障碍则源于自成门派的各种途径难以共同发力,导致法制教育途径虽多,却效果欠佳,事倍功半。此外,能坚持落实法制教育的高职院校屈指可数,这亦是法制教育迄今难获成效的关键因素。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的创新探索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现有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夯实法制教育的实践基础,所以在创新探索过程中也应有所传承。目前法制教育途径的创新探索包括如下内容。
(一)校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并非一朝一夕即能成就的事业,必须在实践中方能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正因如此,需要耗费巨大资源的法制教育,仅仅依靠一两个高职院校的单薄力量,难以整体上提升法制教育的水平。所以,笔者提出各大高职院校可以围绕法制教育展开校际间的合作,即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硬件乃至资金支持方面,携手共创,实现资源共享。这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整体法制教育质量的实质飞跃,还能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
(二)师生联合,营造法治氛围
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有途径中已经提及师资队伍的优化以及教学方式的完善等内容。但又如何链接优质师资,顺利将完善后的教学方式得以真正落实,获得当代高职生群体的内心认可,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笔者认为,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心需求,实现畅通无阻的师生交流,并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就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两者实施效果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法制教育创新探索成功与否。
(三)授人以渔,发挥网络威力
在网络信息飞速发展的时代,高职生大都精通网络,其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及表达能力不容小觑。因循守旧、固步不前的法制教育,极易触犯到高职生的逆反心理,导致恶性循环。充分利用当今高职生群体强烈的猎奇心理及爱好网络的特质,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化建设左手,并引导学生从信息庞大的网络中搜寻法制教育的相关内容,激发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爱好,授人以渔。换而言之,充分利用网络威力,能使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的创新探索变得切实可行。 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创新途径实施措施
承前所述,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的三大创新探索若能在现有基础上加以贯彻施行,必能充分发挥“依法治国”的积极作用,在秩序、人权、正义及效益方面大获其效。因此,切实贯彻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三大创新途径作为关键所在,必须予以重视。
首先,要想实现校际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必须加强各大高职院校对于法制教育的统一认识。众所周知,如今“高职教育的核心在于塑造学生们的综合职业能力”,又因“能力是素质的外显,素质是能力的保证”,因此,高职教育的核心在于塑造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所以,只有各大高职院校对此有着深刻而一致的认识,才能积极展开校际合作、坦诚布公地接受资源共享。
其次,师生联合离不开校方的搭桥引导,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更离不开校方的大力支持。就师生联合而言,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场地条件的配合,校方“搭桥”角色的支持不容忽略。而法治文化氛围的营造则是校方持续推行法制教育的效果见证,如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定期的模拟法庭、法院旁听及法律知识竞赛等,都是校方努力引导的体现。
再次,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途径的创新探索应以“授人以渔”为核心理念,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令高职生虚心接受,这也是法制教育途径创新探索的最终归宿。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的高职生为例,在讲解食品监督管理内容时,可适当穿插有关《食品安全法》、《刑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同时在《法律基础》的限定课时中,演示案例全过程,教会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即“授人以渔”。在这过程中,利用高职生热衷网络的特质,激发学生兴趣,发挥网络威力,从权利义务角度优化课程评价基准。唯此,法制教育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推行契合发展机遇并取得初步成果。如何更有力地促进法制教育的深入发展,也就成为本文进行法制教育途径创新探索的思考起点。本文跳出原有圈子局限,提出“校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师生联合、营造法治氛围”及“授人以渔,发挥网络威力”三点法制教育途径的创新探索,正是为了寻求更为广阔的视野而作出的大胆尝试,以期借此真正意义上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进而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最终为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望作出不懈的努力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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